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2021年2月,德州市政府印发《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了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时间表和任务图。《计划》紧紧围绕“数字中国”战略部署,以数字底座为统一支撑,以城市大脑为核心中枢,以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为着力重点,以“一体支撑、一脑慧治、六项赋能”的“1+1+6”实施架构,打造服务优质、治理高效、群众满意的“数智德州”。

《计划》提出要全力做好省级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力争高标准通过2021年10月中期评估和2022年10月终期验收;到2023年,争创全国示范标杆城市,实现政务服务优质高效、社会治理精细协同、民生服务普惠便捷、城市品质显著提升、数字经济动能强劲、区域数字合作加深,更好助力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建设。

计划解读

一、政策背景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是立足我国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全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深度融合,驱动城市现代化水平提升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为十四五时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新要求。2020年10月29日,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20年试点名单,确定德州市作为四星级市级试点。为加快全市数字化发展,高标准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市大数据局起草了《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等政策文件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 第1部分:市级指标》(DB37/T 3890.1-2020)等地方标准制定。

三、出台目的

出台《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旨在把握新时期新形势,强化顶层设计,落实山东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全市推进合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指导我市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四、重要举措

以“一体支撑、一脑慧治、六项赋能”的“1+1+6”实施架构,推进“数智德州”建设。具体包括1个统建共享、安全可靠的数字底座,1个场景驱动、数据赋能的城市大脑,6个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数智行动。

(一) 构筑数字底座

整合升级智能感知和视频监控体系,提升城市“触觉”和“视觉”。优化电子政务网络及5G通信网络,构建集约先进的算力枢纽,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

(二) 打造城市大脑

聚焦城市治理“难点”,打造疫情防控、普惠金融、智慧交通等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性场景,提升城市协同治理与综合服务水平。聚焦决策支撑“盲点”,将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和城市大脑统筹建设,建立综合指挥的“领导驾驶舱”,提升决策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聚焦民生服务“堵点”,建立“数字民意直通车”,实现对社情民意“一键触达”。

(三)实施六大数智行动

1)以数智优政行动,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2)围绕数智善治行动,升级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助力社会高效治理。

3)围绕数智惠民行动,加快升级智慧医院、智慧校园等智慧民生建设,提升市民幸福体验。

4)围绕数智宜居行动,建立“城市规划一张图、建设监管一张网、城市管理一盘棋”的数字化体系,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5)围绕数智兴业行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和企业上云,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6)围绕数智开放行动,开展“双招双引”大数据分析,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四)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数长制”,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组织保障;

二是把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把任务细化落实到各部门、各县市区;

三是强化人才培养,提升公务人员数字技能。

通知全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加快数字化发展”战略部署,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标准创建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市级试点,依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等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数字中国”战略部署,深入落实“数字山东”“数字德州”建设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制度创新,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以数字底座为统一支撑,以城市大脑为核心中枢,以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为着力重点,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努力打造治理高效、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数智德州”城市名片,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走出一条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建设的“数智化”路径。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集约建设。坚持全市一盘棋,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程的落地。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在全市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系统产生的数据原则上要向市级大数据中心归集,避免重复建设,消除数据孤岛。

坚持问题导向、“痛点”先行。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城市治理的痛点入手,采用成熟、可落地的智慧城市方案,更好服务“六稳”“六保”。通过数据汇聚融合和创新应用,重构政务服务流程、社会治理模式、公共服务路径,提升企业和群众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获得感。

坚持安全第一、自主可控。正确把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一体两翼关系,坚持建设推进与安全管理同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应急方案,强化数据资源和个人隐私保护,确保城市数据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支持采用自主可控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安全水平。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扩大开放合作,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活力。鼓励通过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以移动互联网等便捷方式向群众提供服务,提升群众体验满意度和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三)战略定位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数字化、智能化对我市重大发展战略的赋能作用,建设全国“数智化”驱动现代化走在前列的城市,打造“聚数赋能、智创未来”的“数智德州”。

——政务服务新品牌。深化“数智”政务应用,争创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支撑建设更有效能的新德州。

——社会治理新样板。创新“数智”治理模式,打造全省市域“智治”标杆,支撑建设更加平安的新德州。

——民生幸福新体验。推广“数智”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支撑建设更有温度的新德州。

——城市品质新内涵。推进“数智”孪生应用,实现城市运行全面感知、精细管理,支撑建设更加宜居的新德州。

——动能转换新引擎。激活“数智”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支撑建设更有活力的新德州。

——区域协同新高地。搭建“数智”合作纽带,打造京津冀鲁区域数字合作重要门户,支撑建设更加兴盛的新德州。

图1  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战略定位图

(四)发展目标

到2022年,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高标准完成山东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任务。到2023年,“数智德州”建设成效全面显现,形成支撑有力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汇聚融通的数据资源体系,驱动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取得重点突破,成为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示范标杆。

——政务服务优质高效。“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形成“办德好”“德企通”“德监管”“德协同”等品牌化的政务应用体系,支撑政务服务“秒批秒办”“免证办”“掌上办”全面实现,促进惠企政策切实发挥实效,助力政府监管更加规范、办公更加高效,擦亮我市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社会治理精细协同。智慧基层治理的智能感知、多元协同、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智慧警务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更加深入,智慧应急管理贯通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智慧市场监管打通各业务系统,形成基层治理共治共享、治安防控立体多元、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的治理新样板。

——民生服务普惠便捷。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社保、医保、救助、养老等领域智慧化建设全面升级,智慧校园、智慧医院等覆盖率迈向全省上游,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养老等成为群众生活新方式,“互联网+社会大救助”成为全国样板,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全面推广,形成普惠便捷、精准智能的惠民服务体系,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业务系统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环境保护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深化,智慧交通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形成全市停车“一张网”,智慧社区加快建设覆盖,有力支撑城市风貌特色、空气洁净、道路交通、生活服务等品质提升。

——数字经济动能强劲。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新型智慧城市与“活力德州、智造名城”建设紧密协同,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综合竞争力达到京津冀鲁区域中上游,智慧农业、智慧物流、电子商务蓬勃发展。数字产业化发展成效显现,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链不断完善,大数据、信创等新兴产业培育初步成型。

——区域数字合作加深。“双招双引”数字化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深入推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内陆港”,为承接重点城市产业转移形成良好的数字化环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合作持续推进,形成“双循环”格局下全省数字开放合作新高地。

