引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化发展,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数字政府是全面数字化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在促进数字经济、建设数字社会、完善数字生态中起到关键的引领作用。2017年以来,我省全面启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行政协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果,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第一名,广州、深圳长期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省内各地级以上市对标先进,积极推出大量改革举措,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有力带动了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了数字化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广东要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这决定了广东要继续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以更大力度的改革创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目标、架构、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全省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战略部署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改革实施情况

  一、改革成效

2017年以来,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政务信息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形成,网上政务服务水平全国领先,企业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数字政府服务于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一)创新数字政府体制机制和建设运营模式。

在全国率先部署启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李希书记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委深改委会议,研究部署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马兴瑞省长亲自担任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任务。省政府先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和《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以政府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再造为突破口,“全省一盘棋”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撤并调整省信息中心以及省直各部门44个信息中心,组建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结合全省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县两级设立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初步建立了全省政务信息化统筹管理格局。创新建立“政企合作、管运分离”建设运营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运营商的技术和服务优势,组建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广东公司),承担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职责。数字广东公司员工队伍已超过1900人,在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设立分公司,对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起到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珠海、汕头、汕尾、中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等市参照省级模式,与数字广东公司当地分公司合作,为本地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提供服务。

组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为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我省组建了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邀请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主任王钦敏担任主任,同时建立专家库,目前共有48名委员,180名专家库成员。专家委作为省政府的决策咨询机构,参与制定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对重大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了数字政府基础理论、重大政策、前沿技术等课题研究,在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发挥了重要决策参谋和智力支撑作用。

(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走在全国前列。

打造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政务服务品牌。我省针对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陆续推出了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在线

政务服务平台。其中,广东政务服务网涵盖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政务服务大厅的228万项政务服务事项。面向个人办事的“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全省实名注册用户突破9347万,上线高频民生服务1706项,其中1231项服务实现“零跑动”,111项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业务量累计超过51.6亿件。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粤商通”APP注册商事主体突破600万,集成涉企重点事项961项,依托“手机亮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免证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国领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每年发布的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调查评估报告中,我省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省级政府第一,广州、深圳长期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提供超过200项“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推出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打通市场监管、税务等6个部门的业务系统,实现开办企业“一次登录、一表填报、一个环节、一网通办”。制定全省政务服务大厅标准体系,推广“一窗通办”模式。强化“政银合作”,将高频服务事项接入商业银行超2万台终端,推动数字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快速向基层延伸。建成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好差评”体系,全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率先上线泛珠“跨省通办”服务专区,16个地级以上市与泛珠九省通过线下开专窗、线上设专栏方式,实现3644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三)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掌上政府指尖办公”初步实现。推出“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以满足政府部门内部办文、办事、办会需求为基础,以提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业务协同为导向,打通政府各部门业务流程,实现部门纵横联动和协同办公。“粤政易”已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1万个组织机构,总计超过166万名公职人员开通账户,接入政务应用600多项,满足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办文、办事、办会等大量业务需求。“粤政易”累计访问超8000万次、公文交换350余万份,每天收发消息超600万条,公文处理效率提升超过40%。针对政务视频会议需求推出“粤视会”应用,实现电脑、手机、大屏等多种方式便捷接入参会,各地各部门累计参会方超2.2万家。

省级部门应用创新成效显著。各部门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和基础底座,围绕疫情防控、政府决策、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领域开展系统建设和应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依托“粤省事”上线“汽车下乡”“家电下乡”板块,有力拉动疫情期间消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打造“粤企政策通”平台,为广大企业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信息服务;省教育厅依托“粤政易”搭建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保障全省教育系统4.5万所学校有序复学;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两平台”有效规范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在统一平台开展执法,并支持基层执法人员掌上执法;省财政厅加快“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为省级110多个部门提供服务,构建全省财政核心业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效管理模式;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粤政图”为疫情动态监测、精准决策提供支撑;省交通运输厅在数字交通、一体化数字平台、数据治理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效;省水利厅推出“互联网+河长制”信息系统,对省内河湖进行精细化管理,获评水利部“智慧水利优秀应用案例”;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监管全流程电子化和自动留痕,支撑我省“互联网+监管”能力评估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省医保局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业务“网上办、扫码办”;省消防救援总队主动探索“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成效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电网公司依托“粤省事”“粤商通”实现用电报装“零跑动”“指尖办”,24项用电报装服务信息少填56%,材料少报85%。

各地创新应用亮点纷呈。各地按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与本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谋划、同步建设,促进全省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广州市“穗智管”平台已初步建成城市运行综合“一张图”、数据辅助决策“一张图”,包括智慧党建、民生服务、营商环境、医疗卫生等20个主题应用场景;深圳市推出“秒批”“深圳90”“全城通办”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能力全国领先;珠海市数字珠海综合服务平台以数据资产管理为核心,汇聚数据资源“一张图”,荣获2019中国数字政府特色评选50强案例;佛山市建设全市社会治理中心,纳入超过30个部门的社会管理事项及业务,统一编制全市网格6000多个,实现社会治理“一网共治”;惠州市以数字水政、城市防灾防汛为突破,利用大数据提高预警、预测和处置能力,提升极端降雨天气防汛抢险响应效率;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产业扶持资金发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探索信用奖惩应用,2018年获得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颁发的“特色性平台网站”荣誉;东莞、江门、肇庆等市推出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套资料、全程网办”,大幅压缩办理时限;汕头、韶关、湛江、清远、云浮等市推进政务服务应用向基层延伸,茂名、阳江等市大力推进“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河源、梅州、揭阳等市着眼民生领域和产业发展,大力推广人工智能(AI)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汕尾市通过建设“民情地图”,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数字化样板;潮州市大力推动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在全省率先上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

 (四)支撑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有力服务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率先解决港澳居民网上办事身份验证等关键问题,方便港澳居民在内地办事;“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网均设立大湾区政务服务专区,已上线交通、教育、医疗、社保、工商、税务等领域180余项服务,政务服务一体机可办理131项政务服务事项;港澳居民和华侨持出入境证件,可在广珠城轨、江湛铁路、省汽车总站通过自助闸机实现实名制验证、办理进出站检票手续。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突破口,推进“湾区通”改革项目实施,开展市级“互联网+监管”综合试点,规划建设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开展特区数据条例制订,政务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流程秒批、秒办。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初见成效,通过集约化模式统筹推进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潮州等老区苏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信息化建设,补齐营商环境、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短板。

全力支撑疫情常态化防控。在省疫情防控指挥办统筹指挥下,公安、卫健、交通、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第一时间建立防控核心数据共享机制,汇聚国家、省、市三级105个部门306类约75亿条数据,为快速精准摸查重点人群,支撑基层形成管控闭环发挥了关键作用。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在防控关键时点创新推出“入粤登记”、“粤康码”、中小企业诉求响应平台、跨境货车司机监管、进口冷链物流操作人员登记等79项应用。通过强化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应用,打通在线办事关键节点,推出一大批“非接触式”政务服务,在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粤康码”集成海关出入境健康申报,支持粤澳健康码跨境互转互认,累计使用人数已突破1.06亿,累计亮码21亿次,珠海口岸日均约20至30万人持“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

(五)持续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发。

数据资源总量和共享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治理专项规划(2019—2020年)》,以应用为导向,组织实施全省政务数据治理工作,建设门户统一、需求统一和目录统一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73个省级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已累计编制发布31405类政务信息资源,汇聚262亿条公共数据。建成全省五大基础数据库,其中,人口库已整合17个部门人口基础、就业、社会保险、婚姻等78类信息,包含1508个信息项8.22亿条数据;法人库已汇聚635万家企业、598万个体经营者、7.5万个社会组织和6.1万个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整合省市场监管局等13个部门的123类数据,包含1979个信息项6亿多条数据;社会信用信息库整合汇聚来自10个国家部委、35个省级部门、21个地级以上市的18.7亿条信用数据,为6个省级部门提供50个数据接口,支撑20个业务应用,日均调用4.4万次;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已汇聚影像、矢量、地名地址等约30TB的空间地理数据,并已发布矢量地图、影像底图等299个地图产品;电子证照库已发布2377种证照目录,1750种开通发证服务,累计签发有效证照超5.4亿张。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开展数据资源普查工作,基本形成全省统一的系统清单、数据清单、需求清单。

60个省级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已累计通过省数据普查系统梳理发布数据资源37480类、数据需求1950项。基本建成统一高效、互联互通、质量可靠的数据资源体系,形成政务大数据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数据上云、服务下沉”,全面支撑民生服务改善和营商环境优化。

 (六)不断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云网基础支撑能力全国领先。按照“全省一片云”“全省一张网”的思路,统筹推进全省政务云和政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省级政务云两地三中心和梅州、河源等14个政务云平台地市节点的部署,推进佛山、中山等地市云平台纳管,形成了“1+N+M”建设布局,支撑超过1250个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规模位于全国前列。政务外网已覆盖260多个省级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实现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全覆盖,可用率达99.9%。统筹推进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近三年安排9.41亿元支持14个地市政务云设施和梅州市政务外网建设,并从2021年起安排2.31亿元支持14个欠发达地市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本地节点和7个欠发达地市数据分析平台。公共支撑能力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建成以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为核心的公共支撑平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对接国家平台,支撑全省759个政务服务业务系统,覆盖43个省级部门和21个地级以上市。省电子证照平台累计签发1750种超过5.4亿张电子证照,实现45种个人、42种法人常用证照全省覆盖,在近24000项高频服务事项中实现关联。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支撑基层26类服务场景,累计接入业务系统255个,用章2.38亿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编制全国首个省级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体系总体规划,建立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工作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初步建成“云管端”一体、管理与技术防护并重的网络安全体系,覆盖网络攻击发现、通报、处置、溯源、打击全流程。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政务云平台密码资源池,开展“粤盾”2020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发布全国首个体系化、可落地的省级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并成立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共封禁恶意攻击IP地址4716个,发布全网安全风险预警1212次,对重点应用系统开展2044次上线前安全测试,加固3019个安全漏洞,发现处置网站木马5187个,云平台成功拦截1.08亿次安全攻击,实现安全零事故。

二、主要问题

回顾“十三五”期间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改革初期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特别是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在“十四五”期间重点研究解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强化。

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重复填报、多次证明等现象仍然存在,“就近办事、一次办成”的体验不强,线上、线下办事融合不深,存在线上、线下要求的事项办理材料不一致的情况。“粤省事”“粤商通”地市专区、特色专区服务能力不足,用户体验感与移动互联网应用仍有差距,“一网通办”仍需从“可用能用”向“好用爱用”不断深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尚未完全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部分城市存在不同区县无法通办的现象,群众办事需要“多地跑”“折返跑”。受限于证照共享、信息化系统支撑不足,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专项改革统一开发的系统外,大部分地级以上市政务审批系统暂未开发“套餐办理”功能,无法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办理。涉企政务服务办理便利程度仍需提升,企业办事仍然存在申报材料复杂、审批环节多、耗时长、同一环节涉及部门多等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便利税费缴纳、政策精准适配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关键服务需求缺少数字化支撑,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

 (二)省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政府内部行政协同水平不高,各部门系统联通不畅,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重复录入填报、部门间办事反复跑动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地区和部门间协同能力还需加强,各部门信息化“纵强横弱”的现象仍普遍存在,跨部门、跨区域的应用协同和大系统、大平台建设比较薄弱,业务、系统、数据的壁垒仍未完全打破。部分领域单点治理成效显著,但碎片化、分散化治理现象普遍存在,精细化、智能化的治理机制和平台系统尚未完全建立,“一网统管”的业务模型、技术标准仍属空白,一体化治理平台、监管平台的应用建设不够完善,省域治理能力短板明显、亟需补齐。

(三)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

公共数据资源底数不清,数据采集、更新责任机制尚不健全,仍存在数据来源不清、质量不高、完整性不足等问题,无法有效支撑跨部门协同应用需求。数据资源缺乏深加工,大数据支撑和改善政府决策的作用不明显。数据共享不够充分,基层数据需求缺少有效响应,“数据饥渴”现象仍然存在。数据应用面较窄,政务大数据与社会化数据融合、碰撞效应不明显,无法充分发挥公共数据价值。公共数据开放质量不高,目前开放的1.4亿多条数据,仅占目前汇聚的公共数据的0.6%,大部分开放数据未实现全省覆盖,总体上仍呈现“数据总量规模小、数据质量较差、可利用率不高、用户参与度低”的特点。政企数据融合利用较少,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数据融合利用路径尚不明确,尚未形成具有广泛可行性的数据融合利用机制,总体上距离数据要素市场化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四)技术架构成熟度和整体安全防护能力有待加强。

