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发《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明确通过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到2023年基本形成上接国家、下联市县、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跨省通办的数字政府体系。
《行动计划》共分为发展现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板块。提出到2023年,全区统一的云网数底座和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完备,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的一体联动应用体系初步形成,网络化办公、数字化执法、智能化治理、智慧化服务成效明显,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体协同的工作格局逐步强化。数据治理能力不断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化应用稳步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城乡供水”等示范区建设成果丰硕,政府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智能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智慧化发展实现新的突破,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融合生长、蓬勃发展。
《行动计划》确立了“12345”的总体架构。
“1”是指构建全区统一的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包括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政务大数据中心与数据共享交换等基础平台设施和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公共支付等共性应用支撑体系。
“2”是指打造数字政府两大移动入口,主要是“我的宁夏”政务App办事入口,“宁政通”政务App办公入口。
“3”是指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三条应用主线,主要目标是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体协同(一屏通联)。
“4”是指四大保障体系,主要是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安全防护体系、统一投诉反馈体系、统一联动的运营运维体系。
“5”是指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贯通、一体联动的应用体系。
《行动计划》围绕20个方面提出了60项重点任务,并将任务分工明确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记者 周一青)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的通知
宁政发〔2021〕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思想,加快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构建适应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数字化工作体系,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重要支撑,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率先建成了省级统一云平台,构建了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的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云网一体运行,全区统一的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宏观经济数据库基础框架基本形成,完成了与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全面对接,为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高效协同奠定了坚实基础。信息化应用水平持续提升,建成覆盖全区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一体化信用信息、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企业登记注册等服务平台,“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构建了自然资源和地理信息“一图管理”、生态环境和污染防治物联网感知、水利水务协同管理“水慧通”、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应用体系。深化“互联网+公安”部署,综合治理、社会管理、交通运输、城乡管理等领域的可视化、常态化应急指挥调度能力逐步增强。建成全区政府系统协同办公平台,经济运行、统计分析、督查审计等决策支撑能力得到强化。特别是以“我的宁夏”政务APP建设为牵引,加速构建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公共支付等共性应用支撑体系,打破系统孤岛和信息烟囱,全面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率先推出“防疫健康码”,便利群众出行和复工复产,集约集成效应明显,为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积累了新经验、创造了新条件。
但受机制、人才、投入等因素影响,全区政务信息化发展特别是数字政府建设与先进省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是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重复建设、多头建设、低水平建设和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仍然突出;数据治理滞后、系统整合慢、业务协同难、安全隐患多;数据资源的有序开放和要素化、市场化应用起步艰难,一体化管理运行保障体系尚未形成等。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新发展阶段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今后三年,也是我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必须牢固树立战略意识、机遇意识、全局意识,勇于争先、后发赶超,奋力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上台阶、开新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总书记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全区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动、一张网布局,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创新技术,加快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加速政府数字化转型,着力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助力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需求导向。以人民群众新期待和新需求为导向,着眼于惠民利企,加快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全面提升政府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联动。把系统观念作为基础性思想和工作方法,契合全区经济、人口规模特征,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分别负责、分级管理,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提升集约集成建设水平。推进党政机关电子政务联动建设、融合发展。
坚持对标一流、高点建设。借鉴先进省市好经验、好做法,高标准谋划、高起点建设、高质量推进。提升基础能力建设层级,拓展基础应用功能,创新建管用机制,紧跟前沿、适度超前、利旧建新、有序迭代,持续增强服务群众、赋能治理、促进发展的能力。
坚持安全可控、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技术和管理融合的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制度、标准、技术、责任支撑能力,确保平台、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依法有序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创新理念、流程、模式,加快推动数据资源要素化、市场化应用。
(三)总体目标。
通过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到2023年基本形成上接国家、下联市县、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跨省通办的数字政府体系。全区统一的云网数底座和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完备,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业务的一体联动应用体系初步形成,网络化办公、数字化执法、智能化治理、智慧化服务成效明显,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体协同的工作格局逐步强化。数据治理能力不断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化应用稳步推进,“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城乡供水” 等示范区建设成果丰硕,政府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智能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智慧化发展实现新的突破,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融合生长、蓬勃发展。
(四)总体框架。按照全区一盘棋、一体化、一张网思路,明确全区数字政府的总体框架。
1.总体架构。紧紧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以“12345”总体架构为抓手,建设全面网络化、高度信息化、服务治理一体化的数字政府。
“1”:指构建全区统一的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包括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政务大数据中心与数据共享交换等基础平台设施和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公共支付等共性应用支撑体系。
