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茂名发布《茂名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打造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平战结合、全市一体的“一网统管”体系,到2023年,构建全市纵横联动、四级协同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茂府办〔2021〕2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茂名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茂名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试点工作,提升我市治理能力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粤府办〔2021〕15号)及《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地区试点工作方案》(粤政数〔2021〕10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决策部署和市委“1+4+6”工作布局,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充分发挥数据的关键价值,打造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平战结合、全市一体的“一网统管”体系,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民生活“一码慧民”相互促进、融合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思路
基于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1+3+5+N”总体架构和我市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优化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聚焦基础能力体系、数据体系、管理体系、应用体系、门户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市域治理“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构建全市纵横联动、四级协同的“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的牵引作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持续筑牢茂名数字化底座,形成共性能力平台,建成技术先进、数据赋能、安全可靠的茂名“一网统管”平台,实现茂名市域治理“可感、可视、可控、可治”,力争打造全省数字化治理示范市。
——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更加完备。集约高效的政务云平台、政务网、政务大数据中心等基础支撑能力更加完备,“一网统管”两级基础平台功能基本完善。各领域感知监测终端更加健全,智能融合的全域感知体系基本形成。各类核心业务系统充分整合完善,有效支撑各级政府部门业务模式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
——数字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市县镇村四级协同治理体系更加健全,自上而下总体设计和自下而上应用创新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成熟。通过推动各重点领域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治理理念、结构、方式的整体转变,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创新建设。推动建设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迈上新台阶。数字化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数字产业生态蓬勃发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机制逐步完善,行业应用创新对新技术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等领域形成一批自主可控的创新成果,培育一批数字产业引领型头部企业。
(四)工作原则
——统分结合,试点先行。坚持整体规划、统分结合,在省的建设框架内统筹协调全市各地各部门工作需求,强化总体设计,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特色应用创新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示范作用,总结形成工作路径和方法,推进“一网统管”工作。
——业务驱动,应用创新。以业务应用为导向,以技术创新支撑业务改革,依托数字政府基础底座,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业务、跨系统的应用创新,各地各部门围绕具体应用实现快速开发和灵活部署。
——数据汇聚,共享赋能。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强化视频图像、感知数据等非结构化数据汇聚,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充分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有序共享,构建数据全闭环赋能体系,促进各行业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
——标准引领,安全可靠。实行“标准领航”策略,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支撑和规范作用。按照自主可控原则,健全安全防护体系,统筹协调建设和安全的关系,确保“一网统管”建设运营安全可控。
——协同合作,开放共赢。坚持“政企合作、管运分离”模式,建立健全“一网统管”建设运营机制,激发政企合作活力。发挥资源配置市场化作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培育“一网统管”新业态,构建优势互补、多元参与、开放共赢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部署集约共享“一网统管”平台,加强市域治理智能支撑
1.部署拓展市、县两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完成省“一网统管”基础平台茂名分节点部署应用,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并在高州市、信宜市开展试点,依托市级“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建立“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县级分节点,实现市县两级平台联动。依托“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拓展研发集研判分析、综合指挥、高效处置及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平台,实现“综合态势、指挥调度、协同联动、监督管理、应用专题赋能”等五维一体的平台应用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2.构建市域治理体征指标体系。各专题建设部门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全域管理的视角,充分发挥决策指挥中枢作用,编制统一的市域治理体征框架。在统一框架下,各部门编制行业运行指标体系,各地编制区域指标体系,明确指标的定义、口径、预警规则、关联关系等。以各地各部门指标为基础,对标全国先进城市指标体系,提炼形成多领域关联、多层级贯穿的茂名市域治理指标体系。成立由权威部门主导、多方参与的市域治理评估小组,建立指标征集、设计、评选、更新的常态化机制,不断筛选和沉淀符合茂名特色的市域治理体征指标体系。(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牵头负责)
3.充分利用粤系列平台,打造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出入口。围绕社会治理精准化、工作流程标准化、用户体系规范化的目标,突破现有业务流程、数据流转、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信息孤岛。充分赋能“粤政易、粤省事、粤商通”三大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域治理一体联动的服务出入口。将“一网统管”平台的建设价值延伸触及每一个公务人员、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群众,提升政府监管与决策的效能、提升企业及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与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4.建设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围绕解决市域治理数据资源共享难、矛盾问题发现难、化解处置协同难等问题,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具有数据整合、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综合调度功能的市区(县级市)、镇(街道)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构建市、县、镇三级联动指挥体系。探索市级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基层治理综合网格信息管理平台、数字城管信息平台“一体化”运营的体制机制,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委政法委、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5.推动“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提供城市物质资源、智力资源、信息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市域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速处置能力。基于“粤政图”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参照省、市相关标准,构建茂名“一网统管”基础信息“一张图”资源,编制梳理包括地理编码、网格划分、视频资源点位、城市部件等数据资源,为“一网统管”平台应用及未来接入省CIM平台提供统一标准的基础数据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市自然资源局、市委政法委配合)