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支撑能力不强,政务云架构单一,云平台弹性管理能力不足,已上云系统不同程度存在低负载情况,但在应对业务高峰压力时又无法智能调集资源。目前省市两级政务云都已建成,但距离全省一片云“可视、可管、可控”要求还有差距。全省政务外网缺少统一规划,韧性不足,风险抵御能力不高,网络承载能力动态调整未能实现,网络使用效率有待提升。此外,现阶段政务外网未能对视频流量进行精细化划分,无法为视频业务提供充分的流量保障。公共应用支撑能力还不够完善,平台化、组件化、敏捷化、集约化的应用开发模式尚未有效建立,部分专业技术性强的公共支撑工具(如地理信息平台)还未能广泛应用。安全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边界、安全总体规划、安全机构协同联动、实战安全培训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开放、个人隐私保护、政务外网安全、政务终端安全、密码保障等技术体系仍需提升。新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应用范围和深度不足,5G、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政务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

 (五)体制机制和运营能力仍需进一步优化。

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联动还不够充分,除“粤系列”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等通用平台外,省、市在跨层级应用和技术架构上整体对接、联动较少。数字政府公共平台未能充分支撑各地政府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在信息化落后的欠发达地区,普遍只能推广“粤系列”等成熟应用。此外,珠三角城市和其他地市之间的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区涌现出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国领跑的优秀案例,但部分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资金及人才队伍不足,信息化建设欠账较多,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服务能力仍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在资源整合、业务创新等方面,与各地各部门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发挥平台优势、整合带动产业上下游企业、共同做强我省政务信息化产业方面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数字政府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指南等仍需进一步完善。

 第二节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国内外环境面临深刻变化,信息技术革命持续演进,给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带来重大机遇和挑战。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背景下,数字经济作为撬动经济增长的新杠杆,成为各国提振经济的重要方向。面对全球性数字化浪潮,我国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建设,这也要求我国持续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国内看,我国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数字技术在赋能国家治理的同时,也对传统治理模式带来了诸多挑战。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大数据成为重要战略性资源,各省(区、市)都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建设数字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浙江省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撬动各领域创新变革,构建了由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浙江政务服务网组成的“四张清单一张网”,显著提升了政府行政效率,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海市致力于打造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超大城市“数治”新范式,以“云网边端安”一体化数据资源服务平台为载体,形成全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融合创新的发展格局。江苏省推行“不见面审批”,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创新性举措,探索形成“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办事模式,走出一条从“瘦身”到“强身”的简政之道。从省内看,我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广州、深圳等地数字政府建设一直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但我省人口总量大,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突出,各地面临的政务服务需求、治理矛盾和监管问题不一,政务信息化基础参差不齐,数字政府的创新成果向纵深和基层释放不足,仍需更大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新技术、新模式提升全省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交叉融合,应用创新空前活跃,5G、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新一代技术正持续向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渗透,新基建、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和新服务层出不穷,对政府的服务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国内外经济社会深度变革的客观现实,必须顺应新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的作用,以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坚持数字政府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不动摇,以激发数据活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加快全面数字化发展,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根固本。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凝聚全省力量,持续增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为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关心关注的政务、经济、民生等重要领域,充分发挥“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用户量大、覆盖面广、使用粘性强的优势,让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惠及全社会。

——坚持统筹规划,均衡发展。坚持“全省一盘棋”,以系统观念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布局,构建条块结合、省市一体的数字政府总体架构。按照上接国家、覆盖全省、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要求,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府”,在全省实现业务联动、管理联动、数据联动,促进各地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良性互动、协调共进、均衡发展。

——坚持协同共享,智慧高效。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平台系统,破除信息孤岛,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实现数据按需有序共享,提升部门间业务协同效率。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三网融合”,形成服务管理、决策指挥一体化格局。

——坚持创新引领,开放融合。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打造标准、开放、可扩展的数字政府技术架构。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强化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共建共用共享,让最新的技术成果在数字政府平台架构上快速部署、融合、应用,带动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坚持绿色集约,安全高效。推进政务云、政务网、政务大数据中心等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发展基础。建设全要素、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数字政府技术路线。

第三节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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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5年,全面建成“智领粤政、善治为民”的“广东数字政府2.0”,构建“数据+服务+治理+协同+决策”的政府运行新范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履职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持续提升群众、企业、公职人员获得感,有效解决数字鸿沟问题,加快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全国数字政府建设标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广东模式”趋于成熟,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发展的带动和促进效果进一步彰显。我省全面数字化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努力成为数字中国创新发展高地。

  具体包括“五个全国领先”:

——政务服务水平全国领先。各类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服务能力、服务资源深度融合,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和“一网通办”能力显著提升。“粤省事”“粤商通”日均活跃用户量分别达到150万名、80万名,政务服务一体机全省镇(街)全覆盖,高频服务事项100%“零跑动”、100%“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湾区通办”。区域、城乡、社会群体间的数字鸿沟不断缩小,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水平迈向国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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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治理能力全国领先。在全国率先构建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联动的省域治理体系,以“全周期管理”理念,打破条块分割界限,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治理,推动实现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建成“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治慧”,实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业应用100%全覆盖,推动政府决策更加科学、精准,城市管理更加精细、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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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运行效能全国领先。基于整体政府视角,推动政府内部跨部门、跨层级的办文、办会、办事等提质增效,整体运行管理成本进一步降低。全面构建“指尖政府”,实现“粤政易”与内部系统100%连通,日均活跃用户数达到120万名,各级政府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全覆盖,政府内部“一网协同”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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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市场全国领先。以应用为导向,推动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共享,政府内部应共享数据需求满足率达到99%以上,向社会开放不少于10000个公共数据资源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制度规则和平台机构体系基本建立,在全国打造“理念先进、制度完备、模式创新、高质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和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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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撑能力全国领先。以满足应用创新需求为导向,推动全省政务云、政务外网按需提质增容,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技术架构进一步完善。政务云资源算力规模达到30万核,政务外网接入率达到90%,电子证照用证率超过80%,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覆盖率98%,“粤政图”平台支撑地图产品数超过500个,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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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规划布局

贯彻国家部署要求。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遵循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融入全国一体化平台,为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服务重大战略。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将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供相关机制和平台支撑。

——遵循国家要求。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将遵循国家有关工作要求和制度规范,积极争创改革任务试点,发挥“领头羊”角色,为数字中国建设贡献“广东经验”。

——融入全国平台。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建设要求,积极与国家相关平台、系统对接,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数据通道,实现与国家层面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省一盘棋”统筹布局,以珠三角地区为“头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地区在省统一平台架构和标准规范下,因地制宜开展应用创新,共同打造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雁阵效应”,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广州市、深圳市。在全省数字政府统一架构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逐步推动相关平台系统整合,支持推动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的带动作用,在体制机制、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城市管理、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交易流通等领域先行先试,放大辐射带动和示范效应,为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先进经验和发展思路,为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智慧城市群建设发挥牵引作用,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数字政府建设的城市级标杆。

——珠三角其他地市。在全省数字政府统一架构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依托省数字政府统一公共支撑平台,瞄准建成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智慧城市群的目标,结合本地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基础和需求,在跨域通办、优化营商环境、城市运行管理、基层服务和社区管理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形成若干在全国具有领跑效应的标杆案例,并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非珠三角地市。在“全省一盘棋”的总体要求下,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公共支撑平台和平台型应用的统一部署,逐步优化、整合现有应用系统、数据,结合本市智慧城市等建设需求,按需开展业务应用创新,实现地市数字政府建设跨越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

?探索省际协同。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周边省市数字政府协同发展,实现省际基础平台互通、政务服务协同、营商环境共建。

——基础平台互通。探索省际间政务云、政务外网及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机制,在跨省数据融合、数据开放与交易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公共卫生和应急等领域的省际数据共享互信,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事件跨省联防联控和应对能力。

——政务服务协同。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加快推动跨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共用、电子证照跨地区共享互认,推动“跨省通办”。从政务服务的事项标准、服务流程与服务获取方式等方面,促进省际服务融合,提高跨省政务服务水平,共享服务创新经验。

——营商环境共建。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跨省通办”,简化各类跨地区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投资项目促进、营商服务便利化与营商环境评估等方面深化省际合作,探索建立跨地区营商环境问题反馈与解决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第五节实施策略

整体协同,分类推进。按照“整体政府、业务协同、持续改进”的要求,开展业务梳理和系统重构,搭建并完善数字政府业务协同体系,不断推动政务业务流程再造,驱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数字化转型。其中:

——业务系统建设。在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根据部门自身履职需求,开展业务、数据、系统盘点和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各部门业务系统,提高系统集约化程度,避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投资。

——业务协同规划。根据跨部门业务协同需求(如并联审批、联合监管、指挥决策等),组织相关部门分批分专题开展协同业务梳理,明确各专题对应的业务流程、系统、数据等整合、重组计划,确定对应业务协同系统的架构、功能,完善支撑配套的数据共享协议、管理和操作机制。——协同系统建设。在业务协同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大平台、大系统,提高政府数字化的综合服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决策能力。省市一体,统分结合。在规划的总体布局下,按照“省市一体、以统为主、统分结合”的要求,省、市、县(市、区)各级数字政府建设,应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确保架构的完整性、一致性、互通性。其中:

——省级数字政府建设。由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重点聚焦跨部门跨层级的一体化应用平台、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各部门按照数字政府统一架构要求,加大重点行业应用的全省统建力度,整合应用系统和主题数据,提高本部门信息化系统的一体化程度,并实现与省级数字政府技术架构对接,确保省级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

——市级数字政府建设。由市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规划,统筹市级各部门的建设需求,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建设和部署,以应用省级统一的系统平台为主,并将本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与省级数字政府技术架构对接,确保标准一致、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市级应统筹考虑本地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的建设需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县(市、区)级数字政府建设。由县(市、区)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牵头,按照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和依托省、市已有建设成果,开展应用推广和业务创新。

有限目标,分步实施。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有限目标、持续推进,快速迭代、量化考核”的总体要求,逐年落实全省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其中

——2021年。巩固提升全省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支撑水平;继续提升“粤系列”平台型应用、深化“政银合作”、关注重点特殊人群应用需求,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泛在、普惠、均等;全面开展“一网统管”工作,建设“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粤治慧”),推动省域治理能力提升;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突破口,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

——2022—2023年。实现基础设施、政务大数据中心、业务中台的一体集约化应用;通过深入推进“省统、市建、共推”的建设模式,有序推动各地各部门数字化转型,实现全省政务服务、省域治理、行政协同等领域数字化能力全面提升,有效促进全省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初步构建权责清晰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规则和组织体系,实现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2024—2025年。政府履职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一体化数字政府业务应用体系全面建成,制度完备、模式创新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数字政府有力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

第三章总体架构

  第一节管理架构

按照“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总体原则,不断完善我省“统一领导、统筹管理、专业运营、智库支撑”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管理模式。

统一领导。省、市、县(市、区)设立本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首席数据官(CDO),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宏观指导、统筹规划、跨部门协调和统一部署,领导本地区数据管理工作,对数字政府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统筹管理。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本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和公共数据管理的行政主管机构,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建设运营公共类项目;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提高本级数字政府数据统筹、集约、共享力度。在同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部门应设立首席数据官(CDO),作为本部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负责人,统筹信息化和数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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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运营。按照“政企合作、管运分离”要求,优化省级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继续采取购买服务模式开展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工作。市、县(市、区)可参照省级模式,设立本级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由同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监督,在省市一体化要求下,开展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营工作,打造繁荣、稳定的数字政府产业生态。

智库支撑。发挥省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指导省级数字政府规划和项目建设,提高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设立本级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借助专家、研究院所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等智库力量,提高本级数字政府改革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

第二节业务架构

以群众、企业、公职人员等数字政府主要用户群体为中心,以提高政府数字化综合服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综合决策能力为目标,构建“整体协同、平台驱动”的业务架构,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聚焦核心业务、加大协同力度。在数字政府的大平台、大系统之上,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实现“三网融合”。同时将数据作为创新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服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推行“一件事”主题服务、推进“四免”优化、推动“跨域通办”、强化服务监督等措施,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和方式的系统性重塑,推动全省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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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渠道。融合线上与线下、政府与社会各类办事渠道,对以“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广东政务服务网等为核心平台的政务服务系统、便民热线、终端等进行优化,打造“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一号”的“泛在化”政务服务体系。

——民生服务。强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等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全省民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涉企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相关部门业务流程、应用系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智能化、精准化的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省域治理“一网统管”:

——平台渠道。建设省、市、县(市、区)三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为各应用专题建设和接入提供标准、灵活、开放的支撑能力,构建以“粤治慧”为中枢的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联动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