“2”:指打造数字政府两大移动入口。主要是“我的宁夏”政务APP办事入口,“宁政通”政务APP办公入口。
“3”:指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三条应用主线。主要目标是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体协同(一屏通联)。
“4”:指四大保障体系,主要是统一标准体系、统一安全防护体系、统一投诉反馈体系、统一联动的运营运维体系。
“5”:指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贯通、一体联动的应用体系。
2.层级架构。按照分级分类、稳步推进原则,自治区重点构建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和统一的共性支撑体系;自治区重点职能部门按照数字政府总体规划,可有序规划、申请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行业云或产业云、行业大数据分中心;地级市结合业务需求和发展需要,可有计划的申请建设城市云和地级市大数据分中心。行业云、产业云、城市云与自治区政务云实现多云节点、多网融合互通,形成融合、耦合、联合、一体发展的云网体系。基于自治区统一能力部署,市、县两级重点构建市域治理体系和惠民利企应用生态体系,并结合实际建立智慧城市指挥调度中心,实现数据和业务的协同应用;自治区重点职能部门也可根据需要建立全区统一的行业或系统指挥调度中心。自治区各部门指挥调度中心和各市、县(区)指挥调度中心统一接入自治区指挥调度平台和应急、值班值守平台。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学校等基层单元,基于市、县两级指挥调度中心和治理需要,构建集服务与治理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夯实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加快完善提升云、网、数及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形成统一布局、功能完备、基础牢靠、技术领先、有序开放的基础底座体系。
1.加快构建一体化“云”体系。在自治区政务云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有序规划部署行业云、产业云和城市云,推动多云融合联动发展。
(1)推进新一代政务云建设。自治区政务云由银川、中卫两个高性能计算存储中心和备份云中心及监管云构成,是全区各级政府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存储政务数据资源、实现相关业务应用和数据交换的基础设施,由自治区统建统管统营。立足政务云数据资源较为集中的优势,依托高性能计算存储中心,持续丰富PAAS平台能力,做强云原生技术,开展关键技术探索应用,设立创新云资源专区,承接行业关键技术的应用部署,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新一代创新云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已建非涉密系统加快迁移上云,新建业务系统依托政务云进行集约化部署。加快备份云核心数据、核心业务备份部署,实现主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数据的同步更新,满足不同层级业务灾备需求。发挥监管云作用,实时监测云、网运行安全,实现对云资源的动态分配和弹性伸缩,提高云资源利用率,同时实施一体化管理,对接入云平台的各类设备和终端进行实时安全监控,深化态势感知应用功能,保障云平台安全可靠运行。加快完成政务云平台网络安全评估工作,依法合规提供云计算服务。
(2)有序建设行业云、产业云和城市云。随着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用拓展信息化需求快速增长和政务云资源需求压力持续增大,自治区监管任务较重的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新闻广电、文化旅游等部门,经评估确有必要的,可改造提升原有云平台或申请新建行业云,与政务云实现统一纳管、集中调度。自治区重点产业可根据发展需要,以应用为牵引,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连接产业链、产业群的产业云,政务云向产业云有序开放相关基础数据和应用能力,产业云产生的生产过程、行业态势、要素流通等辅助政府决策和监管的结构化数据应向政务云归集。经济总量、人口规模相对较大的地级市可申请建设城市云,满足智慧管理、市民服务、市域治理、产业发展等需要。产业云和城市云要培育商业生态,以市场化运营为主。新建云平台应充分利用中卫西部云基地、银川大数据中心等现有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2.完善电子政务网络支撑功能。构建全栈支持IPv6、云网融合、运行高效、弹性调度的新型电子政务网络体系。
(1)提升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支撑能力。巩固“一网双平面”运行模式,推进骨干网纵向实现万兆到市县、千兆到乡镇和基层全覆盖,全面提升数据流和视频流高效传输能力。强化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可信的网络传输通道和防篡改、可追溯的网络信任环境。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融合,除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部署在专网的区市县应用系统都要实施迁移,对不按计划要求迁移的系统,不再安排运维经费。
(2)加快拓展网络基础服务。基于电子政务外网,探索建设BSN(区块链服务网络)宁夏区块链主干网,将全区BSN已有或新增的公共城市节点与门户进行统一布局和统筹建设管理,加快形成覆盖技术、应用和云服务等在内的区块链服务平台,支持带动全区区块链产业生态有序发展,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公文流转、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优先应用。按照电子政务外网体系边界管理规范,推进电子政务外网与5G网、物联网、视频网等融合互联,推动5G切片专网在各行业的建设应用。
3.加快宁夏大数据中心建设。按照全区一个中心、若干个分中心的平台架构,加快推进宁夏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数据汇聚、存储、管控、治理、共享、开放的高度集约集成,夯实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应用基础。
(1)建设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依托自治区政务云平台,在汇聚、存储、交换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物理更加集中、逻辑更为统一、实时更新更加高效的数据仓库,实现政府大数据的实时采集、可靠存储、高效运算和快速交换,将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建成全区政务数据汇聚交换的唯一出口。强化数据分类管理、精准管理、科学管理,盘活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据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宏观决策等方面的充分应用,并向产业培育、经济发展、社会生活、学术研究、新闻宣传等领域有序输出。
(2)有序推进大数据分中心建设。在行业云、产业云和城市云数据汇集较为充分的平台上,允许依托有条件的云平台申请部署建设相应的大数据分中心。原则上自治区不鼓励数据量少、支撑能力弱的云平台建设大数据分中心。大数据分中心是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的一部分,接受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的统一纳管,实现数据在本行业、本产业、本地区范围内的采集分析、落地应用、清洗比对、存储上传和开放共享,在建设上按照自治区确立的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组织实施,原则上不主张过度引入新的算力算法,防止投资浪费。
(3)加快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全面建设人口、法人、社会信用、宏观经济治理、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加快构建基础数据规范标准、安全保护、供需衔接、权责边界划分等机制,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和应用效能。基于基础数据资源库,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维度的主题数据库,面向各类应用建立专题数据库。建立“一数一源、多源核验”的数据更新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完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丰富大数据资源。
(4)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制定政府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和开放共享标准,建立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开放动态清单,畅通政府部门之间、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数据有序流动、共享交换、安全应用等渠道。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社会信用、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交通物流、资源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分类有序开放,引导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依法采集并合规使用数据,鼓励第三方开发,丰富数据类型和数据产品。
(5)提升数据平台智能化能力。加大新算力算法引入力度,搭建具有领先水平的智能化数据平台,增强数据平台的自我迭代功能,构建以数据分析为基础、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的新型智能计算模型,推进“云数智”一体化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加大数据平台能力输出,通过各类应用主题和多元化载体,持续拓展大数据应用空间。
(二)加快打造政府应用两大移动入口。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等政府职能性应用向移动端集中,构建两大共用移动通道,以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带动数字政府应用一体化、标准化建设部署。