表1  2021-2023年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备注
一、数字基础设施指标
5G网络覆盖率(%) 70 80 90 预期性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Mbit/s) 25 30 35 预期性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 60 70 80 预期性
IPv6网站支持率 80 100 预期性
二、数据资源体系指标
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水平(%) 90 95 100 预期性
数据资源共享水平(%) 90 95 100 预期性
三、政务服务指标
电子证照使用率(%) 80 85 90 预期性
新增“一次办好”事项数量 50 50 50 预期性
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 90 100 预期性
四、社会治理指标
多网格融合部门数量 4 5 6 约束性
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事件率(%) 80 90 100 预期性
五、民生服务指标
城市综合服务门户覆盖率(%) 30 40 50 预期性
智慧校园覆盖率(%) 90 95 95 预期性
智慧服务被评为4级以上医院占比(%) 30 50 70 预期性
六、城市品质指标
环境质量监测水平(%) 85 88 90 约束性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 80 85 90 预期性
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应用水平(%) 50 70 90 预期性
智慧社区覆盖率(%) 20 30 50 预期性
七、数字经济指标
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 2 3 3 预期性
企业上云规模(家) 500 700 1000 预期性
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 15 20 30 预期性
八、区域协同指标
新增“跨省通办”事项数量 20 40 60 预期性
特色专业跨境电商平台数量 1 3 5 预期性

二、架构体系

(一)“1+1+6”的实施架构

围绕“数智德州”建设目标,立足我市发展实际,对标国内领先城市,以“一体支撑、一脑慧治、六项赋能”的“1+1+6”实施架构推进建设落地。

——“一体支撑”。即“1”个数字底座,由全域覆盖的物联感知体系、高速泛在的网络传输体系、弹性协同的计算存储体系、先进创新的融合基础设施、内生可靠的网络安全体系组成,以5G、数据中心、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基建工程为重点,以整合集约、统建共享为路径,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夯实“数智”新基石。

——“一脑慧治”。即“1”个城市大脑,由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共性支撑中台、城市大数据中心组成,加快全市数据资源“聚通用”,促进各领域应用和产业创新,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形成场景驱动、数据赋能、业务联动、智能决策的“一脑慧治”格局,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注入“数智”新动力。

——“六项赋能”。即“6”个数智行动,包括“数智优政”“数智善治”“数智惠民”“数智宜居”“数智兴业”“数智开放”六大行动,依托数字底座和城市大脑,赋能营商环境优化、社会高效治理、民生幸福体验、城市品质提升、新旧动能转换、区域协同发展,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造“数智”新价值。

图2 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实施架构图

建设城市大脑,是“数智德州”建设的“牛鼻子”工作,包括城市大数据中心、共性支撑中台、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

——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由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场景联动应用、领导驾驶舱和城市服务门户组成,横向对接市级专业指挥平台及核心业务系统,纵向对接省级、县级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以场景应用为引领,促进各领域协同联动和智能决策。

——共性支撑中台。由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业务中台组成,统一提供治理、分析、共享交换、安全开放等全链条的数据服务,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可复用的技术服务,数字孪生、时空信息、公共信用、政务服务支撑等协同化的业务服务,为上层应用创新和产业转型提供共性支撑。

——城市大数据中心。由基础库、主题库、部门库、物联感知库、社会资源库组成,以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及社会端的数据为城市数据资产来源,通过统筹管理、归集汇聚、共享交换、开放应用,盘活数据资源生态链条。

图3 德州市城市大脑架构图

(二)“汇聚融通”的数据架构

以数据赋能为目标,以城市大脑为依托,按照省统筹管理要求,深化数据“聚通用”,形成“汇聚融通”的数据架构。

——数据汇聚要求。市级层面,各部门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治理,部门自建系统通过前置机与共享交换节点桥接,形成可共享交换的部门数据资源;大数据管理部门统筹推动数据资源汇聚管理,逐步实现应用范围广、需求量大的基础数据“物理集中”,技术性强、内容敏感的行业数据“逻辑集中”。市级与省级之间,市级数据中台与省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充分对接,按需合规留存省级垂管系统产生的市级相关数据,按照“事权”与“数权”统一的原则申请省级相关历史数据返还。市级与县级之间,各县(市、区)统筹开展数据治理,通过全市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实现基础数据向市级归集和定期同步更新。

——数据融通要求。根据数据安全等级、敏感程度、使用需求,以不同方式实现数据高效流动。数据共享交换方面,面向政府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需求,通过全市数据共享交换通道,实现无条件共享数据的直接获取和有条件共享数据的限时反馈。数据开放方面,面向公众的创新应用需求,通过数据开放平台实现公共数据的无条件开放;面向企业的深度开发需求,通过运用数据沙箱、联邦计算、联合学习等新技术新理念,实现高价值数据“可用不可见”定向开放。数据交易方面,面向不同主体之间数据流通和有偿使用需求,探索数据产品登记制度,深化区块链等技术应用,通过山东数据交易平台,强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

图4  “汇聚融通”的数据架构图

(三)市县协同推进架构

坚持全市一盘棋,明确各部门、各县(市、区)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数字底座、城市大脑和数智行动的建设实施。

——数字底座协同推进要求。物联感知体系方面,全市统筹建设物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与视频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视频监控和感知设施的共建共享,各部门、各县(市、区)不得在同一区域重复部署感知监控设施。网络传输体系方面,全市统筹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各部门不得新建业务专网,各县(市、区)应按市级要求完善县级网络体系。计算存储体系方面,全市统筹建设“一朵云”政务云服务体系,各部门、各县(市、区)不单独建设政务云,新建非涉密信息系统须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已建非涉密信息系统应逐步迁移至政务云平台。网络安全体系方面,各部门、各县(市、区)应按照全市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并与市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对接。

——城市大脑协同推进要求。市级统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各部门自建的专业指挥中心及场景联动应用相关系统应接入运行管理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设面向本区域的指挥平台,与运行管理中心实现协同联动。市级统建共性支撑中台,各部门、各县(市、区)按需使用共性支撑中台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市级统建城市大数据中心,构建市级统一的基础库、主题库、物联感知库、社会端数据库等,各部门库应接入城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建设特色主题库,并接入城市大数据中心。

——数智行动协同推进要求。各部门应依托全市统建的数字底座、城市大脑开展六大数智行动相关业务应用建设和创新,业务办理产生的涉及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信用信息、经济运行相关结果数据须归集至市级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空间地理库、公共信用库、宏观经济库,涉及领域主题的结果数据须归集至相应主题库。各县(市、区)可根据区域需要,基于数字底座、城市大脑开展特色应用创新,避免与六大数智行动相关应用重复。

图5 市县协同推进架构图

三、建设内容

(一)集约构筑数字底座

1.部署城市“神经元”网络

构建全域覆盖、科学管理的城市“神经元”网络,推进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智能感知设施的统筹部署,升级完善视频监控体系,强化物联感知数据共享共用,提升城市“触觉”和“视觉”,实现对城市运行状态的实时感知和趋势研判,支撑城市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