——经济调节。加强财政、审计、税务、科技、金融、国资、统计等领域的信息化支撑,多维度实时监控全省经济运行状态,为经济政策制定提供量化依据,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发展韧性。

——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和治理能力。

——社会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管理深度融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司法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公共服务管理。加强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对相关行业治理的透明度,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数字化转型。

——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信息技术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领域监测、预警、跟踪、处置中的应用,全面提升对各类生态风险的防范和治理能力,助力美丽广东建设取得新进展。

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平台渠道。进一步完善以“粤政易”为核心平台的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打通“粤政易”与“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等平台的互联渠道,持续丰富政务应用矩阵。

——行政效能。提高政府内部办文、办会、办事的数字化水平,倒逼政府内部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加速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不断提升政府运行效能。

——全面赋能。基于数字政府平台能力,支持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协同联动水平。

数据要素“创新增值”:

——公共数据管理。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环境,建立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创新公共数据运营机制,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要素高效配置奠定基础。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开放,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围绕具体场景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试点。

——数据交易流通。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数据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制度规则和平台机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有序高效流通。

第三节技术架构

完善以“协同共享、高效服务”为特征、以“省市一体化”为导向的技术架构。架构分为“五横三纵”,充分利用最新的IT(信息技术)、CT(通信技术)、DT(数据技术)。其中,“五横”分别是用户交互层、业务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资源层及基础设施层,“三纵”分别是网络安全、标准规范和运行管理。

用户交互层。即服务平台,面向群众、企业、公职人员等用户对象,提供统一交互服务界面、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获得感,包括“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粤政易”、广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一体机等。

业务应用层。即应用平台,对应业务架构中“服务、治理、协同”能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字政府应用体系,包含“一网通办”应用、“一网统管”应用、“一网协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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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支撑层。即业务中台,为各类应用提供公共支撑能 力。已有业务中台包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电子证照系统、 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系统、非税支付平台、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智能客服平台及物流平台。新建业务中 台包括应用开放平台、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 “一网统管”基础平台。

数据资源层。即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包括数据资源和数据平台。数据资源包括公共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和 其他数据资源,以及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等各类数据库; 数据平台包括“开放广东”平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门 户等对外窗口,以及数据目录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服 务管理、共享交换管理、数据分析等系统。

基础设施层。即基础服务平台,包括感知端、政务云和政务网络。感知端包括视频感知终端、物联感知终端、卫星 遥感等,为数字政府提供全面、及时的感知监测能力;政务 云包括已有政务云和国产政务云,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满足 多应用场景的算力服务;政务网络为政府部门提供高速泛在 的智慧网络。

网络安全。即省市一体化的网络安全体系,在安全管理机制、保障策略、技术支撑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 一体化的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技术架构各 个层次的可靠、平稳、安全运行。

标准规范。即省市一体化的标准规范体系,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应用支撑标准、政务服务标准、数据管 理标准、安全标准、运行管理标准等。

运行管理。即省市一体化的运行管理体系,包括对技术架构各个层次系统的运行维护、业务运营、质量管理等。

第四节 数据架构

以“共建、共治、共用”为原则,以应用和需求为导向, 构建上联国家、下通市县的全省一体化、服务化的数据架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部门的数据管理和应用能力,实现数据全 生命周期治理和全方位赋能,加速释放数据要素的乘数效 应,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充沛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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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源。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 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 的公共数据资源,以及社会数据资源,按照不同业务属性形成业务库,按需建设共享库。

数据资源库。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畅通国家、省、市三级数据通道,按需推动各级 政府部门数据资源向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按照一定 规则整合形成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构建“物理分散、 逻辑集中”的全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

数据支撑平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省级节点和市级节点,分别为本级部门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能力,包括数据 目录管理、数据资源管理、视频共享管理、数据服务管理、 大数据分析等。

数据服务。基于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对外提供基础信息资源、主题信息资源和专题信息资源,实现共享、核验、 分析、开放授权等服务,全面支撑各地各部门的业务开展和 应用创新。

第五节 安全架构

统筹数字政府发展和安全,统一安全管理机制,以安全 技术体系为支撑,以安全运营和安全监管为保障,打造覆盖 “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防护,构建“安全可信、合 规可控”的安全立体纵深防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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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规。根据国家、省网络安全有关政策文件规定, 以具体安全需求为导向,以合规为基础考虑整体安全设计, 规范做好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保障安全工作推进的统一 性、一致性、有效性。

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组织机构,强化安全人员管理和培 训,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流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指导、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和监督考核,明确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保密局等监管单位责 任,建立技术平台提升安全监管的效率与能力。

安全运营。基于安全技术体系,提升安全识别、安全防护、事件响应与处置、安全分析与监测等安全服务水平,利 用大数据分析、自动化编排等技术,开展集中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安全运营,提供覆盖安全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 安全技术。完善安全基础资源、安全运营支撑和覆盖基 础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新技术应用安全的技术手段和技术能力,全面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的关键技术支撑。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加快发展安全可控的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增强网络安全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推 动政务领域国产化应用工作。

第四章 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政务服务流程 和政务服务方式系统性重塑,强化服务全流程监督管理,推 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以“粤省事”“粤商通”“粤省 心”等“粤系列”平台为核心,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 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构建“一网、一地、一窗、一次、 一机、一码、一号”的便捷泛在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一网通办”升级版。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拓展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文化旅游等数字化公共服务,重点关注 老年人、农村地区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不断缩小数 字鸿沟,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 性和有效性,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先导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聚焦企 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破解各环节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 构建“清上加亲”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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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健全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 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标准深度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统尽统”,在此基础之上支持各地政务服务改革 创新。持续优化完善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有效支撑政 务服务事项管理和优化。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实现不同层 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基本要素内容 保持统一,提升办事指南规范性和精准度。

深化“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持续梳理“一件事”事项清单,提升以办事人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事项汇聚水平,再 造审批业务流程,不断推出“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扩大“一 件事”广度和深度。全面梳理分析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 事项,及时推送政策及服务信息,提升关联事项办理水平, 提升政务服务智能、精准推送能力。

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梳理“四免”优化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和要素实现应免尽免。改造优化 事项涉及的业务申办审批系统,推动各地自建政务审批系统 全面接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广深圳“秒批”经验,充分 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探索无人工干预自动智能审批, 推出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秒批智办”政务服务事项, 全面提升审批效率。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深化政务服务“省内通办”, 建立跨市协作机制,推动实现政务服务跨城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无差别协同办理。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充分运 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在全国 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我省劳动 力输入、东西部协作等实际情况,不断拓展“跨省通办”范 围和深度。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信息资 源共享互认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推进粤港澳 “湾区通办”。

强化政务服务全流程监管。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简化评价流程,提高群众评价积极性,加强对评价数据 的综合分析,主动识别、精确化解堵点和难点问题。建设完 善全省政务服务监管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好差评”系 统、“粤省心”平台等深入融合,逐步接入各级政务服务大 厅,实现全省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精细化监管。建立健全政务 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政务服务经验复制推广,推动全 省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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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拓展便捷泛在的服务渠道

提升“粤省事”指尖办服务水平。拓展“粤省事”服务 事项覆盖范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定制化服务,实现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覆 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推进市场主体公共服务 进驻“粤省事”平台,支持鼓励各地特色服务创新。优化“粤 省事”平台,提升功能设置和用户体验,鼓励各地开展区域特色服务创新,加强各级各部门服务专区建设,增强用户粘性和服务获得感,打造全省统一的移动民生服务平台。 增强“粤商通”一站式服务能力。推动“粤商通”涉企服务事项全覆盖,健全“一企一码”的“粤商码”体系,加 强涉企数据的共享汇聚,打造企业电子名片,推行“码上办 事”。围绕企业运作的“人、财、物”关键需求,在物流、 资金流、人才流、供需对接等方面为中小企业赋能。吸引大 型企业入驻“粤商通”提供市场服务,打造定制化服务专区。 深化与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群团组织的资源整 合,提供劳动关系协调、商会圈、海外商机拓展等特色服务。 加强“粤商通”平台运营推广力度,提升用户粘性和活跃度, 打造全省统一的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推动政务服务网好办易办。提升广东政务服务网支撑能力,全面优化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充分联动,加快打通与部委、省级垂直系统数据通道。进一 步推广应用统一物流、公共支付平台,推动全省高频政务服 务事项实现办事“零跑动”。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授权代理、 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老年人等群体网上办事。优化政务服 务网使用体验,增强重点使用场景的易用性和友好性,实现 政务服务从“可办、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办事体验。深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管理规范、统一服务标准。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打 造“全科无差别受理”“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实施“首 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预 约服务制,提供错峰、延迟办理及周末办理等弹性服务。保 留高频服务事项的线下办理渠道并向基层延伸,为老年人、 农村地区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便捷服务。

打造“粤省心”政务服务总客服。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动除紧急热线外的相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部归并到 12345 热线。整合省市 12345 热线平台体系,建成“粤省心”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全渠道服务“总客 服”。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 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 处置和办理。完善知识库共享、专家支持、分中心联动等机 制,提高热线接通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各地 12345 平 台入口纳入“粤省事”“粤商通”,畅通互联网咨询和投诉举 报渠道,提高智能应答能力。

拓展“泛在化”政务服务渠道。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体机应用推广,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向综合一 体机逐步转换,支持欠发达地市存量政务服务终端对接省政 务服务一体机平台。推动各地级以上市与各大金融机构开展“政银合作”,充分依托银行服务网络优势,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智能服务终端。打造 24 小时不打烊的“政 府服务小屋”,提供完备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和互信可靠的 “面对面”服务。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与水、电、气服务网点 以及互联网平台等社会渠道融合,打造泛在融合的服务渠 道。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适老化改造, 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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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提供普惠均等的民生服务

推进“互联网+教育”。构建开放互联的教育资源公共服 务体系,以“粤教翔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构建以课程化资源为主体,多元共建、开放共享的优质数字教 育资源有效供给和服务机制。建设智能泛在、安全可靠的教 学、教研、培训和管理的支撑服务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教 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数字媒体赋能教与学,实现基础教育 高质量发展。建设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学习环境和学习空 间,以网络学习空间为纽带贯通学校教学、管理、评价等核 心业务。

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 平台建设,加快 5G+远程医疗场景落地推广,提升基层医院信息化水平及远程医疗水平。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建设完善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丰富业务场 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

深化“互联网+人社”。以“人”为主线打通人社全领域业务链条,推动人社相关信息系统无缝对接,支持人社服务 “一链通办”“打包快办”“跨省通办”。推进省集中式人社 一体化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强化“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 粤家政”等重点工程支撑能力。加强人社数据治理、共享交 换及开发应用。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 通”服务模式,支持各类民生卡整合,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各 类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一卡通用”。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保障 卡全省通办通用工作机制,支持大湾区及有条件地区率先实 现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同城待遇”。

推动医保服务创新。建设完善全省集中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全省医保业务办理标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 监督管理智能化、决策分析精准化提供能力支撑。推进“互 联网+医保”服务,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实现电子 处方流转和线上移动支付。汇聚全省医保数据,推动跨部门 数据共享,加强医保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全领域、全方位、 全流程智能监控,为医保科学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打造“粤安居”服务平台。打造“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围绕住房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实现市民和企业住房业务全程网办。推广和优化公租房系 统,推动建立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满足各地保障政策和群众 办理需要。建立完善住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公众服务 网站,推进住房公积金在信息查询、缴存信息变更、异地购 房或退休提取、提前还款等方面“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一 网联办”,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提升养老和救助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民政”建设,构建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提升民政信息化应用和服 务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智慧养老”,加强养老服务信息 资源规划、管理和应用,完善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提 高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救助”建设,完善社会 救助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大救助”系统,推进各类社会救 助业务的双向联通、救助数据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救助事项 “掌上办”“指尖办”。

提高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能力。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方志 馆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建设文化 和旅游公共服务智能化平台,探索构建数字文化旅游生态体 系。强化信息化对全省体育服务的支撑,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培育壮大 4K/8K 影视、数字出版、动漫网游、电子竞技、数字文博、在线旅游、线上赛事、在线健身 等新业态,丰富数字文旅服务供给。

加快“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发展。建设完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综合管理平台,持续完善应急救助、就业创业、 移交安置、双拥等业务应用,实现全省三级行政机构业务管 理联动和五级服务保障机构业务共享。建设退役军人和其他 优抚对象电子卡,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为 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安置、优抚褒扬、权益维护等服务。完善 退役军人数据库,推动退役军人档案电子化,提升退役军人 数据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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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