1.打造“我的宁夏”政务APP办事入口。以建设全区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为目标,将所有政府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的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和相关的社会服务事项、系统向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集中,并由“我的宁夏”政务APP集中提供移动服务,不断拓展移动政务服务内容和内涵,挖掘潜力、深化功能、扩大覆盖面,使“我的宁夏”政务APP成为全区人民最易用、最好用、最常用的综合性政务服务移动端。
(1)深化“我的宁夏”APP功能。巩固已有开发应用成果,在现有系统接口对接、H5页面等融合基础上,利用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签章、统一公共支付等统一的共性支撑能力,构建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台和技术标准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应用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建立用户个人专属空间,不断完善丰富个人和企业专属服务,基于“用户画像”推出场景化、向导式“千人千面”个性化服务。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类APP,已建成的各类政务APP功能应逐步向“我的宁夏”APP归集,行业和地域化的应用可通过主题服务和地方专区方式实现。
(2)加快“我的宁夏”APP推广应用。发挥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同源管理的优势,按照全生命周期、全流程“指尖办”的思路,加快关联度高、粘合性强、跨部门、跨层级高频事项的梳理整合力度,瞄准企业和群众迫切需要,加快数据共享应用,深度挖掘数据潜力,在就学就业、就医社保、出生养老、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税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水电气暖等重点领域,分批次推出更多惠民利企“掌上办”事项。推动政银、政企事项联办,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一照(证、码)通办”等主题服务,逐步推进“防疫健康码”与社保、医保、就医、出行等“多码合一”“一码通用”,扩大“我的宁夏”APP应用成果,增强粘性和活性,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智能、更快捷。
2.打造“宁政通”政务APP办公入口。以建设全区政府系统移动办公“总门户”为目标,集约化建设全区统一的“宁政通”APP,整合协同办公、决策支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在线会议、机关事务等功能,实现组织、业务、沟通、监管等在线化、一体化。提速开发部署和应用推广,使“宁政通”APP成为全区公职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线办公的必备助手。
(1)加快“宁政通”APP建设。加快构建公务人员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签章、即时通讯、在线会议等基础功能,逐步将所有行政机关网上办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系统向“宁政通”APP归集,实现公文流转、信息报送、审核审批、督查考核、机关事务、联合监管、移动执法、综合治理等公务在线化、移动化。按主题和部门梳理事项,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分领域、分层级、分角色、分权限开发应用场景,推动移动政务应用常态化、便利化。运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防篡改、区块链等技术,确保业务流程封闭运行、数据信息安全可控。
(2)加快“宁政通”APP应用。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政府部门加快推广协同办公应用功能,实现不同层级、不同组织、不同单位的场景化应用。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移动化部署,促进不同监管部门同类事项的协同执法、联合监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时响应能力,增强行政执法协同效能。加快“宁政通”APP能力下沉,与“我的宁夏”APP融合连通,有效服务“1+6”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切实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
3.加快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和部署。以“我的宁夏”APP、“宁政通”APP为牵引,持续建设和完善全区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公共支付等共性应用支撑系统,与社会信用、地理空间信息等共性应用支撑系统一体化部署,提升数字政府集约集成建设水平。凡自治区统一建设的共性应用支撑系统,各地各部门应纳入相关项目规划设计并及时部署,并根据需要深化应用,不得重复建设。
(1)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加快全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在各专业系统的更新替代,实现身份认证的一致性、权威性,为一网通办、一证通办夯实基础,促进流程重构重塑和业务深度协同。推进身份认证系统的无感化应用,丰富刷脸、扫码等应用场景,提高群众生产生活、办事出行等便捷体验感。建设政府工作人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整合现有应用,促进政府运行的高效协同。
(2)统一事项管理系统。按照“四级四同”思路,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社会治理、基层审批和行政执法、公共服务、政府自身事务等事项标准规范,建设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基础事项库,形成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行使权力的基本规范和系统应用的基本标准。各级各部门应用系统涉及的事项,必须在名称、编码、法律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上与基础事项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动态调整,确保政令统一。建设全区统一的办件库,将所有办事结果、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结果等统一归集,并进行大数据分析。
(3)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加快完善全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将各级党政机关签发的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鉴定报告等,实时向自治区电子证照库全量推送归集。建设全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与国家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实现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加快历史存量证照电子化录入,加强电子证照的签发、使用、共享、安全等管理工作,保障电子证照法律效力。深化营业执照、婚姻登记证件、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在个人和企业办事中的关联应用。
(4)统一电子签章系统。加快完善全区统一的电子签章系统,为各级党政机关、审批部门、执法部门、政务服务机构提供制章、用章、验章等服务。建设个人和法人电子签(印)章平台,推进法人电子签章在招投标、办税、合同签订等领域的应用,推进个人电子签名在合同备案、承诺背书、待遇申领等领域中的应用。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的推广应用,实现广泛的互信互认,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5)统一公共支付系统。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线上公共支付渠道,提升统一公共支付系统功能,形成统一的线上支付渠道,接入多种电子化支付方式,加强电子合同、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等电子交易凭证的应用,实现快速验证识别与交换,在满足线上非税收入征缴需求的同时,为各类数字化业务提供安全便捷的资金支付、结算和管理服务。
(6)统一“好差评”系统。加快将全区统一标准的“好差评”系统部署到所有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应用系统中,将所有评价数据统一汇集、统一推送,统一由12345热线分办反馈。有序推进“好差评”系统向“互联网+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部署,实现更多行政行为可评、易评、受监督。
(7)统一热线服务系统。统筹建设完善全区一体联动、分级负责的12345服务热线平台,以12345一号服务模式整合各类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集中咨询、建议、投诉、反馈、评价、便民服务、“互联网+督查”等功能于一体,构建统一的知识库,强化人工智能应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与110、119、120等紧急热线及信访、综治等投诉反馈渠道,形成“一号响应”、协同联动的热线服务体系。
(8)统一人工智能(AI)平台。探索建设统一的人工智能(AI)平台,提供人脸识别、文字识别、图像识别、语义识别、语音识别、视频识别等功能组件,引入与应用需求相匹配的算力算法,重点解决应用检索、网站搜索、办事指引、表单填写、身份管理和重点场所人流管控、风险预警评估等复杂场景的智能化应用问题,促进政府服务和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精准化。加快建设统一的法律法规库、政策库和高频事项知识库,为人工智能平台提供支撑。
(9)空间地理信息系统。丰富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完善统一权威、精准可靠的“底板底图”,结合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和高分卫星应用服务,加快数据对接,强化能力输出,为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红线管控、资源开发、河道管线、防灾减灾和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救援、社会治理等领域提供实时的定位、遥感等地理信息数据服务。
(10)社会信用服务系统。以信用中国宁夏平台和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为基础,加快整合对接各地各部门社会信用信息,建立信息完整、动态更新的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记录、整合和应用,形成政府、社会共享共用共治的社会信用信息联动机制,服务信用宁夏建设。