(1)统筹部署城市感知体系

制定感知体系建设导则,统筹各部门建设需求,推进物联感知设施的统一建设和管理,打破各部门竖井式、碎片化物联网设施布设及管理模式,逐步打造全域覆盖、万物互联的城市智能立体“触觉”网络体系。

制定感知体系建设导则。汇总公共安全、生态环保、交通运行、城市建设等领域的物联感知能力需求,明确功能性能、数据格式、部署区域、周围环境、传输标准、安全保障等,指导全市感知设施的一体化、集约化部署,支撑感知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共建共享。统筹感知设施部署。统筹规划、合理部署城市建筑、城市部件、智能交通、综合管线、湖泊河流、气象环境等领域场景的智能感知终端,接入物联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市物联感知设施的集中管理、远程监控、健康诊断、故障预警、智能控制。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制定感知体系建设导则,完成重点领域物联感知设施布设,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5公里间距;2022年,实现全市物联感知设施的统一管理,建成多维度、多领域的智能立体感知体系。

(2)融合升级视频监控体系

按照山东省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建设管理机制,实现与省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对接,完善升级视频监控体系,提升视频监测设备覆盖程度和图像质量,开展大数据智能分析,夯实城市“视觉”感知能力。

升级完善视频监控网络。推进公安、城管、交通等领域的前端感知设施高清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以及盲区监控补点建设,逐步实现全市视频资源与省平台对接。面向社区、企业、商店等视频监控需求,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视频资源布点建设。优化升级道路视频监控设备,推进“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精准刻画路口路段画像。建设视频研判系统。对全市联网视频监控设备的数据资源进行抽取、智能分析和自动结构化入库,实现对追踪目标、重点人员、可疑车辆的直接检索和查询,基于大数据技术对图像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实现“人、地、事、物、情、组织”等社会治安和风险要素实时感知、智能报警,全面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指数。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重点区域完成视频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和补点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90%,且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6个,视频监控完善率、视频监控联网率、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均达到100%;2022年,实现全市视频资源与省平台对接,初步建成视频研判系统。

2.升级新一代通信网络

构建高速泛在的新一代通信网络,升级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加快5G网络部署和商业应用,全面推进全光网“千兆城市”建设,积极布局应用新型网络技术,实现信息通信支撑能力的跃升。

(1)升级政务网络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加快完善电子政务网络,推动各级各部门整合接入。

提升政务网络能力。按照山东省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向社区(村)建设覆盖,整合省级业务专网,推进电子政务外网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网络的互联接入区建设,实现网络跨域融合互通。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电子政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成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网络的互联接入区。

(2)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

高质量建设全市5G网络,合理规划选址,加快5G基站建设,实现重点区域5G信号全覆盖,加快探索推广5G在重点领域的创新应用。

统筹部署5G基站。统筹通信企业5G基站建设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基站资源进行改造,推进公共区域、公共交通、政府单位非涉密场所等对5G基站开放建设。加快推进5G网络覆盖。按照热点区域—主城区—县城重点区域的次序,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重点产业园区、重点旅游区、交通干线、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及各县(市、区)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推广5G应用。推进5G在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应急等重点领域中的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级电信运营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累计开通5G基站5200座,实现主城区、县(市、区)重点商业区、重点景区、京沪高铁沿线5G信号连续覆盖,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2022年,累计开通5G基站8800座,逐步覆盖重点乡镇(街道)驻地,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2023年,全面提升室内外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持续扩大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形成30项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5G融合应用典型案例。

(3)打造新型宽带网络

升级光纤宽带网络,加大高速率宽带接入覆盖,推进Ipv6规模化部署,为新型智慧城市和新型工业化强市的建设提供高速泛在的网络传输服务。

升级完善城乡光纤宽带网络。面向工业园区、重点商圈、试点社区等核心区域,加快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大力推进“百兆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和高带宽用户占比。推进IPv6规模部署。加快部署支持IPv6的移动网络和固定宽带接入网络,扩容IPv6的市级出口带宽,推进城市主要网站、城域网、数据中心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应用的IPv6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级电信运营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100%,IPv6网站支持率达到80%;2022年,实现“百兆到户、千兆到楼”的城市光网发展目标,完成移动和固定网络的IPv6建设,IPv6网站支持率达到100%,200M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70%以上,逐步推进新型网络技术升级和建设。

3.打造集约先进算力枢纽

按照集约共享、安全可靠、高效绿色的原则,推进市政务云和政务数据中心扩容升级,持续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鼓励社会企业建设绿色化的行业数据中心,布局高性能计算、边缘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为“数智德州”建设提供强大算力支撑。

(1)扩容改造政务云

按照集约建设、稳妥安全、绿色节能、规模适度的思路,以政务系统上云、信创云服务拓展、灾备体系建设为重点,升级完善全市政务云。

扩容升级数据中心。建设具有分布式存储、弹性计算能力和高效软件服务能力的大数据中心,加快整合部门机房和IT资产,部门机房随业务系统迁移逐步撤销。加强云资源整合管控。升级完善全市“一朵云”,满足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及上云需求,持续推进系统迁移上云。拓展信创云服务。依托开放可扩展的云平台架构,部署基于信创体系的计算和存储设施,兼容市场主流芯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灾备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区域数据中心资源,推进同城双活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建设,确保业务不中断、数据不丢失。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全市非涉密信息系统的政务云迁移率达到95%;2022年,建成完备的政务数据灾备体系。

(2)高水平建设社会化数据中心

支持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电信运营商布局建设高端先进的数据中心,加强全市数据中心的绿色化管理,为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算力服务。

支持行业数据中心建设。完善用地、用电等政策,推进区域数据中心建设,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对应用场景的支撑能力。支持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建设,发展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服务。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推动节能技改和用能结构调整,引导数据中心持续健康发展,鼓励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第三方绿色云数据中心建设,提供高质量数据存算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持续引导推进本地社会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展。

(3)部署多元协同算力设施

围绕我市在产业发展和科技研发方面的计算需求,建设高性能计算中心,合理布局边缘计算池节点,优先满足生产制造、民生应用等领域的业务使用需求。

推进高性能计算中心建设。引入高性能计算领域骨干企业与机构,建设高性能科学计算与系统仿真平台,为医养健康、智能制造、电子信息产业等行业应用提供运算支撑和技术服务。合理布局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布局集内容、网络、存储、计算于一体的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满足工业互联网、交通、医疗等领域在实时业务、智能应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敏捷连接需求。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3年,形成满足本地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的高性能计算和边缘计算设施支撑能力。

4.建设城市融合基础设施

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加快智慧物流、能源互联网等行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杆柱、智慧管廊、智慧公用系统等市政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