推动“全链条”电子化商事登记。推广“一企一证”“一 照通行”等创新举措,探索推广“区块链+AI”全程电子化 商事登记,优化部门间数据共享,推动企业开办全环节、全

链条审批联动,提升商事登记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涉 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开展“一照通行”涉企行 政审批服务改革,按企业办事场景,对相关联的许可事项实 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依托现 有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全流程一体化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 台,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压减审批事项和条件,推进工程建 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项目实行 “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 办”主题集成服务系统,加强线上审批协同和线下综合窗口 融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系统数据实时对接,推进工程 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拓展异地代收代办,通过“收受 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支持各地深 化“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

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完善全省统一的“一个平台、四个入口”的“1+4”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推动 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向银行网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镇(街)、村(居)延伸。完善全省不动产登记相关数据共享 机制,开展“区块链+不动产登记”工作,强化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纳税、金融等领域的衔接协同,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不断延伸拓展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方 便企业和群众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

提升办税缴费便捷化水平。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整合优化非税收入申报表。简化办税流程和表证单书,提速发 票业务办理效率,优化税后流程,丰富劳动力税费缴纳形式。 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巩固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 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推动房屋网签合同备案、个人户籍、 医保登记缴费等信息实时共享,便利办税缴费。

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建设口岸通关物流协同平台,推动通关作业环节物流单证、查验放行等信息电子化流 转,简化通关作业流程,实现口岸“通关+物流”一体化联 动。按照“一点接入”原则,推进海关、税务等部门数据互 通,推动跨境贸易各项业务在统一平台办理,实现贸易监管 “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创新中国国际中小企 业博览会办展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多举措促进中 小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

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整合金融资源,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多元融资服 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银行与保险公司沟通合作,做好系统对接和业务数据共享,推动保险公司提供灵活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加大涉企征信数据、 金融资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畅通企业 征信信息查询机制,助力金融机构快速研判企业信用风险。

打造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快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完善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打 造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分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事项,推广公共资源交易多项业务合并“一表申请”,进 一步减免办事材料,提高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深化中介 机构改革,提高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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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

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 环境保护五大职能,充分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基础底座,结 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一 网统管”公共基础平台和省、市、县(市、区)、镇(街)、村(居)五级用户体系,根据各层级治理需求建设各类特色应用专题,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 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 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加强财政、审计、税务、科技、 金融、国资、统计、交通运输、海关、电网、水务等相关部 门(企业)的数据融合与分析应用,支撑经济工作决策。加 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 式,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能力。加强信息技术与基层社会治理、 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 运输、农业农村、司法等领域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在公 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应 对和预防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 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 管理,提升公共服务主管部门履职能力。强化信息技术在自 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领域的监测、预警、跟踪、 处置和服务闭环,提升对各类生态风险的防范处理能力。

第一节 加强总体设计和基础平台建设

建立“一网统管”制度体系。强化总体设计,出台完善 全省“一网统管”指导性文件,“全省一盘棋”推进工作落实。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一 网统管”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工作统筹协调,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协同。明确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级部门、地级以上市及区县的责任分工,制定完善运营管理、绩 效评估等相关制度规范。研究发布包括总体标准、平台标准、 服务标准和数据标准在内的省域“一网统管”技术标准规范, 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的整体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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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统筹建设省级“一网统管” 基础平台(“粤治慧”),为省级应用专题建设和接入提供组件化、模块化的开发环境,增强标准、灵活、开放的支撑能 力,实现对省域整体状态即时感知、全局分析和智能预警。 依托“粤治慧”,建设“一网统管”市、县(市、区)两级 基础平台标准版,支持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按照省统一标准,组织建设本地区市、县(市、区)两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对接“粤治慧”,逐步实现省、市、县(市、区) 三级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城市公共设施与 5G 网络、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系统化部署城市数 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网络。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加快自主可控城市信息模型 平台(CIM)发展。支持各地按需、有序、集约建设“城市 大脑”“城市智能综合体”,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实现 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构建“数 字孪生城市”实时模型,增强城市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 迅捷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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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提高科学精准的经济调节能力

提升财政管理数字化水平。践行“大财政、大预算、大 资产”管理理念,制定全省统一的财政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整合现有财政业务系统,进一步优0化财政业务流程, 构建完善“数字财政”大平台,逐步实现全省财政核心业务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和对财政资金的全流程动态监 控。加强财政收支分析预测,积极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全 面提升财政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水平。

提高审计监督智能化水平。加快广东省“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促进各行业领域审计数据的汇聚和治理,加大 审计大数据技术应用推广。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的 深度融合,逐步提升审计监督智能化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安 全发展。建立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审计机关互 联互通新架构,提升审计管理数字化水平,形成智能互联、 安全高效的审计管理体系。

强化税务分类精准管理。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打造汇集内外部涉税数据、标准统 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建立税收数据管理体系,增强税收数据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结合大数据分析、 纳税信用体系、税收风险体系实现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实 现纳税服务实时监控、信用动态监控、风险动态监控和信用风险联动监控,提升税收管理智能化水平。

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优化升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善人才平台,提高科技业务“全方位、全业务、 全流程、全留痕、全监管”管理服务能力。完善科技政务数 据服务平台、省科技厅统一办公平台,加强与科技部、省政 务大数据中心、省级部门、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数据的互联互 通,提高科技数据应用水平,为科技政策制定和科技创新提 供支撑。建立科研领域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和科技风 险预警机制,构筑科技风险舆情通报和监管平台,增强科技 风险防控能力。

创新金融智慧监管方式。构建智能化金融监控体系,通过多方信息采集和模型分析,强化对实体经济运行和金融机 构经营状况的发展趋势预测,及时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准 确分析社会舆情并辅助处理,为守住地方金融安全底线提供 有力支撑。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平台,实现监管事项 全覆盖、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风险可预警。

加快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制定国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建立监管数据汇集共享机制,促进数据跨层级、跨区域、 跨部门共享。建设完善“数字国资”平台,对国有资本布局、 形态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出资人及时掌握国有企业经 营动态,全面推动国资监管向“管资本”转变。

提高统计分析科学化能力。围绕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需求,完善人口动态监测台账、部门统计数据,建立 健全统一完备的数据采集平台,提升统计数据动态采集能 力。加强宏观经济分析等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充分整合财政、 审计、税务、统计、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生态环境等 领域数据,从产业、行业、区域、时间等多维度实时展现全 省经济运行状态,加强对实体经济政策和重大决策落实效果 的监测分析。开展面向新产业、新业态的数据分析应用,为 优化产业结构和制定产业政策提供量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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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强化综合高效的市场监管能力

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加快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完善重要食品质量追溯体系,持续推进“明厨亮灶” 建设,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建立 健全协同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大监管业务应用 平台,积极推动“两品一械”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严 密的、全链条的监管体系。探索构建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 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模式。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规范产品类别及产品名称,推进产品质量智慧监管。 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分析,广泛采集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强化 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安全”监 管,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加强特种设 备安全检查及检验检测数据分析,探索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特 种设备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建设完善“质量广东”信息系统。

强化网络和广告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网络商品质量抽检信息、网络案件线索和电子取证共享机制,完善电子商务经 营行为监测平台,整合网络监管信息,构建电子商务统一监 管体系。建设广告监管平台,完善广告市场监管数据库,实 现对广播、电视、报刊、重点互联网平台广告的实时监测和 智能监测。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分类实行相 应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模式。加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数据资源建设,优化升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全省公共信用 信息归集、共享、应用、评价、监管闭环体系。推进“信用+大数据”精准监管,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支撑行 业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措 施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申请、政府采购等 业务流程,构建全省联合奖惩“一张网”。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推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完善信用 监管长效机制。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数据管理和服务体系,扩展数据资源规模和渠道,强化数据管理和使用成效。 建设粤港澳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创 造、保护、管理和运用效率。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 务平台,提供“一站式”综合维权援助解决方案,实现维权 服务全省“一张网”。推进商标数据加工及应用中心建设, 加强重点商标预警监测保护,深化广东商标品牌建设。

构建市场多元监管格局。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强化行业主管部 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 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 加强各领域监管数据归集、治理、分析、应用,推进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为镇(街)综合执法提供 指挥业务协同,完成省、市两级平台一体化工作。完善“双 随机、一公开”平台,将先进信息化技术引入“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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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优化精细智能的社会管理能力

推进精细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治理深 度融合,推进综合网格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雪亮工 程”建设,实现政府部门间视频监控的联网共建、共享、共 治。打造“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 和智能化水平。加强平安建设大数据专题应用,构建平安指 数、公共安全、综合执法、矛盾纠纷化解、社区服务智能分 析单元,增强社会风险预警、研判分析、决策指挥等能力, 实现平安建设“一图统揽”。做好民族宗教与社会治理融合, 推动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发展,提升全省宗教工作科学化、 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提高矛盾防范化解能力。加快智慧信访建设,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信访领域的应用,推进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构建信访大数据分析和科学决策协调指挥 支撑平台、诉访有效衔接平台、同质化类案化解平台等智慧 应用,提高各级信访机构和职能部门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 重点地区信访事项的分析预警能力,推动解决信访难点和堵 点,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深化智慧新警务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警务机制深度融合,实现对人、地、事、物、组织的数字化管理,构筑以数 据为关键要素的治安防控模式,建设具有大数据特征的警务 应用新生态。创新指挥决策、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防 控、民生警务、队伍管理等警务机制,均衡全省各地区警务 智能化水平,建成一整套可感知、可防控、敏捷高效的新警 务机制体系,全面支撑平安广东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严 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颠覆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坚决 守好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

推进智慧应急管理。全面深化“智慧应急”建设,聚焦融合指挥、应急通信、短临预警、全域感知、数据智能五大 方向持续攻关。打造应急指挥“一张网”,支撑融合应急指 挥。推进全域应急感知和通信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各类应急 通信网络在省内广域覆盖、随遇接入。基于自然灾害监测感 知数据,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构建化工、矿山、钢铁、有色、石化、建材、民爆、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 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智慧监管。建设基于大数据的粮食 和物资储备体系,升级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服务管理平 台,为粮食和物资储备精准决策提供支持。

打造智慧消防救援体系。围绕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政务服务、应急通信五大主题应用域,构建全业务 覆盖的“智慧消防”新生态。以消防实战指挥系统为核心, 围绕灾情预警、力量调配、作战指挥、战勤保障等战力关键 要素,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智能辅助、科学决策、高效运行 的实战指挥体系。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 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消防监 管模式。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数字化管理。整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建设“数字住房”“数字建造”“数字城乡” 等全省一体化运行的业务管理平台和数据资源中心,实现住 房管理数字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城乡 建设管理精细化。建设 CIM 平台,加快推动自主可控 BIM 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的应 用,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基于 BIM 技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汇聚整合和分析企业、从业人员、项目和信用信息等相关数据,支撑市场监测分析,提高建筑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实现对 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质量、环境等在线智能监管。整合汇 聚房地产管理相关数据,实现全省房地产市场实时统计分 析、动态预警,为精准实施调控政策提供支撑。

推进“数字交通运输厅”建设。搭建数字交通运输厅一体化数字平台,深化交通业务系统整合和数据融合。构建统 一入口及服务窗口,打造“粤交通”服务应用品牌,不断拓 展“粤系列”应用建设。加快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动“智 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等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提 升基础设施安全和管控效率。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感知和传输 网络建设,推进智能视频、重大基础设施资产与运行状态等 数据采集,丰富数据采集和运行监测手段,提升交通运输各 类相关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安全、数据分析和深度应 用能力。

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机制,支持发展乡村“互联网+公共服务”。深化农业农村 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提升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能力。构建 全省美丽乡村数据动态化、场景可视化、应用智能化的数字 乡村管理模式,打造富有岭南风韵的精美农村。实施广东数 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岭南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完善“粤省事”、“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与电商平台连接通道,畅通农产品营销渠道。推进广 东供销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供销合作社联 农带农组织核心数据库,提高“三农”综合服务能力。

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推进法治广东信息化工程建设,为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数 字化支撑。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管理平 台建设应用,以数据为核心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律 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广 东法律服务网,推进法律服务普及化、平台融合一体化。推 进以智慧监狱、智慧戒毒、智慧矫正、智慧公共法律服务、 智慧调解等为重要内容的“智慧司法”建设,持续完善司法 行政相关业务领域信息系统,深入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大 数据智能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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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完善规范透明的公共服务管理能力