(二)聚焦政府五大职能,突出重点应用创新,促进茂名平安稳定发展
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领域,推动市级各类应用专题建设。充分考虑各层级业务需求,完善市域数字化治理体系,实现各类事件的即时感知、快速预警、智能研判和科学决策,提升各部门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
1.经济调节领域。加强财政、科技、金融、国资、统计等领域的信息化支撑,多维度实时监控全市经济运行状态,为经济政策制定提供量化依据,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发展韧性。
(1)经济运行专题。围绕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投资、宏观经济、消费市场、就业、营商环境优化等,从产业、行业、区域、时间等维度掌握全市经济运行状态,强化风险预警,支撑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政策制定。(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2)数字财政专题。建设“数字财政”平台,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和资金在线监管等业务功能全覆盖。推进信息系统归并整合,使用平台系统中的核心业务功能模块替代独立业务系统。升级完善财政资金监控平台,实现财政收支统计分析、准确预测。加强财政数据治理,深入挖掘财政数据资源价值。(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3)商务专题。围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消费、国内商品流通、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监测分析外贸进出口、利用外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重要经济指标运行态势,为制定流通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布局、改善投资环境提供支撑。(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4)金融风险防控专题。建设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逐步增加分析研判、风险预警、AI智能识别、机构画像等智能模块,实现风险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建设,整合各风险监测平台,提高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水平。(市金融局牵头负责)
(5)科技创新专题。推进科技管理阳光政务建设,提升“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留痕、全监管”的科技管理服务能力。实时跟踪新研发方向、内容及成果,动态掌握相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情况和产业化应用情况。(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6)国有资产监管专题。构建统一的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强数据汇聚,完善数据分析平台与业务处理平台,提高业务流程协同化、决策分析智能化水平。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对重大国有资产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实时监控、动态监管。(市国资委牵头负责)
2.市场监管领域。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和治理能力。
(7)市场监管专题。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和重点食品品种风险现场采集识别系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平台、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等建设以及依托省广告监管平台,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广告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信息系统和产品伤害监测数据分析系统,提升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8)信用监管专题。继续建设完善“信用茂名”平台,打造面向企业和公众的“一站式”掌上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基于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茂名节点,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大力推进“信易游”“信易批”“信易租”等“信易+”系列项目,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3.社会管理领域。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管理深度融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安防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司法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9)党建引领建设专题。基于“一网统管+党建”创新,实现党建工作的在线化和数据化,围绕深化党的建设,以组织部门为主导,以基层党组织为主体,以积极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参与到市域治理和应急安全等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达到党建工作的“党建引领智能化、党员服务精准化、信息归集即时化、业务工作网络化、党员学习便捷化”的“五化”工作目标。(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10)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实现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提高法治督察和法治茂名建设考评的数字化、精细化水平。(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11)基层社会治理专题。按照省结合“粤平安”建设,围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心理服务、学校医院及周边、宗教场所、重点人群管理、护路护线、监管场所管理等平安创建工作的部署,增强社会风险预警、研判分析、决策指挥等能力,实现平安建设“一图统揽”,提升整体化、智能化、精细化治理水平。(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
(12)智慧新警务专题。围绕基层实战需求,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排查管控等业务的支撑,推动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和指挥调度能力提升,支撑更高水平的平安茂名建设。(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13)风险防控与应急指挥专题。围绕全市灾种、大应急和大指挥工作需要,聚焦融合指挥、应急通信、短临预警、全域感知、数据智能等方向,全面深化“智慧应急”建设,实现事件接报、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研判分析、协同会商、应急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实现涵盖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流程指挥调度。(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14)消防救援专题。围绕火灾防控、应急救援两大核心任务,构筑以数据为核心要素的智慧消防救援模式,强化对公安、水利、气象、交通、地质、海洋等部门相关数据的融合分析,构建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灭火救援实战指挥体系,全面提升消防救援实战能力。(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
(15)住房城乡建设专题。围绕住房管理、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构建以数字为核心的智慧化监管体系,实现住房城乡建设数字化、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