(1)建设行业融合基础设施

大力发展智慧物流、能源互联网等行业融合基础设施,推进感知设施部署,提升网络传输能力,加强数据采集传输、汇聚处理和分析应用,助力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建设智慧物流基础设施。广泛应用物联网、自动驾驶等技术,引导盖世物流、普洛斯等物流园区推广自动化立体仓库、引导运输车(AGV)、智能输送分拣和装卸设施的规模应用,加强全市物流与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推进电力、供水、天然气、热力等各类基础管网数字化改造,规模化部署智能感知终端,强化能源网络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电、水、气、热等多种能源消费信息的集中自动采集和跨行业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城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初步形成智慧物流、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体系,供水、供电、供气等家庭能源智能监控表覆盖率达到60%;2023年,能源互联网实现规模化建设和应用,全市物流园数字基础设施实现规模化部署应用。

(2)建设市政融合基础设施

以“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为思路,以路、灯、管、井、梯、公用系统等领域为重点,推进智慧杆柱、智慧管廊、智慧公用系统等智能市政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城市公共设施部件智能化改造升级。

部署改造智慧杆柱。以智慧照明为重点,加快推广智慧杆柱建设,实现对照明设施的智能化控制、监测、故障报警等管理,逐步集成拓展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等功能。建设智慧管廊。部署三维地理信息系统,以三维虚拟场景直观呈现管廊空间分布和工作状态,实现管廊实时监测、自动预警和智能处置。运用物联感知、智能控制等技术,提升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水平。建设智慧公用系统。引导公用企业推进供水数字化管网平台建设,推广燃气物联网表应用,建立完善供热远程监控调节平台,提升公用企业运行服务整体水平。部署推进政府供水、供气、供热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有力监管、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智慧公用系统初步建成;2022年,初步建成市级供水、供气、供热监管平台,全市重点路段智慧杆柱建设完成,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

(二)创新打造城市大脑

1.建设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以“系统集成、数据融合、业务协同”为导向,按照山东省统一部署构建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开发紧贴城市治理“痛点”“难点”的场景联动应用,打造领导驾驶舱体系和城市服务门户,形成运行监测、智慧分析、决策支撑、联动指挥于一体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提升城市“平时”和“战时”的运行管理水平。

(1)建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

按照山东省统一要求,加快建设运行管理中心实体场所,部署指挥调度系统、综合运行管理系统、辅助决策系统,向上对接省级平台,向下联动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已建指挥平台。

建设中心指挥大厅。按照空间统一、功能分区、信息融合、跨部门协作的设计理念,利用空间控制与展示技术,建设包含大屏显示、业务控制、指挥作战、设备控制等功能在内的一体化综合运行管理指挥大厅,实现人员、装备、制度“一厅集合”。整合升级指挥调度系统。在应急管理、公安、城管等部门指挥调度平台的基础上,整合完善信息接报、综合研判、决策调度、图像资源调度、值班排班等功能,基于“一张图”实现多方远程在线会商功能,满足跨时空、跨领域、跨层级的多方协商需要。建设综合运行管理系统。对接物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数字民意直通车,统筹利用视频监控、物联感知等“物理传感器”和政府网站、市民热线、“爱山东”App等“社会传感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一张图”监控。建设事件协同处置系统,实现工作任务落实和跨部门业务工作协同开展。建设辅助决策系统。整合利用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和互联网数据,开展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汇聚统计、挖掘分析和分领域建模,形成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指标,发现异常情况、洞见问题本源、把握关键环节,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初步建成,完成应急管理、公安、公共卫生、交通、环保等领域的感知终端数据接入;2022年,全面实现城市运行各领域数据汇集分析,提升全方位决策、指挥和协同响应能力。

(2)做优场景联动应用

以“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为原则,选择重点场景,深化数据融合应用,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分批打造场景联动应用,提升城市协同治理与综合服务水平。

打造“疫情大防控”场景应用。归集处理交通、医疗、社区、运营商等多渠道数据,构建疫情数据分析模型,支撑外来人员管控追踪、密切接触者排查、专项整治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打造“畅快出行,便捷泊车”场景应用。归集停车热点区域停车场、路面交通信息等,分析商场、医院等热点区域周边停车场的车位利用率实时信息,实现停车精准诱导,提升交通通行效率。打造“文明创城不下线”场景应用。整合全市视频资源,通过自动识别技术及时发现占道经营、车辆违停、人群异常聚集等影响文明创城的事件,全面支撑分析研判、事件调拨、协同处置、考核督查等闭环处理全流程。打造“重大项目云监工”场景应用。基于“一张图”展示项目的分布情况,监控项目建设实况,支持建设项目总量分析、阶段分析、类型分析等,并对重大项目关键运行体征指标进行监测,支撑项目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打造“小微金融直达”场景应用。打通金融领域数据,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信贷业务流程再造,为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产品的线上融资申请、线上即时审批、线上协议签订及放款等全周期服务。打造“食品安全有保障”场景应用。选择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试点单位,给厨房装上“智慧大脑”,利用AI赋能支撑平台和智能算法,自动抓拍违规行为,提高部门监管效能,督促行业自律自治。打造安心养老场景应用。基于人口库构建养老服务模型,进行养老群体分布和需求分级评估,优化全市养老资源配置,提供供需匹配对接服务,引入“时间银行”互助模式,做到“安心养老不落一人”。打造舒心就医场景应用。打通医院就诊系统和医保业务系统,实现患者在信用额度内就医全程无需付费,待全部就诊结束后一次性结算付清款项,提供“先就医,后付费”的舒心就医服务体验。打造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场景应用。融合本地经济及区域经济发展数据,建立“区域—产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及时预测预警企业发展问题和风险,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数据和预警信息,给予企业更为精准的政策开放和政府关怀。打造惠企惠民平台场景应用。基于惠企惠民政策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查询及精准推送、政策兑现不来即享、免申即享服务,实现政策兑现过程评价督查,支撑已出台政策评估分析,做到政策兑现事项“线上办、一口进、分口批、一口出、限时办、及时兑”。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场景应用。基于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的获取和整合能力,开发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一证式”污染源监管等场景应用。打造社会大救助场景应用。基于社会大救助综合服务新平台,建立贫困群体精准画像,提高救助对象甄别准确性,并进行救助政策的智能匹配和推送,预警贫困发生风险,实现及时干预、主动救助。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初步完成5个重点领域场景联动应用的开发部署;2022年,持续拓展重点领域创新应用。

(3)打造“1+N”领导驾驶舱

面向城市整体运行体征和重点领域态势,加快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的整合接入,对接相关领域场景应用,开展多维度可视化分析,形成“1个城市仪表盘+N个主题驾驶舱”,支撑城市“平时”“战时”状态下的分析决策。