推进教育管理数字化转型。持续推动教育行业数据治理 与数据服务,建立以数据为核心的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决策管理、教育智能化支撑服务生态。规划建设全省一体化教育可 信数字实名制身份体系、教育业务和数据融通体系、教育数据 应用服务空间体系等,不断完善教育数据治理与服务制度和标 准规范。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建设,提升教育考试数字化、 智能化水平。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 融合与分析应用,提升教育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卫生健康智慧化监管。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医疗深度融合,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实现全省 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互 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推动实现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 的有效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数据分析,通过与人社、公安、 环保、药品监管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风险预警、趋势 预测。完善公共卫生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智慧化 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建设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监测系统, 实现疾病及相关因素多维多点的预警预测及处置闭环管理, 提高公共卫生智能化监测预警处置水平。

提高人社综合管理能力。推动省集中式一体化信息平台迭代优化,支撑全省人社系统业务协同、风险防控、监管预警、决策分析等应用。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监管监控平台,实现对人社服务运行情况的监控、预警和处理。建设重大风 险管理平台,对社保基金支付、入户审批、人事考试、培训 管理资金等各类风险点实时监控。推动人社大数据决策分析 应用,加强与公安、税务、卫生健康、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 共享,探索引入社会数据,支撑人社综合决策。

推动民政行业智慧化管理。深入推进民政行业数据治理和综合应用,构建完善民政数据资源池,提升民政数字化决 策水平。建设完善养老机构市场监管共享平台,建立多部门、 跨地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社会组 织、慈善组织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建立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施“互联网+区划地名”,建立 数据更新长效机制,确保区划地名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

提升文旅智慧化监管水平。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和升级 优化,提高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构建文化旅游行业信用监 管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旅行社、导游信用档案,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效能。强化 视频资源共享利用,实现非执法现场远程监控、远程指挥、 远程勘验、远程调解的智能化管理。推进文旅大数据应用, 强化行业动态、产业监测、游玩全流程的大数据分析,辅助旅游产业监测与应急指挥,提升文旅行业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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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增强系统科学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推动智慧自然资源建设。优化完善自然资源数据体系,推进全域全要素自然资源数据融合治理,构建一体化自然资源三维时空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一套数”“一张图”,支 持“粤政图”应用和政务数据共享。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评价、监管分析应用体系,提供自然资源态势感知、形势分 析预判和宏观决策服务,实现自然资源全要素数量、质量、 生态“三位一体”多效益综合评价。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 海洋综合管理服务,提升海洋领域数字治理水平。完善林业 综合管理平台和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拓展林业业务应 用,提升林业管理精细化、一体化水平。

强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立体化、全天候、多层次的生态环境监测,推广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和 生态传感器等监测技术在生态环境要素调查领域的应用,实 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整合全省各类 环境数据资源,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数据库,推进数据资源全 面整合共享,强化数据综合应用,发展污染源全景展示技术, 提升生态环境精准监管、科学决策能力。逐步拓展、完善生 态环境主要业务领域全景式综合式应用场景,试点建设数据 驱动的“无废城市”,不断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 治污水平。

提高水利智能化治理能力。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广东智慧水利工程建设,打造数字江河。健全水要素智能感知网络体系,扩大江河湖泊水系、水利工程设施、水利管理活动的监测感知范围,实现全域感知、智慧应 用和自动控制。全面开展水利数据治理,加强涉水信息资源 的汇聚存储、统筹管理、优化配置和共享共用。建设水安全、 水资源、水工程、水生态、水监管、水服务等智慧水利应用, 促进业务流程优化和工作模式创新,提升水利业务的精细管 理、分析研判、决策支持与协同联动能力。依托“粤系列” 平台,为水利行业参与者和群众提供综合信息服务,不断优 化水利政务服务体验。

提升智慧气象保障能力。推进“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和“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建设,打造涵盖海陆的立体 观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全链条气象业务服务 体系。推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AI) 等新技术与气象服务融合创新,搭建气象灾害分析研判“一 张图”。深化气象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逐步推出分 众化、场景式的智慧气象服务,提升公众气象服务、专业气 象服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能源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能源服务与监管业务系统,搭建能源信息平台,构建省级能源政务大数据服务与监 管体系,实现能源监管数字化、能源服务标准化。建立覆盖 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现代能源服务与监管体系,推动能源信息共享和能源产业发展。建设能源统计分析与预测预警平台,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强重点用能单 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建设。探索建立基于能源大数据、精确需求导向的能源规划 新模式,提升能源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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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

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内部数字化进程,加强“粤政易”平 台功能建设和深度推广应用,推动更多优质应用接入“粤政 易”,打造全省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移动政务门户。 推进“粤系列”融合互通,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平台,推动政 府内部运行和管理数字化、移动化、整体化。以“粤政易” 为政府办公总平台和总枢纽,加强政务流程优化再造,实行 政务内部办事清单化管理,全省推行在线数据报送,提高“指 尖”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扎实推进基层减负。通过数字 政府赋能,提高省内各级党政机关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 跨系统、跨业务的协同联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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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打造统一集约的协同门户

提升“粤政易”平台能力。完善“粤政易”平台标准版, 围绕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办公需求,开发和建设更多政 务应用,打造内容丰富、随需而变的移动工作门户。加强“粤政易”平台 OCR 文字识别、语音识别、文字转译、在线文 档、手写签批等通用服务能力供给,提升灵活定制和组件库 能力,推动“粤政易”更加好用易用。强化“粤政易”平台 开放集成能力,实现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和数字化应用 对接互通,打通行政协同数据流和业务流。加大“粤政易” 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实现全省政务工作人员全覆盖,支撑纵向横向全方位政务办公协同。

推进“粤系列”融合互通。打通“粤政易”与“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的互联渠道,发挥“粤政易”平台作 为政府办公总门户、行政协同总枢纽的作用,实现与公众侧 入口、企业侧入口的有机衔接,逐步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平台。 加强业务场景研究,围绕面向群众、企业的服务全链条,通 过“粤省事”“粤商通”实现服务精准推送、诉求精准把握, 通过“粤政易”做到事务快速处理,形成服务送达、综合办 理、数据监测、监督反馈的业务闭环。将“粤政易”打造为 “粤治慧”的移动“驾驶舱”,完善“粤政易·看数”“粤政 易·指挥”等移动应用功能,实现“随时看数、随行指挥”, 逐步构建全省多层次、多维度的移动化决策指挥新方式。

催化政务应用创新。建立全省政务应用开放体系,推动更多优质应用接入“粤政易”,促进政务应用多元创新。鼓 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专版,持续丰富“粤政易”政 务应用能力矩阵。探索建设填表报数“一张表”创新应用, 推进各级各类报表简化合并,形成本级要求下级上报数据 “一张表”,持续为基层减负增效。升级完善全省政府网站 集约化平台,创新大数据驱动的政务公开模式,探索全面覆 盖、主动推送、精准投放的政务公开方法,结合广东政务服 务网、“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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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创新高效的在线办公模式

促进“指尖”办文“零时延”。完善省、市、县(市、 区)、镇(街)、村(居)五级非涉密公文交换体系,实现镇(街)、村(居)100%接入,推动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接入。 强化移动端公文流转和追溯能力,实现公文在各终端直接交 换和精准到人的实时跟踪显示。推动部门内部非涉密公文全 程电子化流转,加强电子印章管理和使用,除涉密涉敏公文 外,推进各级各部门收文、拟文、审定、签发、盖章、发文 全面电子化,实现公文办结实时归档及电子档案在线移交,逐步减少纸质公文流转,形成线上闭环,不断提高公文处理效率。

实现远程办会“零距离”。提高“粤视会”系统稳定性、 安全性、兼容性和扩展性,满足移动入会、指挥调度、应急巡查等协作要求。加大“粤视会”系统推广应用,加强与各 地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兼容对接,实现纵向五级全覆盖、横 向全联通,提高政府内部办会效率。推动“粤视会”向融合 移动视讯方向拓展,探索基于卫星通信的视频会议,完善指 挥调度、远程培训、应急巡查等多终端视频互动协作应用, 强化多元立体的会议协作能力,提高政府应对紧急事件的响 应速度。

推动内部办事“零跑动”。以“粤政易”升级倒逼内部业务协同流程再造,面向部门间办事事项,不断精简材料、 优化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全面梳理、逐步推出和动态管理 本部门机关内部办事“零跑动”清单,推动机关内部非涉密 “零跑动”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加强财务、人事等机关内部 办事系统整合共享,接入“粤政易”平台,实现高频办事事 项全程网上办理。围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遴选、调任、 转任、辞职、退休等职业生涯事项,探索“内部一件事”集 成应用。

第三节 赋能其他党政机关数字化发展

赋能“数字党建”建设。建设完善集党员管理、党员教 育及党员服务于一体的党建云平台,支撑党建工作全周期管理、全过程联动,结合“粤省事”探索党建创新,丰富党员 和群众生活新体验。

赋能“数字人大”建设。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和省市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推进“数字人大”基础设施和大数据中心 建设。完善支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 应用系统,加强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一体化应用建设。 升级完善人大机关办公门户和综合保障平台,以“粤政易” 平台为枢纽,推进办公协同和联通交互。依托“粤省事”平 台,优化人大互动渠道,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依 法参政议政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服务。

赋能“数字政协”建设。围绕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委员与社会公众互动和政协机关综合保障需求,打造集建言资 政、社会互动、新闻发布、工作交流和办公自动化等功能于 一体的“数字政协”平台。依托“粤系列”等平台,增强网 络议政、远程协商实效,拓展政协协商参与面和界别群众工 作覆盖面。加强政协数据汇聚和共享,提升数据服务委员履 职和辅助领导决策的能力。支持“数字政协”平台应用推广, 提高市、县(市、区)政协信息化水平。赋能“数字政法”建设。推动政法基础通信网络与政务外网整体融合、政法各单位业务系统逐步迁移上云、政法系 统脱敏数据与其他单位共享,构建全省政法领域安全能力体 系和云网数融合支撑体系。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 建设,加强对案件办理质效的整体把控和常态管理。推动大 数据在分析研判、风险管控、精准打击、规范执法和公共服 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赋能“数字编办”建设。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加强数据和业务支撑平台建设,提供资源和系统集成的技术支 撑。拓展建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填报、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等系统,实现机构编制业务 全流程信息化应用。构建集数据汇集、存储、分析、应用于 一体的机构编制数据系统,为体制改革、机构编制配置、机 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评估等提供数据分析应用。

赋能“智慧法院”建设。以线上线下融合、集约智能为目标,推动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强化智能辅助办 案和业务协同,提升智慧审判成效。推进电子卷宗在执行全 流程中的深度应用,实现智慧执行高效智能。围绕司法政务、 司法人事和审判管理,建设完善智慧管理系统。探索区块链 技术在数据安全、信息可信、操作合规、流程再造等方面的 落地应用,实现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强化法院与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法院数据一体化建设,促进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良性互动。 赋能“智慧检务”建设。探索创新各类智能辅助办案应用,提升检察官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领域的办案移 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远程提讯、远程开庭、远程指挥等 视频应用,探索建设检务音视频云平台。创新检务管理模式, 建设智慧检察院,提升检察工作人员办文、办事便捷化水平。 深化 12309 检察网、司法文书远程送达、中国检察听证网等 应用,优化检民、检律关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利 的阳光检务。基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包含能力中 心、分析中心、知识中心以及检察大数据基础平台的广东检 察大数据中心。

赋能民主党派及群团数字化建设。推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等工作与信 息技术深入融合,不断提高组织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推进 群团机关数字化建设,强化群团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能力, 打造线上线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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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数据要素配置,完善政策法 规,优化制度供给,保障市场的统一开放。构建两级数据 要素市场结构,激发供需主体活力,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推动数据新型基础设施、数据运营机构、数据交易场所等 数据要素市场核心枢纽建设,打通供需渠道,保障数据要 素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环节循环畅通。推进公共数据 与社会数据融合以及全域场景数据要素赋能,释放数据生 产力潜能。构建“统一、开放、法治、安全、高效”的数 据要素市场体系和“理念先进、制度完备、模式创新、高 质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更好服务粤 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

第一节 夯实公共数据管理基础

创新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创新公共数据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在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省、 市公共数据管理专项小组,统筹指导省、市公共数据管理工 作。健全公共数据管理职能体系,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 企事业单位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使用、管理等要求,建 立健全公共数据资产确权登记和评估制度。

构建公共数据资源体系。面向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数据资源普查,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家底,形成全省统一的系统清单、数据清单、需求 清单。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为数据共享汇聚、分类 分级开放、开发利用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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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共数据运营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运营规则、 模式及其成果转移扩散机制,强化授权场景、授权范围和运 营安全的监督管理。推进省公共数据运营机构建设,搭建公共数据可信计算环境和数据流通监管平台,开展全省数据资 产登记与评估,探索推出数据资产权益证明服务。强化省级 公共数据运营与调度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社会数据行为。