(16)农业农村专题。按照省打造岭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部署,深化农业农村资源管理大数据应用,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构建美丽乡村数据动态化、场景可视化、应用智能化的数字乡村管理模式。推进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建设完善供销为农“生产”“供销”“信用”三类应用平台,提高“三农”数字化服务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17)退役军人事务专题。以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为主线,依托省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管理平台,持续完善应急救助、就业创业、移交安置、双拥等业务应用,实现全市行政机构业务管理联动和服务保障机构业务共享。推动“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建设,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安置、优抚褒扬、权益维护等服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负责)
(18)互联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网络舆情监测和态势感知、网络执法监管、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等应用系统,打造具备信息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调控管控等能力的联合作战平台。(市委网信办牵头负责)
4.公共服务领域。加强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管理,提高对相关行业治理的透明度,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数字化转型。
(19)教育专题。建立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决策管理、教育智能化支撑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优质资源共享”和数字媒体赋能学习与教学,促进农村学校教育公平与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推进教育考试公平考务建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推动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完善数据标准和数据库建设,加快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考试考务综合管理等平台建设,提升我市教育考试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20)卫生健康专题。完善公共卫生智能化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监测能力和流行病学调查管理能力,实现对流行病监测防控、健康管理、医保基金配比、医疗资源配置、医疗服务行为的智能化分析和风险趋势预测,支撑精准施策。推进“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机构数据接口标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市医保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
(2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题。依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集中式一体化信息平台,建成以数据为核心的监管监控体系,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业务运行状况进行精准、智能、实时的监控、预警和处理,全面支撑综合决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22)民政专题。围绕社会救助、养老、儿童福利、慈善、殡葬、城乡社区等领域,整合全市相关数据资源,深化民政应用创新,提升决策支持和分析预判能力,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兜底作用。(市民政局牵头负责)
(23)文化旅游体育专题。整合升级现有监控平台功能,提升综合监管服务能力,构建统一数据可视化平台,实现对全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实时监控、数据统计分析、风险预警、行政执法、应急指挥,构建监管数据共享体系,推动实现文化旅游精细化监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负责)
(24)政务服务专题。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围绕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和服务渠道,从服务评价、服务覆盖、服务运行等方面,绘制全市政务服务全景图,洞察各级政务服务态势,强化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提高政务服务的完备度、便捷度、成熟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
(25)交通运输专题。结合“智慧交通”“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建设,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推行综合交通运行监测和指挥调度平台(TOCC)建设,打造重点营运车辆智能监管平台、货运源头治超平台和从业人员监管平台等,利用科技手段实施交通监管,对“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营运车辆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智能化安全监管,对超载超限问题实行源头管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宣教实行网络化管理。建设茂名市打击非法营运大数据执法平台,对市区非法营运实现精准化打击;建设茂名市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监测系统,维护道路安全;加快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大力促进“互联网+”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深度融合,打造公路治超护城河。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智能分析,创新交通服务保障模式,推动“交通强市”战略快速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5.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强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领域监测、预警、跟踪、处置中的应用,全面提升对各类生态风险的防范和治理能力,助力美丽茂名建设取得新进展。
(26)生态环保专题。健全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加强多源数据综合应用,落实空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的实时监测、分析研判、指挥管控和考核评估,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27)自然资源专题。推进智慧自然资源建设,推动资源资产、规划配置、管制利用、保护修复等业务领域协同,梳理形成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科学布局指标体系,以数据驱动业务管理流程优化,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为资源要素布局与供给提供决策支撑。(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28)水利专题。结合智慧水利建设,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工程五大维度,构建智能融合的水利全域感知站网,扩大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涉水活动的监测范围,为洪水、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险防控、水资源开发利用、河湖长制管理、万里碧道建设、水土保持监管、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水利业务场景提供决策支持服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29)气象服务专题。推进“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建设,围绕防灾减灾、应急抢险等,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提供插件式服务和基于场景的风险预警服务,为防灾减灾、应急抢险、政策决策提供支撑。(市气象局牵头负责)
(30)能源保障专题。配合省建立覆盖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现代能源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发挥能源大数据技术在能源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能源监管的效率和效益,提升政府对能源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的科学决策水平。(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
(三)打造协同智能数据体系,强化市域治理“一网统管”