(11)统一电子档案系统。推进各类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区一体化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全周期全流程管理,确保电子档案要素合规、真实完整、安全可靠。扩大电子档案共享应用范围,深化区块链技术在电子会计凭证等敏感文档上的应用,实现可交换、可追溯、易查询、易使用。
(三)拓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三条主线应用。紧紧围绕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基本职能,突出服务、治理、政府运行三条主线,将各类应用系统向“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应用集中,与政府自身运行、指挥调度系统共同构成数字政府基本主线应用体系,带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着力推进“一网通办”。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系统、政务服务能力向一张网集中,加快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
(1)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能力。围绕服务方式完备、服务事项覆盖、办事指南准确、在线办理成熟、服务成效明显程度等指标,优化网厅功能布局,补齐服务短板,提升统一登录、统一搜索、统一办理、统一数据归集等功能,将“放管服”、事项梳理、“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成果固化体现在网厅上,一体部署到“我的宁夏”APP上。将用户办事信息自动归集,建立“一次录入、多次复用、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数字账户,实现政务服务网与实体大厅、“我的宁夏”APP及其他专业审批系统的线上线下事项办理一体联动、结果同库归集,提升“一网通办”水平。
(2)持续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完善提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推进投资在线、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登记、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教育、卫生、“互联网+公安”、公共资源交易、税务等专业系统标准化建设、统一纳管和深度融合,深化“多审合一”、并联审批。依托行政审批系统,将办件量小、支撑能力弱的审批服务系统归并或停用,现有行政审批系统能够满足服务功能需要的,不再新建应用系统。建立综合受理平台,优化前台集中收件、后台分类办理、全程线上流转机制,切实解决多次登录、重复录入等问题。
(3)持续推进服务能力下沉。巩固提升政务服务网五级全覆盖成果,根据分类分级原则,县以上部门在依法履行审批职责的前提下,将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权、初审权有序拓展延伸,特别是加大民生类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下沉力度。开通工业园区企业服务站网上节点,在银行、电信运营商等营业网点设置自助服务联办专区,加强村(社区)代办能力建设,构建窗口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基层代办服务等一体化、多途径的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服务体系。
(4)持续深化与全国一体化平台融合发展。严格依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和要求,推进宁夏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在事项管理、用户管理、办件管理、“好差评”、投诉建议、数据共享、安全管理等环节与国家平台保持高度一致。深化与国家垂直管理部门政务系统的协同联动,提升全国一体化平台宁夏节点枢纽功能,加快实现跨省通办、全国通办。
2.加强社会治理系统应用,着力推进“一网通管”。以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为全区执法监管一体化在线平台总枢纽,加快整合监管监测、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等功能,集成开发具有普遍性、通用性、联动性的监管应用系统,推进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监管”,与社会治理紧密结合,实现“一网通管”。
(1)筑牢“互联网+监管”基础能力。按照国家“11223”总体架构要求,加快编制完善覆盖全区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监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完善监管事项、监管对象、监管行为、执法人员、信用信息、投诉举报等监管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加快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分析评价等应用系统开发部署,为开展联合监管、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和管理决策、社会服务提供看得见、可追溯的数据支持。通过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界面和公务人员的工作界面,为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事项清单、法律法规依据、监管过程和结果查询服务,为公务人员提供双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统计分析、跟踪问效、可视化展现等服务。
(2)增强监管系统集成能力。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等现有监管应用系统的深度融合,加快建立全区监管业务、执法数据双协同的应用体系。统筹建设标准统一、汇聚集中、支撑能力一体化的监管数据中台,同步打造业务能力共用、接口标准规范、应用开发基础数据同源的监管业务中台,实现重点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全面应用。强化与国家“互联网+监管”一体化系统对接,增强自治区平台的应用拓展能力。
(3)深化监管系统应用开发。聚焦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组织梳理主题式、场景化执法监管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法定流程,制定人、事、地、物、情等清晰明确、构成相对完备的要素清单,加快开发适用于审管联动、联合监管、现场执法、移动执法的通用执法系统。对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土空气、环境监测,以及疫苗、农产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全域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通过打通企业注册、项目审批、资源分布、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等系统,建设较为完善的监测监管系统,强化数据交换共享,构建全周期业务链及市场主体协同监管“数据链”。建立分类型专题数据库,探索创新分析评价与预警预告数据模型,开发部署专业化场景应用,实现监管过程的全留痕、可追溯。
(4)推进“互联网+监管”与社会治理结合。将“互联网+监管”与社会治理紧密结合,整合基层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深化物联网和动态感知技术应用,拓展“雪亮工程”、“明厨亮灶”、智慧工地等视频监管方式,实现社会治理要素、对象、过程、结果等各类信息的全息全景呈现。建立基层指挥调度和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人、物、案件等基础数据互联互通。
深化“数字法治”建设,完善“平安宁夏”大数据智能化应用体系建设,推进警务数据共享,推广智慧警务、移动警务应用。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智慧监狱”“智慧戒毒”建设,探索信息技术与特殊人群管理深度融合,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档升级。深化数字城管建设,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城镇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设施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统筹建设、精细治理、安全运行水平。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提升综合交通运行监测、灾害预警、社会舆情、紧急调运等分析研判和应急能力。构建重点物资、生活必需品风险预警、应急调度和供应保障等系统,提升商贸物流管理信息化水平。
鼓励依托城市云,以市县为单元开发部署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商业化、市场化应用生态,促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可持续发展。有序配备一线执法智能装备,推进执法监管与综合治理、基层自治信息化有效统一,为“1+6”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3.深化政府运行应用,着力推进“一体协同”。将政府决策辅助、经济调控、统计分析、公文流转、指挥调度、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过程纳入数字化轨道,稳步提升政府事务运行的在线化、移动化、可视化、一体化水平。
(1)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等要求,推进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APP、“宁政通”APP、12345热线等深度融合,构建统一信息资源库,汇聚沉淀各类信息资源,建设统一搜索引擎,强化智能搜索功能,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办。推动自治区融媒体平台、政务新媒体矩阵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2)提升政府协同办公水平。将自治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作为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基础平台,对各级各部门非涉密办公系统进行系统对接和集约整合,使之成为政府工作人员办文办会办事的基本工具。除个别业务性质特殊部门外,凡自行建设的各类办公平台应全部整合到自治区平台上。完善平台基础共性功能,建设专项功能区,满足个性化应用需求,加快移动化、智能化部署,为“宁政通”APP运行提供基础功能支撑。推动协同办公平台与“互联网+督查”系统的整合融合,实现批示办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留言办理、评价考核等业务“一网通办”。