第二节 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管理 框架下,构建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开放和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开放。完善数据开放标准规范,提升公共 数据开放质量和应用水平。健全公共数据定向开放、授权开 放管理制度,有序释放公共数据进入市场化流通。升级完善 “开放广东”平台,优化平台功能,加强平台运营管理。

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创新政务大数据中心数据服务模式,建立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对市场主体的数据服务规 则和流程,满足市场主体对公共数据资源的应用需求。引导 市场主体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掌握数据的自然 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政府开展合作,提高社会数据开发 利用水平。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数据分 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技术研究。

推进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根据市场主体对公共数据的应用需求,选取典型业务场景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 用试点。探索数据融合可行模式,分阶段、分领域推进数据 要素标准化试点,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 指导各地级以上市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形成示范带动效 应,逐步扩大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应用领域。支持工业 企业建设数据汇聚平台,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和汇聚,提升数据分级管理能力,促进数据充分使用、全局流动和有序共享。

第三节 推进数据规范有序流通

健全数据要素交易流通体系。完善数据权益、交易流通、 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范,明确数据主体、数据控制方、数据使用方权利义务,保护数据主体权益。健全 市场化的数据定价机制,激发数据流转活力。加快建设省数 据交易场所,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建立安全可信、管理可控、 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建立健全首席数据官(CDO)及数 据经纪人制度,为数据要素流通提供优质服务。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有序流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支持广州南沙(粤港澳)数据要素合作试验区、 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探索建立“数据海关”,开 展跨境数据流通的审查、评估、监管等工作。支持医疗等科 研合作项目数据资源有序跨境流通,为粤港澳联合设立的高校、科研机构向国家争取建立专用科研网络,逐步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推动粤东西北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数据 要素有序高效流通共享,在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 等领域形成一批数据应用典型案例。

推动深圳先行示范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支持深圳数据立法,推进数据权益资产化与监管试点,规范数 据采集、处理、应用、质量管理等环节。支持深圳建设粤港 澳大湾区数据平台,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 开展数据交易。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建立数据 资产统计调查制度,明确数据资产统计范围、分类标准。

建立数据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健全数据交易监管机制,明确数据交易监管主体,研究制定数据交易各环节的监管制 度、互通规则和违规惩罚措施。建立数据交易跨部门协同监 管机制,开展数据要素市场监管执法,打击数据垄断、数据 欺诈和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推动数据产业创新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加强重点领域数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数据创新生态。培育 数据服务产业,支持优秀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 产业发展聚集,为数字政府建设注入活力。围绕我省数字经 济发展重点和布局,推动数字政府大数据示范应用建设,以 示范引领带动全省数据产业发展。

第八章 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完善全省“一片云”“一张网”架构,提升政务云、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国产政务云,提升政务外网无 线服务能力,拓展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 用。以数据资源资产化、共享能力服务化为切入点,完善省 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盘活公共数据资源,提升数据服 务能力,持续开展全省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健全政务 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全面加强数字 政府建设核心资源供给能力。提炼各业务领域和应用场景共 性需求,持续丰富业务中台共性应用支撑组件与服务,提高 系统整合能力,简化应用开发架构,实现公共支撑能力集约化、安全化、智慧化。优化运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和产品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行“标准领航” 策略,强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促进数字政府标准应用实施, 以统一标准推动“全省一盘棋”协调发展。

第一节 增强政务云服务能力

推动政务云升级扩容。持续增强政务云服务能力,推进 计算、存储等资源扩容,加强省级政务云 PaaS 服务能力,提供“按需分配、弹性伸缩”的基础软硬件云服务,进一步 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大对欠发达地市政务云节点的资金和技 术支持力度,满足欠发达地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行需要。 完善全省政务云“1+N+M”总体架构,引入多云管控架构, 推动全省政务云资源统一管理、灵活管控。持续推动全省政 务应用迁移上云,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数据融合,完善规 范可靠的政务云容灾备份体系,保障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 行。面向大规模、低时延的计算要求,探索边缘计算,作为 政务云平台的有效补充,实现边云协同,更好地满足更多业 务场景的算力需求。

提高政务云集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务云精细化管理,从资源申请、使用、撤销等环节进行全面管控,提升 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撑全省政务信息化应用。 加快对省、市云节点的纳管,整合发达地级以上市已有云节点,持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市的政务云节点共建工作,提升欠发达地市政务云服务能力,为欠发达地市非涉密政务信息系 统迁移上云、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供基础支撑,实现基础 设施共享共用。优化政务云平台运营服务,完善全省统一政 务云服务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各方具体职责,优化服 务目录、服务流程和服务资金结算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务云 运营效能。

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区块链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落地“区块链+数字政府”场景。以政务数据、 行业数据为基础,构建统一人工智能(AI)基础平台,提供 人工智能(AI)算法中心、原子能力中心等支撑,为数字政 府建设运行提供人工智能技术实验场。

第二节 提升政务网络支撑能力

加快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研究制定《广东省电子政务外 网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升级,完成省级城域网及省市广域网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网络覆盖范围和 带宽,原则上不低于千兆到县(市、区)、百兆到镇(街)、 五十兆到村(居)。建立全省“一网多平面”政务网络架构, 为视频应用、行业应用提供差分网络服务,满足不同单位不 同业务个性化的网络服务需求。各市参考省级网络架构设计 本地网络业务平面,实现与省级网络业务平面的无缝对接。 提升政务外网多业务承载能力,实现数据、视频等多业务流 量统一承载。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 国密算法加密能力的去 IP 化新型视频传输网络。加快推进政 务外网与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的整合对接。加快全省电子政 务外网 IPv6 改造,推进 IPv6 互联网出口扩容。

推动新一代无线政务专网应用。聚焦移动政务、公共安全、应急通信、社会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等应用场景,在现 有政务外网基础上,探索融合 1.4GHz、700MHz、370MHz 专用通讯、5G 切片以及卫星通信技术,补充增强现有政务 网络资源,提升政务外网无线服务能力。推进政务外网无线 服务试点建设,按照业务场景和网络覆盖情形,分级分类提 供合适、安全、标准的政务数据传输通道,实现典型应用场景精准覆盖,为不同业务应用需求提供灵活网络接入手段。

构建双“1+N”网络运作模式。构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 局统筹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1+N”管理架构, 构建以政务外网运行管理单位为核心技术支撑、多个服务提供商共同提供服务的“1+N”服务架构。充分发挥服务提供 商的网络资源能力,构建按需服务的政务外网服务,完善网 络服务目录、网络接入标准、网络服务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 实现向服务型网络转变。不断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网络 基础设施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 技术应用,综合提升网络管理水平,为用户提供动态的、细 粒度的服务能力供给,实现政务网络精细化管理。

第三节 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

提升政务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完善省市一体化政务大 数据中心支撑能力,加强数据共享、数据治理、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公共支撑能力建设,为各地各部门数据应用提供 产品化、标准化的统一能力支撑。提升政务大数据中心用户 体验,为各地各部门及相关开发者提供专业、易用、可信赖 的平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节点 建设的支持力度,实现省大数据中心能力完整复制下沉、省 市两级数据跨域高效流转。

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持续完善自然人信息基础库、法人单位信息基础库、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社会信用库和电 子证照库等基础库的建设。在完善基础库的基础上,各部门 围绕本部门业务主线,汇聚整合关联数据,构建完善本部门 或者牵头业务主题库,为本行业及跨行业业务的开展和创新 提供数据支撑。基于基础库、主题库等,加强统筹规划,各 地各部门根据行业业务应用需要,建设市场监管、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水利、应急指挥、消防救援等应用专题数据库。

持续提高数据质量。明确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各环节数据质量和职责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质 量管理体系。完善政务数据治理管理架构,全面提升全省政 务数据管理、运营、监管能力。以业务应用为导向,组织各地各部门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完善数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脱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数据治理相关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规 范全省政务数据治理工作。支持各单位结合业务需求开展数 据应用,通过数据应用检验治理成效,推动数据质量提升。

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建立省级层面政务数据共享议事协调机制,强化全省政务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 平,推进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有 序共享。根据部门职责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数 据供需对接清单,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 共享交换平台运行管理、及时更新。省内各地各部门通过省 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开展省内的数据需求对接和共享; 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 国家部委、兄弟省市之间开展跨区域数据供需对接。推动建 立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政务数据共享沟通机制, 推进国家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向基层部门开放共 享。逐步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覆盖范围,在确保数据 安全的前提下协调推进公共服务机构、相关企业及第三方平 台数据等社会数据共享。分类分级推进共享数据应用,开展 数据应用效能综合评价,促进共享数据应用能力提升。

提升视频和感知数据管理能力。加大对视频资源和感知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目录,打通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通道,支撑各部门快速构建不同场景应用。建设集接入、汇聚、共享、应用于一体的视频 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接入省级各部门已建视频和 感知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支撑公安、应急管理、水利、住房 建设等不同感知终端之间的数据汇聚和交互,实现全省视频 和感知资源共享共用。

专栏 17  政务大数据中心重点项目

政务大数据中心。持续完善各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建设, 建成大数据中心门户、数据服务平台、数据管理系统、数据治理工 具、共享交换平台等平台系统,提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汇聚、 加工处理和开发利用能力。

数据资源库。分别由公安、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自然资源、发 展改革等部门牵头,持续完善自然人、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 地理、社会信用信息和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建设,并提供数据共享服 务。推动牵头业务部门围绕“一网统管”专题应用建设完善各类应 用专题数据库,将多源数据整合成标准、稳定、高效、高质量的数 据资源。

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依托现有视频资源和感知 资源管理平台,建设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汇聚多类 视频和感知资源,向各部门提供多元化视频和感知大数据资源服务 平台,实现视频和感知资源的统一管理。构建视频智能化应用平台, 为各部门的视频智能化、实战化应用提供支撑平台,充分挖掘视频 资源价值。

第四节 提升业务中台能力

建立业务中台服务“一张清单”。建立全省业务中台服 务“一张清单”,通过技术工具、功能组件快速调用、灵活配置的方式为各部门应用提供可供挑选的统一公共支撑能 力。强化业务中台服务的可复用性,持续丰富业务中台服务 能力,最大化实现技术与业务相解耦,支撑各部门业务流程 和逻辑优化,开展业务应用创新。构建政务应用开放平台, 为共性支撑应用提供快速简易的上架流程和服务支持,吸纳 更多更好的公共支撑应用,做活数字政府建设生态。

加强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完善全省统一身份认证账户库,利用 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AI)、区 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多种身份核验方式和认证源, 完善和创新认证服务方式,提升自然人、法人、公职人员身 份安全认证能力,为政务服务在线办理提供统一的实名身份 认证服务,进一步推动“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加强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电子印章平台的服务能力,为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 电子公文等业务中的应用提供支撑。探索建设企业电子印章 管理服务平台,为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提供支撑。积极 探索电子签名社会化创新应用,推广电子签名在企业开办、 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电子证明等高频服务场景的应用,有效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切实为基层减负,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在线办理。 加强可信电子证照管理和应用平台建设。提供更简易、便捷、安全的电子证照发证、用证等服务。按照国家统一规 范,结合区块链技术,加强电子证照信息互认共享能力,探 索合约认证、信息加密、认证追踪等应用,支撑政务服务“四 免”“零跑动”。

加强非税支付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网上缴费流程,打通各部门收费系统、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系统,实现全省政务 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费信息交换共享,构建服务多渠道、 事项全覆盖的支付服务体系。

加强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信息跨部门、跨行业、跨企业互联互通,统一社会信用数据 标准,提高数据整合、数据质量、数据服务等管理能力。持 续推进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业务应用,结合 区块链技术,构建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链,完善全省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信用信息库,确保信用信息安全可信。

加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加强“粤政图”平台在社会治理、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应急指挥等领域的服务 能力,充分利用多维度、时空关联等技术,打造全省统一的 时空信息服务应用,充分发挥时空地理信息支撑决策作用。丰富地图产品应用,持续推动全省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完善智能客服等平台建设。完善全省统一预约平台建设,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预约服务能力。加强智能客服 建设,完善智能客服知识库,推进在线智能客服与政务服务 网、“粤省事”、“粤商通”、“粤省心”的服务接入,提供全 天候、智能化的精准服务。完善物流平台建设,强化省市物 流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接入,实现地址一次录入,多 点共享,订单统一调度,智能分派。构建新型业务中台。围绕政府服务、监管模式创新,面向新应用场景,持续构建全省数字政府新型业务中台,探索 建设视频和感知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等公共支撑平台,不 断丰富业务中台服务能力。加强新型业务中台统筹推广,制 定试点推进方案,实现省业务中台在各市的能力复用与服务 下沉,逐步在全省形成标准统一、开放共享的数字政府新公 共组件,为各地各部门开发业务应用提供更加快捷、高效、 可靠的公共支撑。