打造城市仪表盘。从属性指数、动力指数、压力指数以及活力指数等不同维度设计基础指标,构建城市运行体征监测指数体系,将城市运行相关数据转化为可度量、可评价的指标指数,形成城市仪表盘。拓展主题驾驶舱。在场景联动应用的基础之上,围绕各级各部门不同关注点,分别打造主题驾驶舱,优先开展应急处突、疫情防控、文明创城、重大项目管理等主题驾驶舱的建设。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初步完成城市仪表盘和5个主题驾驶舱的建设,形成支撑科学决策的数据可视化分析能力。

(4)运营城市服务门户

统筹打造城市服务门户,整合对接各类政民互动渠道,汇聚融合城市各方服务资源,实现政府对社情民意“一键触达”,群众对所需服务“一屏尽享”。

建设数字民意直通车。整合对接12345市民热线、“爱山东”App、综治网格、互联网舆情、领导信箱、问政德州、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提炼民意诉求,深化数据分析应用,配套反馈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感知群众关注问题。整合城市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城市政务服务、公共便民服务及第三方商业服务的接入,形成集资讯查询、在线办事、休闲娱乐、社交互动等服务为一体的城市服务生态。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建成城市服务门户,实现城市服务的“应接尽接”;2022年,城市服务门户覆盖德州市常住人口40%以上。

2.统筹构建共性支撑中台

按照“共性统筹,集约建设”的原则,以新型智慧城市各领域建设对数据、技术和业务的共性需求为牵引,建设城市数据中台、技术中台和业务中台,赋能全市各级各部门应用创新。

(1)升级数据中台

基于政务大数据平台,扩建数据治理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数据安全开放平台等,提供一体化的数据中台能力,赋能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创新。

建设数据治理平台。支持资源采集、资源汇聚,以及数据清洗转换、治理检测等规则驱动的数据处理加工,并将数据采集、编目、质量管理等标准融入数据治理平台功能。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数据服务建模、融合分析、挖掘预测、用户画像、可视化展示等功能,基于平台构建各类分析模型,支撑城市的全域态势感知和全局运行监测,并可结合AI中台进行预警预判。建设数据安全开放平台。基于“数据不动程序动,数据可用不可见”的理念,采用数据沙箱和安全分离学习技术,实现在数据需求方部署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保障数据要素的安全流通。

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完成数据中台建设与部署。

(2)建设技术中台

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演进趋势,统筹建设物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区块链+”服务平台、AI赋能平台和敏捷开发平台,为全市提供集约化、可复用的技术服务,促进各级各部门业务应用建设升级,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

打造物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遵照全省统一的物联设施标识和编码规范,梳理全市物联终端台账,支撑设施统一接入、集中管理、远程监控、故障预警、智能控制,为设施管理、上层应用开发提供数据协议管理、分析统计、数据调用等服务;重点聚焦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应用管理、安全监管、水利湖泊、生态环境等关键场景推进物联创新应用,提升城市状态综合感知能力。建设“区块链+”统一服务平台。构建可信区块链价值网络,形成安全可信的验证机制和数据流通环境,结合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社会信用体系完善、数据资源开放与保护、工业设备注册、电子存证、数字身份等领域开展深入应用。构建AI赋能支撑平台。封装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语义推理等AI基础共性能力,以模块化组件、微服务等形式向上层业务系统开放,实现基础算法快速集成、个性算法迭代调优。打造敏捷开发服务平台。提供PC开放框架组件、移动开放框架、统一认证、工作流引擎、权限管理、微服务、应用商店等共性组件,支持快速打通数据管控和系统开发的各个环节,缩短应用开发周期。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完成物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AI赋能支撑平台、“区块链+”统一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完成敏捷开发服务平台的建设。

(3)升级业务中台

统筹布局业务中台体系,推进时空信息、公共信用、视频共享等已建成平台的能力升级和应用推广,布局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平台,持续拓展政务服务支撑组件,推进与各领域业务应用的充分对接,促进新型智慧城市的一体化建设运行。

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平台。构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对接时空信息云平台及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加载城市交通、建筑物、基础设施、人等全要素的全量运行数据,构建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映射关系,实现对各领域运行态势实时量化分析、预判预警和直观呈现。升级时空信息云平台。在平台现有基础图层上,叠加调用物联感知数据,空间规划数据,以及城市经济运行、公共资源、管理服务、群众生活、生态环境等各类城市专题数据图层,形成完备的时空大数据资源底座,升级专题信息空间分布、时空数据关联分析、时空演变分析等服务能力。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在现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础上,拓展社会端信用数据源,与区块链、AI等技术结合,支撑信易贷、个人信用分等有德州特色的“信易+”项目落地,推进“信易+”项目在融资、租赁、创新创业等利企领域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打造“链上德州”信用服务品牌,助力德州营商环境提升。扩展政务服务支撑组件。建设全市电子印章系统,完成与省级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持续推进电子签章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的统一支付,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全省通行”。

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批服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务服务支撑组件等的优化升级和深化应用,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90%,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100%;2022年,完成数字孪生城市平台的建设和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升级,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100%。

3.升级城市大数据中心

按照“一数一源、逻辑集中”的思路,加快构建完善基础库、主题库、部门库及物联感知库,逐步拓展社会端数据资源,持续开展数据汇聚治理工作,完善城市数据资源体系,为上层业务协同联动夯实数据基础。

(1)推进数据汇聚治理

以“业务数据化,数据服务化”为主线,推行数据资产“目录化”管理,分级分类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和治理,以创新应用为牵引,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工作。

修订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统筹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完善本系统内政务数据资源的责任方、数据属性、汇聚状态、共享开放属性、使用要求等内容,迭代更新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张清单”,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快数据资源汇聚集中。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逐步向城市大数据中心统一接入汇聚,对于应用范围广、需求量大的基础数据,逐步实现“物理集中”,统一提供服务,对于技术性强、内容敏感的行业数据,稳妥推进“逻辑集中”。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基于全省统一的数据治理标准规范,组织各部门按规范开展数据清洗治理,并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建立数据核对及常态化更新机制,对各部门数据进行规范性检查、一致性比对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

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基本建设完善,数据汇聚与治理工作持续推进。

(2)深化数据共享交换

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遵循“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明确数据提供方和使用方权责,确保数据全面、权责清晰、数据鲜活、版本可溯,并基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接口提供数据服务。