(3)建设政府决策辅助系统。依托全区宏观经济信息、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和各类专题数据库,在经济运行、产业发展、项目投资、生态环境、社会运行、社情民意、城市管理、国企国资等领域,构建大数据、云计算能力,通过数据建模,开展大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价值,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建设完善科技数据库,推动科技数据创新应用,提升科技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快形成以公共财政运行安全和绩效评价为重点的电子审计体系,提升审计综合分析等能力。
(4)建设政府内部管理系统。推进政府机关内部人、财、物管理信息化和场所管理智能化,加快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公共房产、机构节能、绩效考核和办公区域管理等数字化进程,提升机关内部运行效率。
(5)构建“一屏通联”指挥调度体系。依托宁夏消防救援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汇聚接入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等系统,形成自治区层面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坚持“平战结合”,实现一屏通联。
自治区政法、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交通、水利等指挥调度任务较重的部门可建立全区一体化的指挥调度平台,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建设。各市、县(区)指挥调度平台、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大数据分中心等应实行一体化运行运营。巩固提升“雪亮工程”,推进智能感知、智慧采集建设应用。以公安政法视频网络为骨干,融合打通各类视频传输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探索应用“一网两线”等新的视频技术,加快建设全区“视频一张网”,确保统一指挥调度的安全高效。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震、物资储备等重点领域,以及煤矿、民爆、消防、农业、气象等多个领域应急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决策、指挥调度、救援实战、社会动员等能力。拓展完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整合各相关单位的业务应用和信息资源,实现跨部门和跨层级的联合作业。
依托公安、交通、城管等现有视频资源,开发部署环境监测、水文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危险品监管和社会管理等多领域应用。新建视频点位主要以满足需要为主,应共建共享共用,防止重复建设。探索无人机、机器人和智能终端设备在城市管理、交通管理、河道巡检、森林草原防火、污染防控、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业化应用,全面提升应急指挥调度及救灾救援的智能化水平。
4.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协同应用。加速释放数字政府建设中形成的云、网、数和共性应用等基础能力,发挥两大移动入口和三大应用主线集约集成功能,带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社会化应用。
(1)推动“互联网+”示范区建设。加强数字政府与“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城乡供水”“数字供销”等示范区建设有机衔接、协同联动。促进教育、卫生、水利、供销等领域深化应用开发,用好两大移动入口,强化集约化建设部署,加快理念、应用、模式、机制等创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数字政府、数字宁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推动产业数字化。围绕自治区葡萄酒、电子信息、文化旅游等九大重点产业,鼓励建设覆盖上下游、产供销、人财物等全链条的产业数字化体系,探索构建涉及工业、农业、商贸、建筑、金融、文化、旅游、体育、进出口等多元联动的产业数字化平台,提升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监测水平,在服务产业和双循环发展格局的基础上,挖掘在建项目、设备运行、用电用水、商贸物流等实时生产数据,形成关键指标指数,为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制定提供服务,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全区统一门户的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网通贷”能力。
(3)推动数字产业化。以政府数据安全有序开放为引领,促进各类社会数据有序开放,加快数据要素化、资源化、市场化开发应用,鼓励各地各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运用开放数据,开发建设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商业化、市场化应用生态。支持中卫西部云基地、银川大数据中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基础承载能力,打造“一带一路”数字产业发展高地。
(4)推动社会化应用。加快数字政府能力拓展延伸,为各行业、全社会广泛数字化应用赋能增效。构建覆盖全区的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退役军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劳动监察、文化体育、防止返贫等应用系统,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民政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物业服务、托幼养老、助残帮困、志愿服务等民生领域,梳理推出社保医保一卡通、就业一件事、就医一件事、婚育一件事、“一部手机游宁夏”等主题服务和专业化服务,推进全区公共场馆及公共资源数字化,推进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服务功能数字化,推动水电气暖和城市交通等公共服务数字化,依托“我的宁夏”APP和“宁政通”APP,部署一批高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应用。
深化数字政府能力在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宗教治理、校园治理、企业治理、社团治理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部署,提升数字法治和数字治理水平。推进数字治安、数字治水、数字校园、智慧园区、智慧住建、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气象等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智慧家居、智慧生活,构建数字化、社会化应用格局,提升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水平,形成数字宁夏、智慧宁夏建设生动局面。在加快消除数字鸿沟的同时,稳定传统线下服务渠道和方式,为老年人和非智能设备用户提供便利。
(四)强化标准、安全、评价反馈、运营运维四个保障体系。构建权责明晰、一体联动、科学高效的支撑体系,保障数字政府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发展。
1.构建统一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数据标准、业务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等全区数字政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标准,在相关行业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地方性标准,规范各类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数据采集、汇聚、整合、存储、共享、开放等工作规范,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
2.构建统一协同的安全防护体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联防联控大安全理念,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安全防护管理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服务供给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云、网、数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运行;落实系统建设和运维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建立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特别是确保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强化安全防护技术保障,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防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提高系统访问、技术应用、运维服务、数据保护等安全管理能力。探索安全服务保障机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建设运营单位进行安全策略、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等多个层面的安全检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3.构建统一高效的评价反馈体系。在发挥12345热线“一号响应”主渠道的同时,将其作为全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的统一投诉反馈平台,构建“集中管理、分级受理、按责转办、评价反馈”高效运行机制,保障各类诉求快速应答、快速反应、快速反馈。建立行业、产业应用系统统一投诉反馈机制,确保各专业系统的高效运行。
4.构建统一联动的运营运维体系。按照统一联动、分级分别负责的原则,明确基础设施、共性支撑、应用体系不同环节的运营运维责任。统一的云、网、数基础设施和共性应用支撑体系由自治区主管部门负责运营运维;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建设管理的行业云、产业云和应用系统,在统一标准规范指导下各自组织运营运维和管理;各地级市建设的城市云、应用系统及各县(市、区)建设的应用系统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原则,自主开展运营运维。由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牵头,对本行业本系统各类应用系统集中开展整合整治,停用“僵尸”应用系统,新建、变更、停用应用系统应及时报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深化与电信运营商及知名互联网企业合作,扩展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运维、管理力量。