第五节 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完善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制定数字政府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标准的科 学性和公正性。优化标准审批流程,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 快标准更新速度。发挥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和学术团 体在标准制修订及实施中的作用,鼓励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 设的企事业单位积极起草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促进技术创 新、标准研制和应用实施的协调发展。

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泛吸纳各级政府部门、高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 业务、跨领域、综合性的数字政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 库,强化智力支撑。积极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标准化科研 工作,鼓励标准化科研项目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中落地实 施。加强数字政府标准化人才培养,开展标准化工作培训,

提高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参与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工作能力。 建立健全总体标准。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 指南》,编制我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建立健全我省数字政府总体标准,编制数字政府相关术语、标准化指南、参考模型等标准规范。 重点完善数据标准。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编制数据资源标准规范,完善采集汇聚、数据治理、共享开放、数 据安全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数据 元规范建设。完善数据交换信息、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 信息资源共享、电子证照数据与共享服务等标准规范。建立 完善数据治理标准体系,编制数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脱 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建立涵盖政务服务提供、保障、评价及改进于一体的标准体系。政务服务提供标准体系包含政 务服务事项标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等子标准。政务服务保 障标准体系包含各级政务大厅建设管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 共享规范、政务信息平台管理规范等子标准。政务服务评价 及改进标准体系包括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工作规范、“好差评” 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评价规范等子标准。

健全应用支撑标准。编制公共基础支撑、应用开发共性组件、应用系统平台接口、应用系统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 编制数字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质量标准规范。

完善基础设施标准。编制一体化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统一电子政务网络等标准规范。完善国产软硬件产品集成、系统适配和系统迁移等国产政务云系列标准规范。

健全运营管理标准。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编制系统建设开发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专家管理、运维管理、 评估审核、资产审计等标准规范。围绕数字政府运营要求, 编制运营质量相关标准。

完善数据安全标准。贯彻实施网络安全领域国家标准,编制数据共享安全、数据治理安全、数据安全审查支撑性等 标准规范。围绕国家商用密码标准规范,编制政务云密码标 准规范,推动政务云环境下的数据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 理的可管可控。

建立“一网统管”标准。建立“一网统管”关键技术、共性平台及软件的标准规范。编制“一网统管”基础平台信 息数据安全、关键系统安全等标准规范。完善“一网统管” 日常需求响应、用户评价等运营管理标准规范。

加强标准实施。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组织标准宣传推广工作。规范标准解释权限管理,健全标准解释机制。 推进数字政府标准化试点示范,鼓励将数字政府标准规范转 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定期对已建及在建的 项目开展标准符合性审查,对标准化建设不合格的项目开展 重点监督。建立数字政府标准规范监督机制,畅通数字政府 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

第六节 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强化运行维护服务。优化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运维保障 流程,构建技术支撑和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分级运维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建设统一运维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运维 响应和服务管理。建立面向新技术应用、全业务数字化场景 下的“一站式”运维体系,提供解决方案、系统运维、技术 支持、容灾备份等专业化技术支撑能力。

优化运营服务。优化运营服务流程,改善运营服务质量。

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情况考核指标,为科学评价数字 政府建设效果、运营情况等提供重要依据。建立以服务成果、 服务质量为导向的结算模式,提升数字政府整体运营效能。

加强质量管理控制。建立数字政府项目质量检测机制,执行标准规范性验证和产品质量的双向深入检测。组建信息 化项目质量管理团队,分析项目管理、产品研发、运维管理、 运营管理现状,优化质量管理流程,加强项目实施流程监督。

第九章 筑牢数字政府安全防线

遵循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 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要求,充分发挥数字政 府网络安全产业联盟作用,推进数字政府领域信息技术应用 创新,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安全技术体系。完善安全基础 资源,积极推动安全统一平台搭建,为基础设施安全、应用 和数据安全以及新技术应用安全提供立体化的安全技术支 撑,提升数字政府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 设,提高安全运营服务水平,满足当前和长期的安全业务发 展需求,全力保障数字政府安全运行。

第一节 巩固安全技术体系

搭建国产化信息基础设施。基于我省政务云架构,按照 集约建设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国产政务云平台,以国产化处 理器、操作系统为底座,采用国产化服务器、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等软硬件,构建自主创新高可靠的国产政务云服 务环境,为各部门应用系统开发部署提供可信国产政务云服 务。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AI)、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场 景,基于统一政务云架构,探索构建“x86+ARM+GPU+NPU”多种计算形态,满足多样化算力需求。

打造国产化应用系统生态。探索开展国产软件应用示范0工程,分批次逐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适配开发、改造与迁移, 调优适配国内主流的自主安全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 数据库和终端设备。强化国产应用系统的设计和适配能力, 完善国产政务云服务能力,加强应用系统安全测评,确保系 统稳定性、安全性、扩展性与实用性,保障数据安全。推动 国产流式文档软件和版式文档软件在关键政务系统中的应 用。依托应用开放平台,建立国产化政务应用生态,优选政 务信息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提升应用系统的用户体验和使用 效能,推动国产化政务应用持续创新。

强化国产化终端应用。推进台式终端、笔记本等终端设备、外设国产化。在确保安全性、稳定性的基础上加强设备 选型及应用场景设计,强化与国产操作系统的兼容性,保障 用户使用体验。推进核心安全技术和安全装备国产化,构建 本质安全的网络安全技术能力。

第二节 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防范水平。加快网络安全科技创新应 用,构建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数字政府基础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够满足相应等级的安 全要求。完善外部单位至云平台以及云平台不同业务之间的 安全隔离,增强跨网跨域的安全隔离与实时数据交换能力, 解决政务终端的跨网跨域访问安全接入与隔离问题。完善电 子政务身份基础设施建设,基于零信任安全架构强化政务应 用与数据的访问控制能力。探索构建安全支撑平台,对物联 网、国产政务云、区块链基础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提供安全 整体防护,持续提升我省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能力。

强化应用和数据安全保护。围绕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通信完整性、通信保密性、抗抵赖等方面,完善 应用安全体系,保障应用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强政务信息系 统的数据资产梳理,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深入 探查数据安全底数。对数据按照不同维度进行分类分级管 理,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防护框架,基于零 信任体系对数据活动进行精细化动态访问保护。探索通过结 合多方计算、同态加密等技术,解决数据共享中的隐私保护 问题,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强化数据安全监管,建立 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共数据及隐私安全。

提高新技术应用安全防护能力。面向 5G、物联网、边缘计算等技术带来的网络安全新风险,强化可信接入、威胁 监测、风险识别、安全防御、安全检测、安全恢复、安全模 型认证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能力。针对智能机器人、智能语音 交互、视频图像身份识别、无人机等新技术应用场景,探索 和构建应对人工智能(AI)技术的高级威胁预警、网络资产 管理、网络行为溯源分析等安全防护能力。构建面向区块链 基础设施、区块链平台、区块链服务等区块链技术全场景的 安全监测、防护、测试验证的安全防护技术体系。

完善统一安全运营支撑平台。建设集安全大数据、攻防演练、流程闭环、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运营支撑平台,打 造数字政府安全体系管理中枢,整体性提升内外部风险感知 能力、安全管理闭环能力、协同安全防护能力、攻击检测分 析能力、违规行为发现能力、应急事件响应能力和态势感知 预警能力。结合安全大数据和安全应用,打造安全攻防实验 室,构建网络安全仿真靶场与实训环境,持续开展“粤盾” 攻防演练,提升数字政府整体安全实战能力。

强化安全基础资源建设。基于零信任架构技术路线,以全面身份化、多源信任评估、动态访问控制为基石,完善新 一代数字政府统一安全身份与访问管理体系。依照国家密码

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数字政府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数字政府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推进数字政 府密码应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密码应用服 务能力,推进应用系统密码改造工作,探索数字政府密码应 用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AI)、量子通信、区块链 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提升多中心、多因子、跨平台的密码应 用水平。

加强容灾备份能力建设。强化容灾备份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本地、同城、异地备份服务能力,引入国产化备份系统, 打造自主可控的备份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关键技术产品国产 化。加强应用级容灾备份服务能力建设,保障政务信息系统 业务连续性,降低系统故障和数据丢失风险。强化应急恢复 能力,定期开展数据恢复和应急恢复演练,保障政务信息系 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灾备国密加密服务能力,运用国产商 用密码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加密备份以及业务恢复,降低 数据泄露风险,满足业务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可恢复性及 数据安全合规性等要求。

第三节 加强安全管理运营

强化网络安全合规管控。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网络安 全政策文件规定,落实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等合规性要求。进一步完善网 络安全管理办法,健全相关机制,增强网络安全管理统筹能 力。强化合规性检查及指导,加强各级各部门重要系统安全 建设和整改指导,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合规能力建设情况检查。

加强一体化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完 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责任机制,构建全省业务链条网络安全 责任模型,将网络安全责任、监督、激励等工作融入数字政府业务体系,建立持续改进的更新机制,每年进行网络安全

责任模型的优化和改进。优化网络安全管理流程与标准,强 化网络安全通报管理、缺陷管理、系统入网管理、事件管理、 应急管理、问责管理机制,落实网络安全工作常态化要求。 加强数字政府网络安全运营团队管理,明确运营团队准入要 求和职责权限,强化数字政府网络安全保障队伍能力建设, 提升网络安全人员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强化各相 关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完善网络安全问责及审查机制。

加强一体化安全运营。积极引导各地级以上市加快完善自评估为主、第三方检查评估为辅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 度,及时开展、加强和规范网络安全风险识别评估。严格执 行国家及行业网络安全检测标准,强化网络安全认证、检测、 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推进安全检测、态势感知能力建设, 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的汇聚和研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信息共 享、预警、联动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安 全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建设,组织开展实战型网络安全应急 演练,提高省市整体网络安全运行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及应 急处置能力。

强化整体性安全监管。加强对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人员的背景调查和安全保密管理,建立行之有效和及时响应的 合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安全监管联动机制,提高网络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完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指数评价机制,利用攻防实战演练检验各地 各部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促进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网络安 全防御体系。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安全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制 度,借助第三方安全机构的技术力量监督服务质量,强化评 价和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章 深化体制机制建设

坚持整体谋划,“全省一盘棋”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省市联动和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统筹协调水平。坚持“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不动摇,进一步理顺建设运营机制,优化建 设运营中心能力,打造合作共赢局面,繁荣我省数字政府建 设运营生态。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决策咨询制度,构建多元化 智库咨询体系,为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提供智力支 撑。适时出台或调整数字政府相关法规制度,建立与数字化 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创新“试点推进、示范引领” 的全省数字政府试点示范机制,集中整合优秀资源,培育创 新亮点,促进全省均衡协调发展,推动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 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一节 优化统筹管理体系

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继续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重点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数字政府业务协同、需求统筹、信息共享及沟通协调等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改革建设工作任务。

建立首席数据官工作机制。分级设立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CDO),明确首席数据官(CDO)的组织体系、职责 范围,完善考核机制,推动数据标准制定和执行,促进公共 数据开发利用,优化数据资源配置,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健全省市联动的建设运行机制。按照“省统、市建、共推”的原则,强化省市统筹联动和试点示范带动,创新省市 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协同机制。对能够全省统一的重点行业系 统和跨行业协同应用,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政务服务数 据管理局统一规划建设。支持各地先行先试,形成一批标准 化、可复制的示范应用,及时总结推广,整体提升我省数字 政府改革建设水平。

完善指导监督制度。建立关键评价指标,落实评估督查机制,保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有序推进。完善常态化审计制 度,实现数字政府项目审计全覆盖,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

第二节 完善建设运营格局

提升建设运营中心能力。优化“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和配套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广东公司作为数字政府建设 运营中心的主体作用,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建设运 营中心技术支撑能力,加强核心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系统 建设、数据治理、运维运营、容灾备份等技术能力,联合产 业生态企业促进应用创新。增强对各行业的业务理解,提供 专业化技术服务,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运营 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支撑。

建立数字政府创新产业联盟。优化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生态,广泛吸纳参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企业,探索建立数字 政府相关创新产业联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 用,提升数字政府各行业专业化建设水平。加强数字政府创 新产业联盟管理,优化联盟结构和运作制度,形成合作共赢、 能力互补的产业格局,带动全省信息化产业集群式发展。