加强数据供需对接。完善常态化数据供需机制,保障数据共享和需求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明确可共享数据类型及范围、不可共享数据类型及原因,以及需求清单数据类型与用途等。定期对各部门数据供给、需求和应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数据按需共享、有序交换。拓展数据共享范围。结合地方发展特色、政务协同要求、企业利用需求和公众生活需要,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拓展政府数据共享范围,深化共享内容、强化动态更新,并将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优先纳入共享范围。

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市级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水平达到90%,共享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3)升级城市数据资产

加快已建成基础库升级和宏观经济基础库扩建,推进部门业务数据的整合完善,面向重点领域持续拓展建设主题库,打造城市物联感知库,对接社会端数据资源,形成丰富、规范、优质的城市大数据资源体系。

完善基础库。依托“数聚赋能”行动,完善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空间地理库、公共信用库,扩充宏观经济基础库,以政策、制度、技术等手段,保证基础库成为全市统一数据源头,加强老旧数据信息维度补充、历史数据电子化与新增数据清洗。建设部门库。以各部门为主体,沉淀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源,围绕重点数据资源领域开展历史数据电子化,完善部门库,在自主建设、自主维护、自主使用的同时,采取按需申请、依规调用、使用留痕的方式,健全部门数据资源管控。拓展完善主题库。结合需求滚动建设主题库,并与省级构建数据返还机制,完善已建的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医疗健康等主题库,拓展工业强市、新旧动能转换、防汛抗旱等主题库。建设城市物联感知库。基于视频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物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实现视频类、感知类城市“神经元”网络数据资源目录的构建完善,实现物联数据有效汇聚,形成全面覆盖、分级分类、标准统一、共享公用的城市级物联感知数据资源库。采集融合社会端数据资源。拓展社会第三方数据资源,丰富德州数据资产,通过政企合作优势互补,加强对企业掌握的居民生产、生活、消费等领域数据的融合利用,充分释放城市大数据的价值潜力。

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六大基础库、部门库、主题库、物联感知库建设基本完善,社会端数据资源接入规模大幅提升。

(4)拓展数据开放应用

围绕市场监管、财税金融、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面向社会丰富数据开放服务内容,举办数据应用创新大赛,培育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创业团队等共同参与的数据创新生态,推动数据资产有序交易。

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推动市级各部门按照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清单落实数据开放工作,建立数据主体“授权使用”的公共数据依申请开放模式,实现公共企事业单位“应接尽接”,提升数据开放服务支撑能力。举办数据应用创新大赛。以解决市域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堵点痛点为主题,举办数据应用创新大赛,打造数据创新与数据供给的对接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遴选优秀数字创新应用,并在德州先行先试,实现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与数字产业发展的双赢。打造数据定向开放专区。在数据开放平台中集成数字沙箱机制,提供数据访问权限分级分类控制、数据操作全程留痕审计、行为风险自动分析识别、数据规范化申请与授权等服务,实现数据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打造安全可靠的定向开放数据专区。推动数据资产交易。对接山东数据交易平台,争取创建山东省数据交易中心鲁北分中心,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有偿使用的新模式,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化运营,促进数据要素更加有序高效的流动。

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公共数据开放机制基本健全,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水平达到90%。

(三)实施六大数智行动

1.实施“数智优政”行动,驱动营商环境优化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统筹构建“办德好”“德企通”“德监管”“德政易”等“德品牌”政务应用体系,促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惠企政策智能兑现、综合监管规范精准、机关办事高效协同,全面提升政府运行效能,擦亮我市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1)升级“办德好”政务服务体系

推动政务服务由“德办好”向“办德好”升级,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区块链技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秒批秒办”“免证办”“掌上办”,拓展“爱山东”应用范围,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面向企业、群众办事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延伸下沉“就近办”。落实“市县同权”改革要求,在市县乡三级网络全覆盖基础上,推动社区(村)按需接入,通过设立社区(村)便民代办点、部署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政务服务”,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的受理延伸下沉至基层,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深化开展业务流程再造,落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以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自动核验相关证照信息,进一步支撑减材料和“秒批秒办”;推广基于电子印章的审批、办事,拓展“亮证”应用场景,推进“免证办”;拓展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提高“爱山东”接入应用数量。完善“好差评”体系。进一步拓展完善评价渠道,探索应用AI智能外呼技术,强化差评整改反馈,强化分析研判,健全奖惩及问责机制,全面公开实施结果,实现评价、核实、整改、反馈、复核、监督全流程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协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一次办好”服务事项持续拓展,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0%;2022年,“爱山东”接入应用数量达到全省前列,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5%。

(2)打造“德企通”政策兑现平台

对接山东省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平台,整合梳理企业相关政策,打造惠企惠民政策服务平台,基于“一企一档”的精准画像,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的全过程数字化服务。

建立企业“精准画像”。与城市大数据中心的人口库、法人库、公共信用库等基础库对接,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全面融通企业相关数据,按照“一企一档”要求构建企业“精准画像”,支撑惠企政策信息的主动精准推送。构建惠企政策服务体系。围绕企业政策兑现全过程,与省级政策平台对接政策目录、兑现条件、兑现情况等数据,提供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政策服务、政策督导等各个环节的数字化服务,以数据共享替代材料申报,缩短政策兑现时长,实现监管全程留痕与跟踪评价,以大数据分析获取企业政策诉求,支撑政策科学制定。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初步建成惠企惠民政策服务平台,面向企业推广应用。

(3)构建“德监管”综合监管系统

构建德州市“德监管”系统,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优化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监管数据归集,提升重点领域联合监管、移动执法及非现场监管能力,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及信用监管,拓展国资企业监管、财税监管等专业领域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

推进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和监管数据归集。更新完善德州市监管事项清单,按照省级要求统一管理监管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继续推进各类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提高重点领域联合监管、移动执法及非现场监管能力。依托省“互联网+监管”联合监管子系统,为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提供数据通道、数据资源、任务管理等支撑能力,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移动执法能力建设,开展违法线索自动发现、远程取证固证等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及信用监管。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加快实现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满足单部门双随机综合检查、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需求。推进信用监管,监管的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德州)对接,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拓展专业领域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对市国资委全级次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控、动态监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互联网+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明显提升,专业领域监管能力显著增强。

(4)推行“德政易”协同办公平台

升级现有OA办公系统,打造“德政易”全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全面实现网上办公、掌上办公、协同办公、智能办公,完成跨部门、跨平台、跨层级、跨应用的端到端打通,实现全市政府协同办公“一张网”。

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办公平台。全面覆盖政府组织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综合办公等日常办公应用,实现全市服务统一呈现、应用统一入口、消息统一提醒、业务统一待办,并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日常办公与业务办理“一体融合”。打造政务办公数字化新模式。推进电子文件规范应用,汇聚各类日常办公应用,实现非涉密政务工作便捷处理、跨区域跨部门高效协同、公文流转无缝衔接,构建移动办公、协同审批模式,打造画像分析、智能搜索等数字应用,全面提升办公效能。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完成平台升级,全面支撑网上办公、掌上办公、协同办公、智能办公。