(五)建立五级贯通联动的数字政府应用体系。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覆盖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个层级,重点应用体系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统一建设部署,各市、县(区)在符合自治区一体化建设要求的前提下,承接自治区应用推广,开展地域性、特色化、群众化应用部署,重点是补齐市域治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和社会化应用等领域短板,拉长应用链条,拓展应用纬度。以数据和业务落地应用,加快建设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城市大脑”),在此基础上,着力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用生态,增强人民群众的信息化应用体验,提升城乡信息化均衡发展水平,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落实等工作,组织实施数字政府基础项目、主要共性应用支撑和骨干应用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数字政府建设主管机构和业务机构,负责相关工作任务和应用推广部署、系统运营运维等工作。应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清单定任务、台账管进度、督查问效能、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绩效评估制度,强化规划管理、投资评价、统计监测、审计监督,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加强项目谋划和管理。按照数字政府总体架构布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项目谋划,科学合理布局和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项目必要性与技术审核小组,对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前的论证审核,对全区行业云、产业云、城市云、大数据分中心等关键基础设施及重点应用部署,进行立项前审核和建设方案备案管理。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加强项目立项审批、预算编制、运维资金使用、安全保密监管等全过程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网信、“数字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保密等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将自治区、市、县各级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纳入管理,做到底数清、资产清、功能清,确保统一规划、统筹建设,防止低效重复浪费。自治区各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要主动衔接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在项目建设运维中,强化系统、代码和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管理,防止产生企业绑架和数据垄断现象。
(三)加强资金投入。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统筹信息化资金安排,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专项计划、年度计划和预算,云、网、数等基础设施和骨干应用系统建设运维资金应予以优先保障。顺应信息化更新迭代加速的趋势,有序扩大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探索建立将新基建内容纳入传统基本建设项目机制,特别是交通水利、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等领域,在规划基本建设项目时,应同步配套建设相关信息化基础设施。各地各部门应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强化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强政银企合作,拓宽投入渠道,吸纳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加大社会化、商业化开发运营力度,形成多元化投资的数字政府建设格局。
(四)加强能力建设和智力支撑。构建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各地各部门网信、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等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加强技术与业务的对接,正确处理政策、业务、技术、安全、商务等逻辑关系,促进数字政府建设的科学性和一体性。加大培训力度,建设既精通政府业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发挥各类专家和咨询机构作用,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度,用好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和科研机构专业力量,形成数字政府建设合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数字政府建设和各项应用功能的宣传推广,增强公众对数字政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强化大数据科普宣传,提高全民数字素养,营造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宁夏良好发展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 重点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加快构建一体化“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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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新一代政务云建设。已建非涉密系统加快迁移上云,加快备份云部署,发挥监管云作用,加强云资源管理,保障云平台安全可靠运行。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参与 |
2.有序建设行业云、产业云和城市云。自治区监管任务较重的部门和经济总量、人口规模较大的地级市,可改造提升原有云平台或申请新建行业云、城市云,与政务云实现统一纳管、集中调度。 | 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地级市根据工作需要牵头负责,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 |
(二)完善电子政务网络支撑功能 | 3.提升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支撑能力。推进骨干网万兆到市县、千兆到乡镇和基层全覆盖。强化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推进专网应用加快迁移。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宁夏通信管理局负责,各市、县(区)及自治区各部门参与 |
4.加快拓展网络基础服务。探索建设BSN(区块链服务网站)宁夏区块链骨干网,推进电子政务外网与5G网、物联网融合互联。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负责,各市、县(区)及自治区各部门参与 | |
(三)加快宁夏大数据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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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实现政府大数据的实时采集、可靠存储、高效运算和快速交换。强化数据分类管理,推进数据的充分运用和有序输出。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
6.有序推进大数据分中心建设。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建设大数据分中心,实现数据在本行业、本产业、本地区范围内的汇聚应用。 | 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根据需要牵头负责,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 |
7.建设完善人口基础数据资源库。以公安人口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整合民政、教育、卫生、税务、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构建全区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库。 | 自治区公安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8.建设完善法人基础数据资源库。汇聚企业、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信息,并以税务、统计、司法、公安等部门扩展,构建全区统一的法人单位基础数据资源库。 |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党委编办、民政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9.建设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基础数据资源库。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10.建设完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资源库。以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气象、地质、林草等部门的地图数据为基础,建立覆盖卫星遥感影像、电子地图等信息的基础数据资源库。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地质局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11.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基础数据资源库。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12.