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相关行业协会与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科研院所、智库机构及关联企业的沟 通联系,强化对企业、咨询机构参与数字政府规划、设计、 建设、运营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承办峰 会、论坛、培训等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和推广优秀成果,促进数字政府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节 加强咨询智库建设

强化专家决策支撑力度。进一步加强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委员会建设,在专家委员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对专业 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论证。推动专家决策支撑由 项目前期向全过程深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加大专家 委员会在理论研究、法规规章制定、标准建设、宣贯培训等 领域的投入,加强对各地专家委员会的指导,提升我省数字 政府改革建设专业能力。

建立多元化智库服务生态。建立包括非盈利第三方研究机构、科研院所、专业咨询企业等在内的数字政府专业智库 咨询体系。充分发挥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作用,统筹推进数 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前瞻理论、政策机制、评估监测等专业研 究咨询。加大科研院所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支持力度,联 合省内高校打造数字政府研究和实践人才的培养基地、数字 政府研究成果创新基地,提升我省数字政府的人才供给和创 新发展能力。

提升信息化咨询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数字政府项目建设决策咨询程序,建立规划在前、业务为先的信息化建设模 式。加强系统性设计,保证各部门业务与信息化建设的匹配 一致性。加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咨询设计、建设管理及成果评价,以成果评价推动各地各部门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强化评价结果在数字政府项目申报立项决策中的运用, 有效提高项目绩效。

第四节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完善数据领域法规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数据权属、数据管理、数据安全、 隐私保护、数据要素市场化等方面,研究制定广东省数据条例。研究制定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部门公共 数据职能体系,明确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数据采集、汇聚、 共享、使用、管理等权利义务。研究制定广东省公共数据开 放暂行办法,规范和促进全省公共数据开放和利用,释放公 共数据价值,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健全政务服务领域法规制度。加快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立法,在政务服务职责、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运行、线上 线下融合、政务服务保障、政务服务监督等方面,规范政务 服务行为,加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政务服务配套 制度建设,出台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政务服务评价管理 等制度规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健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配套制度。加快完善“粤系列”平台管理规范,制定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 可信身份认证、电子档案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为在线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健全数字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中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清理不适宜的行政 规范性文件,为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第五节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开展应用创新示范。进一步完善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试点 示范机制,支持和鼓励各地各部门发挥特色优势,开展数字 政府创新应用和重点项目的试点建设,分主题打造示范样板。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数字政府优质创新项目,在全省复制 推广。

组织数字政府竞赛活动。举办开放数据应用创新大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数据开发利用,释放数据动能。举办 “粤盾”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发布数字政府网 络安全指数,促进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升级迭代。

举办数字政府建设峰会。高标准、高质量办好数字政府建设峰会,围绕政务服务、省域治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 智慧城市、数据要素、信息安全、技术创新等领域举行分论 坛,发布和展示数字政府最新成果和数字经济最新产品与服 务。不断提升峰会品牌影响力,打造全国数字政府领域高层 次的交流合作平台,增强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影响力和改 革高地辐射作用。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 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数字政府改革建 设中的重大问题。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组织协调, “全省一盘棋”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 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数 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或本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十 四五”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加强资金保障

统筹利用全省现有各类信息化建设资金,支持数字政府 改革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化服务预算标准体系,健全服务预 算价格调整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审核机制,不断完善 各级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流程和机制,加强资金预算和资金 使用的统筹管理。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国有资本代建等多元 建设模式,推动数字政府项目运营式发展。

第三节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队伍能力建设,优化全省政 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队伍配置。进一步畅通数字政府干部人 才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分层次、分系统培养既精通业务、又能运用新信息技术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习培 训内容,建立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 全省干部数字化能力。建立健全数字政府领域技术人才职称 评价制度体系,完善数字政府领域的职称层级,科学设置数 字政府领域专业门类,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第四节 加强实施监督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 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 考核评估。根据规划任务进展、技术发展新动向等情况,适 时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 关切,以利企惠民效果和企业群众评价结果检验数字政府改 革建设成效。

第五节 加强宣传培训

对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规划宣贯培训,确保规划内 容、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落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改 革建设创新案例的宣传推广,营造比学赶超的改革建设氛 围。广泛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新理念、新做法、新成效,加强 舆论引导,不断提升数字政府的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 利用社会力量,推行“数字无障碍”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普及培训,有效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为数字政府可持续发展提

供坚实群众基础。

附件:1. 指标计算方法

2. 名词解释

附件 1

 

指标计算方法

序号 主要指标 计算方法
1 “零跑动”事项覆盖率(%) 省市县三级“零跑动”事项数/

许可事项总数×100%

 

2

 

一窗综合受理率(%)

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

窗口办理的事项数/依申请政务 服务事项总数×100%

3 “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数量(件 )数据统计
4 政务服务一体机镇街覆盖率(% ) 已投放政务服务一体机的镇街 数量/全省镇街总数×100%
5 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比例

(%)

纳入高频事项清单里已实现跨

省通办事项/清单总数×100%

6 政务服务“好差评”(分) 数据统计
7 “粤省事”日均活跃用户数

(万名)

数据统计
8 “粤商通”日均活跃用户数

(万名)

数据统计
9 “粤政易”日均活跃用户数

(万名)

数据统计
10 “一网统管”行业覆盖率(%) “一网统管”覆盖政府行业数/

政府行业总数×100%

11 应共享的数据需求满足率(%) 数据统计
12 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开放数据集

(个)

数据统计
 

13

视频终端接入大数据中心数量

(万路)

部门确认的数据共享需求满足

情况的数量/部门数据共享需求 总量×100%

14 感知终端接入大数据中心数量

(万路)

数据统计
15 政务云资源算力规模(万核) 数据统计
16 政务外网接入率(%) 财政预算单位接入数量/财政预

算单位总数×100%

序号 主要指标 计算方法
17 电子证照用证率(%) 使用电子证照行政许可的事项

数/行政许可事项数×100%

18 政府部门电子印章覆盖率(%) 已制发电子印章的部门数/部门

总数×100%

19 “粤政图”平台地图产品数(个 )数据统计
20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可网办事项

单点登录率(%)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可单点登

录的事项数/事项总数×100%

21 参与和主导制定数字政府相关国

家、行业、地方标准数量(项)

数据统计

附件 2

名词解释

1.“一件事”:通过多服务、多部门、多地区的系统、数 据、人员相互协同,以申请人视角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 地区的“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2.“四免”: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原则上免提交,业务表单 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3.“零跑动”:由各级各部门提供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 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无需跑腿即可办理业务。

4.“秒批”:基于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系统无人工干预自动审批。

5.“跨域通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突破户籍 地、学校所在地、企业注册地、不动产登记地等地域限制, 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跨区域办理。

6.“一网、一地、一窗、一次、一机、一码、一号”:一 网是指政务服务统一网上入口;一地是指全省通办,在任何一个地方办理全省的政务服务业务;一窗是指一个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综合窗口;一次是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即可办结;一机是指政务服务一体机;一码是指公 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一号是指 12345 政务 服务便民热线。

7.“一网通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一的互联网政 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完善配套制度等措 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 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

8.“政银合作”:政府与银行开展合作,共同推进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为企业开办提供银行网点“一站式”服 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相关政务服务和审批业务。

9. 政府服务小屋:结合 5G 网络、人脸识别等技术,借鉴 24 小时自助银行服务(ATM)理念,建设无人值守的自 助政务服务终端及环境,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视频咨询导 办、材料打印、事项申报等服务。

10. 政务服务“好差评”: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以“评”为手段推动政府进一 步改善政务服务。

11. “证照分离”: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分离,实现“先照后证”,加强综合监管,降低准入成本。

12.“一网统管”:“一网”是指数字政府一体化的云、网、大数据中心、公共支撑平台和感知体系等,“统管”是指充 分依托“一网”的基础能力,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 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五大职能,优化管 理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 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 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13.“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 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 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14. 明厨亮灶: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透明玻璃、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的一种形式。

15. 雪亮工程:以县、乡、村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 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16.“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 会公开。

17.“一网协同”:依托统一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镇村五级移动政务门户,实现政府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跨部门、跨层级、实时化业务协同联动。

18.“政企合作、管运分离”:创新政府管理、企业运营 的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在政府统筹指导下,由企业主体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政府和企业共促数字政府建设发展。 19.“省统、市建、共推”: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 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选择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结合业务实际进行建设,应用建成后向全省推广。

20. 省市联建:加大省市数据共享,创新可复制推广经验, 以汕尾市作为试点,建设数字政府改革纵深推进市级样板。

21. 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即不同地区、不同部门、 不同群体之间所存在的数据差距。

22.“互联网+”: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 业务的联合,以优化业务流程、更新业务体系、重构业务模式等途径来完成转型和升级。

23. 政务数据: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 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字、数字、图表、图像、音 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各类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 据资源。

24. 公共数据: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事 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电子或者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

25. 数据普查: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底数,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务信 息系统清单、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和需求清单。

26.“数据饥渴”:由于数据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不平衡导致的不断增长的数据需求与数据供给能力不足间的差距。

27. 数据经纪人:开展数据交易行为,促成交易的相关组 织人员。

28. 网络韧性:网络具有安全性、生存性、可靠性、容错 性,能够确保正常运行的应用系统在面对各种故障和威胁时仍能提供并保持可接受的服务水平,保障用户业务连续性, 降低风险。

29. 5G:5th generation wireless systems 的缩写,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30. 新基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 5G 基站建设、 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AI)、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

31.“IT”“CT”“DT”:IT 是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即信息技术;CT 是指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即通信技 术;DT 是指 Data Technology,即数据处理技术。

32. 边缘计算:在靠近物或数据源头的一侧,采用网络、计算、存储、应用核心能力为一体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最近端服务。

33. 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 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34. 城市信息模型(CIM):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 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IoT)等技术为基础,整合城 市地上地下、室内室外、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有机 综合体。

35. 数字孪生城市:与物理城市世界相互对应、相互映射、协同交互的网络虚拟城市。

36. 安全多方计算、同态加密:在无可信第三方的情况下, 基于密码学的多种技术纯软件实现的隐私计算,可通过同态 加密 直接构造安全多 方 计算协议。同态加密( HE Homomorphic Encryption)是指对密文计算后的结果再解密 和直接对明文计算的结果一致的加密算法。

37. 零信任体系:建立在不信任网络内部和外部的任何人、设备、系统的前提下,构建的基于身份的,先认证、再 授权的安全防护体系。

38. 流式文档:流式文档主要存储的是逻辑数据,文字内容主要借助流式布局进行从上到下自然排版,受不同环境影响,呈现不同排版效果。

39. 版式文档:版式文档格式是版面呈现效果固定的电子 文档格式,版式文档的呈现与设备无关,在各种设备上阅读、打印或印刷时,其版面的呈现结果都是一致的。

40.“IaaS”“PaaS”“SaaS”: IaaS 是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的缩写,指基础设施即服务,是把 IT 基础设施作为 一种服务通过网络对外提供,并根据用户对资源的实际使用量或占用量进行计费的一种服务模式。PaaS 是 Platform as a Service 的缩写,指平台即服务,是将软件研发的平台作为一 种服务,以 SaaS 的模式提交给用户。SaaS 是 Software as a Service 的缩写,指软件即服务,是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41.VR:是 Virtual Reality 的缩写,指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它利用计 算机生成一种模拟环境,使用户沉浸到该环境中。

42.API:是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的缩写,指应用程序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接口,或指软件系统不 同组成部分衔接的约定。用来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 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的一组例程,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 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43.IPv6:是 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 的缩写,指互联网协议第 6 版,是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设计的用于替代 IPv4  的下一代 IP 协议。

44.SDN:是 Software Defined Network 的缩写,一种新 型网络创新架构,可通过软件编程的形式定义和控制网络,具有控制平面和转发平面分离及开放性可编程的特点。

45.NFV:是 Network Functions Virtualization 的缩写,一种对于网络架构的概念,利用虚拟化技术,将网络节点阶层 的功能,分割成几个功能区块,分别以软件方式实现,不再 局限于硬件架构。

46.“x86+ARM+GPU+NPU”:x86 一般指 Intel x86,泛指一系列基于 Intel 8086 且向后兼容的处理器(CPU)指令 集架构,x86 架构通常指使用 intel(英特尔)x86 指令集处 理器的计算机集合;ARM 通常指基于英国 ARM 公司设计 32 位精简指令集(RISC)处理器架构的计算机集合;GPU 是图形处理器,也即通常所说的显卡的核心,相比 CPU,更 适用于大规模并行计算领域;NPU 是嵌入式神经网络处理 器,相比 CPU,更擅长处理视频、图像类的海量多媒体数据, 适用于人工智能(AI)计算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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