2.实施“数智善治”行动,助力社会高效治理

围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深化业务系统整合和数据融合应用,构建基层治理“全融合”、公共安全“全覆盖”、应急管理“全贯通”、市场监管“全链条”的社会“智治”体系,支撑创建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的标杆城市。

(1)推进基层治理“全融合”

围绕提升治理效能,整合现有各部门网格,建立“党建引领、多网合一”的网格治理体系。完善综治信息系统功能,开展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智能化应用,拓展到各个业务场景,形成基层治理“全融合”新格局。

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一张网”体系。以现有综治网格为基础,遵循“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思路,实现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网格,统筹接入建设、环境、安全、治安、上访领域相关平台资源,全面整合“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关键要素,实现“多网合一”的动态化管理。深化综治信息系统大数据应用。在现有“9+X”平台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图像识别、视频识别等技术,开展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结合异常状态预警机制流程,提升基层治理自主监测预警及辅助决策能力,并加强与相关部门业务协同,为增强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工作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向基层社区延伸,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场景、一站式综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实现不低于4个部门的网格划分、指挥体系、信息系统、网格队伍、工作流程、热线资源、基础数据、办理事项等全面融合;2022年,综治信息系统的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水平全面提升。

(2)加快公共安全“全覆盖”

贯彻公安大数据战略,把智慧公安作为科技兴警的重要抓手,紧贴基层一线实战需求,以统一大数据中心和全息感知体系为支撑,构建“安全维稳、侦察打击、治安防控、规范执法、服务民生”五大主题应用体系和五大特色场景,形成“5+5”“智慧警务”新格局,实现对重点业务场景的“全覆盖”。

构建安全维稳主题应用。开展涉稳对象线索挖掘、涉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点事件管控三大模块建设,实现涉稳专题事件智能预警、智能分析、实时跟踪和快速处置。构建侦查打击主题应用。实现情报线索智能分析、全息档案建构、多维对象关系分析、AI智能搜索、案件串并、人案主题和视频智能打击等能力,实现经验型侦察向智能化侦察转变。构建治安防控主题应用。开展全息感知前端“增点扩面”、移动核验、“三零一无”智慧管控应用等治安防控主题建设,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隐患全掌控,推动社会治理智能化。构建规范执法主题应用。升级完善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构建服务民生主题应用。秉承“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理念,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人口基础数据,优化户政服务,以互联网思维创新民生领域业务服务模式。打造五大特色实战场景。以特色场景带动警务应用创新,重点打造智慧检查站、态势大屏、智能指挥调度、互联网反诈、移动警务五大特色实战场景,筑牢环京“护城河”,打造警务工作全局掌控“一个屏”和调度指挥“一张图”,建成综合反诈“能力中心”和民警工作“随身大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完成安全维稳、侦察打击、治安防控、规范执法、服务民生五大主题应用和五大特色场景建设。

(3)强化应急管理“全贯通”

基于现有基础框架和功能模块,升级全市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构建形成紧急事件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和事后总结的“全贯通”管理闭环。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山东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建设市、县、乡、村四级信息共享、分级负责、反应快捷、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体系。

完善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全市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等多领域数据资源,形成完善的应急数据资源体系,与城市大脑实现互联互通。推动语音报警自动解析、预案智能响应推荐、一键音视频调度等应用场景落地,打造应急安全等保体系,加强平台对应急事件处置覆盖率,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预知预判和快速预警发布。建设应急广播系统。提升“智慧广电”有线网、无线网承载能力和内容支撑能力,建立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络,搭建市、县两级应急广播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户外终端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应急广播终端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完成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升级,与城市大脑实现联动,具备处置全市80%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22年,具备处置全市90%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成应急广播系统。

(4)构建市场监管“全链条”

搭建德州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推进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深化大数据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等各领域的应用,形成“共性基础平台+业务子系统”的智慧市场监管总体架构,服务市场监管业务“全链条”升级。

建设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包含业务数据采集库、数据信息资源池和监管数据共享库的市级市场监管信息数据库体系,建设业务协同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两大子平台,为市场管理、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完善市场监管业务部门综合应用。打造基于GIS的食品监管“一张图”,建设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食品溯源等业务系统。建设药品安全智慧监管模块系统,实现上下级药监部门对“三品一械”的全面监管。建设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模块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实现对辖区特种设备、涉及特种设备的单位及管理人员的在线监管。提升对全市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的信息化支撑力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初步建成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完成市市场监管局内部数据整合共享;2022年,建成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模块系统,实现全局业务统一支撑。

3.实施“数智惠民”行动,提升民生幸福体验

面向教育、医疗、社会救助、养老等重点领域,深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信息惠民服务体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1)拓展智慧教育服务

升级、完善德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市级平台与国家、省、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充分整合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搭建智慧教育云平台,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构建形成运作科学、协同精细、流程优化的智慧教育管理服务体系。

搭建智慧教育云平台。搭建基于开放式云架构的智慧教育云平台,集成教育资源管理系统、仿真实验系统、远程互动式教学系统、数字题库系统、网络备课系统和网络教研系统等,使各类应用系统能够有效地整合与协同,构建统一、开放的软件环境,提供标准化的应用接入方式,专业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提供网络空间、网络资源、网络应用、智能学情分析、智能学习方案设计、智能学习内容推送,满足“教、学、测、评、管”五大需求,实现区域教育的现代化、均衡化发展。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推进教育专网和校园5G网络建设,依托德州市智慧教育云平台,通过学校空间、班级空间、教研员空间、教师空间、学生空间、家长空间等六级空间提供统一的基础性支撑服务。创建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创新教育服务模式,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推进校园安全和视频监控信息平台和校园安全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校园监控高清无死角、重点区域联网、应急指挥、危险预警等目标。创新教育大数据应用。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不动产等数据资源,实现入学信息精准推送、证明材料线上提交、入学报名“掌上办”。探索辅助精准教学系统、学生成长记录册、教育资源分配等大数据应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省、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建成校园安全和视频监控信息平台,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90%;2022年,完成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开展大数据深度应用。

(2)升级智慧医疗体系

持续深化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医保数据共享互通,构建业务协同应用,推广医保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加快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平台建设,增强城市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建设,深化医疗大数据应用,提供普惠便捷高效的智慧医疗服务。