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制定政府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和开放共享标准,建立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开放动态清单。推动数据分类有序开放,鼓励第三方开发,丰富数据类型和数据产品。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13.提升数据平台智能化能力。推进“云数智”一体化发展,加大数据平台能力输出。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四)打造“我的宁夏”APP办事入口 | 14.深化“我的宁夏”APP功能。构建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中台和技术标准体系,将各类政务APP功能向“我的宁夏”APP归集,开辟主题服务、地方服务专区,推出场景化、向导式、个性化服务。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15.加快“我的宁夏”APP推广应用。加快数据共享应用和高频事项整合力度,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一照(证、码)通办”服务。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五)打造“宁政通”APP办公入口 | 16.加快“宁政通”APP建设。将所有行政机关网上办公等系统向“宁政通”APP归集,加快实现公务办公在线化、移动化。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17.加快“宁政通”APP应用。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移动化部署,与“我的宁夏”APP融合联通,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场监管厅、党委政法委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六)加快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和部署 | 18.建立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各专业系统要加快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在本系统的更新替代。建设政府工作人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19.建立完善统一事项管理系统。建设全区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政府运行基础事项库。将所有办事结果、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结果统一归集,建设全区统一的办件库。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政法委、司法厅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20.建设完善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加快各类证照全量推送归集,建设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录入,深化电子证照的关联应用。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场监管厅、公安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21.建设完善统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个人和法人电子签(印)章平台,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的推广应用。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宁夏税务局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参与 | |
22.建设完善统一公共支付系统。加快提升统一公共支付系统功能,加强电子合同、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等电子交易凭证的应用。 | 自治区财政厅、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23.建设完善统一“好差评”系统。将全区“好差评”系统部署到所有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应用系统中。推进将所有评价数据统一汇集、统一推送、统一分办。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24.建设完善统一热线服务系统。统筹建设完善全区12345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各类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构建统一的知识库,畅通政民互动通道。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相关部门参与 | |
25.建设完善统一人工智能(AI)平台。增强政府服务和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统一的法律法规库、政策库和高频事项知识库。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司法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26.建设完善空间地理信息系统。完善统一权威、精准可靠的“底板底图”,加快数据对接,强化能力输出,为各领域提供实时的定位、遥感等地理信息数据服务。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27.社会信用服务系统。加快整合对接各地各部门社会信用信息,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记录、整合和应用。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28.建设完善统一电子档案系统。推进各类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区一体化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 自治区档案局(馆)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七)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着力推进“一网通办” | 29.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能力。持续优化网厅功能布局,提升网厅综合功能。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30.持续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各类专业系统整合融合,建立综合受理平台,解决多次登录、重复录入等问题。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31.持续推进服务能力下沉。加大民生类服务功能向乡镇下沉力度,开通工业园区企业服务站网上节点,在银行、电信运营商等营业网点设置自助服务联办专区。加强村(社区)代办服务能力建设。 | 各市、县(区)负责,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 |
32.持续深化与全国平台一体化发展。推进宁夏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深化与国家垂管部门的协同联动。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等相关部门参与 | |
(八)加强社会治理系统应用,着力推进“一网通管” | 33.筑牢“互联网+监管”基础能力。加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加快行政执法监管、风险预警等系统开发部署。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场监管厅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34.增强监管系统集成能力。加强现有监管应用系统深度融合,加快建立监管业务、执法数据双协同的业务体系。统筹建设监管数据中台和监管业务中台,强化与国家“互联网+监管”一体化系统对接。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场监管厅、司法厅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35.深化监管系统开发。组织梳理主题式、场景化执法监管事项,开发适用于审管联动、联合监管、现场执法、移动执法的通用执法系统。建立分类型专题数据库,开发部署专业化应用。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应急厅等部门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36.推进“互联网+监管”与社会治理结合。整合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基层指挥调度和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平安宁夏”大数据智能化应用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探索信息技术与特殊人群管理深度融合。开发部署集社区治理、乡村治理、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商业化、市场化应用生态。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政法委、公安厅、司法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负责,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37.深化数字城管建设,推动对城镇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隧道、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推进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构建重点物资、生活必需品的风险预警、应急调度和供应保障系统。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负责,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九)深化政府运行应用,着力推进“一体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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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强化业务功能,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办。