1.推动数据汇聚融合。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梳理形成本地、本部门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和数据需求清单,推动向市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汇聚。建设完善各类应用专题数据库,探索政务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
(1)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持续完善自然人信息基础库、法人单位信息基础库、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社会信用库和电子证照库等基础库的建设。在完善基础库的基础上,各部门围绕本部门业务主线,汇聚整合关联数据,构建完善本部门或者牵头负责业务主题库,为本行业及跨行业业务的开展和创新提供数据支撑。基于基础库、主题库等,加强统筹规划,各地各部门根据行业业务应用需要,建设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指挥、消防救援等应用专题数据库。(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持续提高数据质量。明确数据采集、汇聚、共享、使用、管理等各环节数据质量和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数据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数据管理、运营、监管能力。完善数据分类分级、质量管理、脱密脱敏和安全管理等数据治理相关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规范全市政务数据治理工作。支持各单位结合业务需求开展数据应用,通过数据应用检验治理成效,推动数据质量提升。(市各有关部门负责)
(3)完善数据共享机制。配合省提升多源异构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支撑政务数据、社会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在各地、各部门之间有序共享,加大数据回流力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
2.打造数据处理中枢。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和算法仓库,实现算法的集中管理与调度,打造“一网统管”数据处理中枢。推动数据信息模型共享,提高智能分析、模型构建等支撑能力,全面赋能各领域业务创新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四)建设泛在新型基础设施,夯实“一网统管”数字底座
1.升级扩容政务云平台。提升市级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提供高速即时的计算资源和稳定可靠的存储资源。加强政务云平台统筹管理,实现资源的统一管理、灵活管控。推动建设国产政务云平台。探索边缘计算,提供网络转发、存储、计算等就地化支撑,实现边云协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2.提升网络传输支撑能力。升级扩容市、县、镇、村四级政务外网骨干网,提供广覆盖、低延时、高可靠、大带宽的网络传输服务。提升政务外网横向接入能力,推进现有各类业务专网接入政务外网,畅通网间数据共享渠道。(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
3.完善态势感知体系。针对视频监控、智能传感、移动设备、社交媒体、政府热线等各类态势信息来源渠道的缺口和短板,持续推进感知终端及资源汇聚平台建设,构建集固定感知、移动感知、被动感知和主动感知于一体的“一网统管”感知体系,对全市各类治理态势进行有效、全面、及时的感知监测。(市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
4.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引用省级总体标准、平台标准、服务标准和数据标准等“一网统管”技术标准规范,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的整体性、规范性。在省统一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内,健全行业数据、业务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市各有关部门负责)
5.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研究制定“一网统管”安全管理制度。推动统一身份认证、国密算法、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强化安全检查,定期对平台运行、数据开发利用等进行检查评估,保障“一网统管”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
(五)积极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模式,培育“一网统管”新业态
1.促进数据开发利用。选取政府治理典型业务场景,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试点,不断丰富数据产品。引导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掌握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政府开展合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技术研究。(市各有关部门负责)
2.助推数字产业发展。推进构建“一网统管”产业生态,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块链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创新成果,推动基础平台、数据库、关键芯片、智能终端等数字产业发展。(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能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2021年,夯实基础、试点先行
部署拓展“粤治慧”平台市级标准版,提升政务云平台、政务网、政务大数据中心、感知体系等基础支撑能力,制定完善“一网统管”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应急安全、党建引领等市级试点应用专题和信宜市、高州市试点应用专题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同时启动非试点专题建设。
(二)2022年,丰富应用、突出特色
持续完善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和“粤治慧”支撑能力,健全“一网统管”标准体系。完成非试点应用专题建设。推动市、县两级基础平台对接“粤治慧”,基本形成“一网统管”业务协同新格局,持续推动本地特色应用专题建设。
(三)2023年,完善生态、增强活力
完成市、县两级基础平台与“粤治慧”对接,健全“一网统管”业务协同体系。以示范应用为引领,持续深化各类应用专题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市“一网统管”工作专责小组,负责“一网统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并参照成立本地区、本部门“一网统管”工作专责小组,制定“一网统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在市“一网统管”工作专责小组的领导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全市“一网统管”工作,负责总体设计、基础平台建设和基础支撑能力完善,统筹市级试点应用专题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一并谋划、一体推动。市级应用专题牵头负责部门承担相应专题及业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主体责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专题配合部门要主动对接,在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业务协同方面全力支持。
(三)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一网统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健全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建立“一网统管”工作评估机制,纳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考评体系。研究建立“一网统管”基础平台赋能应用创新的制度保障体系。
(四)做好经费保障。全市各级财政要统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经费,做好“一网统管”建设和运营资金保障。各部门要整合部门现有经费完成建设任务。涉及财政新增资金安排的事项,按规定程序报批。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国有资本代建等多元建设模式,推动“一网统管”项目运营式发展。
(五)优化资源整合。进一步深化政企合作,引入国内各行业头部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支撑“一网统管”工作持续推进。充分发挥智库作用,鼓励科研院所和第三方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加强形势研判、技术论证和成效评估。
(六)加强培训宣传。积极开展“一网统管”工作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数字化能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强对“一网统管”工作新理念、新做法、新成效的宣传推广,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