推动与融媒体平台、政务新媒体矩阵联动融合发展。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宣传部、广电局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39.提升政府协同办公水平。加快对各级各部门非涉密办公系统的对接整合。完善平台基础共性功能,加快移动化部署。推动与“互联网+督查”系统的整合融合。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40.建设政府决策辅助系统,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加快建设完善科技数据库,推动科技数据创新应用。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审计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41.建设政府内部管理系统。推进政府机关内部人、财、物管理信息化和场所管理智能化。 | 自治区财政厅、机管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42.构建“一屏通联”的指挥调度体系。汇聚接入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系统,形成自治区的统一指挥调度平台。以公安政法视频网络为骨干,探索应用“一网两线”等新的视频技术,加快建设全区“视频一张网”。推进多个领域应急系统建设,实现应急跨部门和跨层级的联合作业。探索无人机、机器人和智能终端设备的专业化应用,提升应急指挥调度及应急救援智能化水平。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政法委、应急厅、公安厅、消防救援总队牵头,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协同应用 | 43.推动“互联网+”示范区建设。推动各示范区建设方案与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及方案有机衔接,在“我的宁夏”APP和“宁政通”APP集中部署一批高频服务、监管事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 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水利厅、供销社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44.推动产业数字化。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9大重点产业,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挖掘实时生产数据,形成关键指标指数。推动建设全区统一门户的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文化旅游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45.推动数字产业化。促进政府和社会数据有序开放,加快数据要素化、资源化、市场化开发应用。支持中卫西部云基地、银川大数据中心建设。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46.推动社会化应用。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民政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物业服务、托幼养老、助残帮困、志愿服务等民生领域,推出一批主题服务和专业化服务。推进全区公共场馆及公共资源数字化,推进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服务功能数字化。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退役军人厅、体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47.深化数字政府能力在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宗教治理、校园治理、企业治理、社团治理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部署。推进数字治安、数字治水、数字校园、智慧园区、智慧住建、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气象等治理模式创新。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民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公安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厅、应急厅、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48.推动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数字化,推动智慧家居、智慧生活,构建数字化、社会化应用格局,提升智慧城市、智慧宁夏建设水平。 | 各市、县(区)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商务厅、宁夏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协调配合 | |
49.稳定传统线下服务渠道和方式,为老年人和非智能设备用户提供便利。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民政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
(十一)构建统一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 | 50.推进全区数字政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地方性标准,规范各类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数据工作规范。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场监管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十二)构建统一协同的安全防护体系 | 51.完善安全防护管理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公安厅、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
(十三)构建统一高效的评价反馈体系 | 52.构建“集中管理、分级受理、按责转办、评价反馈”高效运行机制。建立行业、产业应用系统统一投诉反馈机制,确保各专业系统的高效运行。 | 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 |
(十四)构建统一联动的运营运维体系 | 53.由自治区各部门(单位)牵头,对本行业本系统各类应用系统集中开展整合整治,停用“僵尸”应用系统,新建、变更、停用应用系统应及时报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自治区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各市、县(区)参与 |
(十五)建立五级贯通联动的数字政府应用体系 | 54.加强项目谋划,科学合理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在符合一体化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地域性、特色化、群众化应用部署,加快建设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城市大脑”)。着力构建乡、村两级应用生态,提升地方信息化发展水平。 | 各市、县(区)负责,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 55.明确本地本部门主管机构和业务机构,负责数字政府相关工作任务和应用推广部署、系统运营运维等。加快制定完善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配套措施。加快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 | 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区)负责 |
56.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绩效评估制度,强化统计监测、审计监督和效能目标管理。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考核办、财政厅、审计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配合 | |
(十七)加强项目谋划和管理 | 57.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加强项目立项审批、预算编制、运维资金使用和安全保密监管全过程管理,将自治区、市、县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纳入管理。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保密局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配合 |
(十八)加强资金投入 | 58.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信息化投资力度,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计划和预算,云、网、数等基础设施和骨干应用系统建设运维资金应予以优先保障。探索建立将新基建内容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的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资金,争取国家支持。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十九)加强能力建设和智力支撑 | 59.构建自治区数字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地各部门网信、信息中心、大数据管理等机构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建设既熟悉政府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完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委组织部、编办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 | 60.加大对数字政府建设和应用功能的宣传推广,增强公众对数字政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强化大数据科普宣传,提高全民数字素养。 |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广播电视台负责,各市、县(区)、自治区相关部门参与 |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