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市二级以上医院持续完善门诊、住院、医技、体检等各类临床信息系统,利用云计算、大数据、5G等技术,改造优化医院诊疗流程,整合提供预约挂号、就医问诊、院内导航、费用支付、查看报告、信息推送等全流程线上服务,开展在线健康咨询、远程会诊、远程指导等医疗健康服务。推进有条件的医院加快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广电子病历、电子处方流转、自动分诊、数字化手术室等应用。建设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快业务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推进医保数据共享互通,推广电子医疗凭证、医保数据开放接口,实现医保业务网上能办、异地可办、全省通办、一次办好。持续推进医保数据汇聚治理,积极探索医保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打造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平台。整合居民健康登记系统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资源,与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实现共享。围绕基层防疫动态、人员流动、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决策指挥等开展数据汇聚与应用,实现对疫情、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智能监测和预警,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升级“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扩大覆盖医院范围,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托平台开展中医中药、妇幼保健等特色业务应用。建立市级医养健康管理平台,采集分析人体体征、居家环境等数据,为群众提供健康监测、智能预警等服务。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实现全市就医一码通用。加快5G、人工智能、医用机器人等技术在医疗服务中的应用,推动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监测设备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融合应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完成“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平台升级和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平台建设;2022年,完成医养健康管理平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建设,智慧服务4级以上的医院达到50%,电子健康卡发卡率达80%,医保申办材料整体精简30%以上,办理时限整体缩短50%以上。

(3)做优“互联网+社会大救助”

按照德州市《社会大救助体系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1335”社会大救助体系,整合汇聚社会大救助领域各类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管理和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进一步提升市社会大救助整体水平。

升级社会大救助综合服务新平台。建立贫困人口数据库,录入相关部门基础数据资源,实现平台统一管理。面向市、县、乡、村不同层次需求,按需拓展平台功能。构建覆盖市、县两级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核对机制,全面建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实时比对、动态管理的社会救助对象的“大数据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完成社会大救助综合服务新平台升级。

(4)推广智慧养老新模式

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搭建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养老服务资源联动,推广老年人远程监测、健康咨询等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搭建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推进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形成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建立老人档案,汇聚全市老人的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依托平台打通养老供需对接渠道,建立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衔接机制。推广智慧居家养老。面向全市重点社区,发展“互联网+”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服务,实时了解老年人生活诉求,提供家政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家庭康复护理线上预约及远程健康看护服务,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重点独居老年人配备紧急呼叫终端,与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实时连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优质、便捷的医疗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健康码”管理,优化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就医、消费等智能服务,开展智能化产品应用培训及智能技术教育,提升老年人数字技能。综合采取行政指导、技术推动、信用评价等多种手段,推进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建设完成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健全完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5)推动“一卡通”创新应用

把社保卡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一卡通”载体,充分发挥社保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领取待遇和金融支持功能,拓展社保卡在政务服务、居民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并加快发放功能更为强大的第三代社保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实施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工程。全面推动社会保障卡协同应用,探索整合政府服务领域相关用卡,加快社会保障卡发卡全覆盖进程,建立“一卡通”服务管理和监管平台,推进社保卡服务和用卡环境系统、设备设施改造,构造“一卡通”应用环境和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开展数据共享、业务进卡工作,推动平台系统互联互通;2022年,建成“一卡通”服务管理和监管平台;2023年,建成社保卡“一卡通”便企利民服务体系。

4.实施“数智宜居”行动,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围绕城市品质提升,推动智慧“规建管”、智慧“大环保”、智慧“大交通”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形成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部门业务协同联动的城市运行新格局,支撑创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1)完善智慧“规建管”体系

推进国土空间相关业务平台融合升级,加强住建档案线上动态管理,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统筹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相关部门数据,构建国土空间统一基础底图,提供统一的数据资源服务、基础地图操作服务、通用应用服务和各类专题应用服务。建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提供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等应用。升级住建档案统一管理平台。提供电子档案在线移交服务,与电子签章系统融合,提供辅助著录等自动化服务。建设三维“孪生库房”管理系统,支持在线调阅案卷信息和卷内电子文件。建设市县档案资源一体化管理平台,支撑德州全市数据实时统计、分析。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梳理业务条线数据,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数据库,打造信息共享、快速反应、联勤联动的指挥中心。建立决策模型和事前管理模型,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城市管理指标进行数据挖掘分析,为城市管理提供监测预警与辅助决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建设;2022年,完成电子档案库房管理及资源一体化管理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升级智慧“大环保”体系

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构建“一纵一横”统一的生态环保数据资源中心,整合现有业务系统,融合各部门行业监管数据,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生态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与考核、“一证式”污染源监管等环保大数据应用建设。

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按照“一构架、一支撑、一门户、一张图”的总体框架,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基于平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的获取和整合能力,实现数据多渠道汇聚、全方位治理以及安全可用,创建多场景业务应用,快速响应业务需求。丰富生态环境大数据场景应用。推进生态环境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推出典型应用场景,基于环境空间信息和底层数据支撑,开发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生态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与考核、“一证式”污染源监管等业务应用,为监控预警、污染溯源、执法监管等提供决策支持,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民化。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初步建成,实现多部门数据汇聚融合,大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达到85%;2022年,主题展示功能不断完善,打造3-5个大数据应用场景。

(3)优化智慧“大交通”体系

打造“1+4+N”的道路交通智能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路网交通优化管控、突发事件快速处理能力;建设智慧停车系统,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停车诱导服务,提升城市停车服务体验;建设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平台,加强对交通事件的调度指挥、协同处置能力。

打造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建设1个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基础平台,加强数字交管整合治理,统一支撑上层应用。升级交警情报指挥、交通安全防控、交通基础业务、交通治理服务4大核心业务体系,实现重点路段和特殊勤务“绿波带”。提供N项便民利民出行服务,依托“互联网+”交通便民服务平台提供办事服务及查询服务。建设智慧停车“一张网”。梳理全市停车位数量、位置信息,计算区域停车空间承载力,实时获取道路沿线各停车场剩余空位数量及进口方向信息,通过移动端App开展停车诱导服务,利用无感支付等技术,实现全自动停车计时收费。打造智能交通综合运行指挥中心。依托运行管理中心,构建集监测预警、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交通综合运行指挥中心,整合汇聚公路、铁路、“两客一危”等数据,实现交通运行动态监测、重大活动应急保障等应用。建设“两客一危”、网约车等重点车辆监管专题,提升危险感知识别能力和车辆动态监管水平。构建公共交通来车实时预报服务体系,推广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100%,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9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5%,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5%,开展智慧停车系统试点应用;2022年,完成智能交通综合运行指挥中心建设,完成智慧停车系统在四个核心区的全面推广,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90%。

(4)推进智慧社区试点

分批分类推进便民宜居、智能安防、和谐智管等智慧社区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安防、网格化管理、健康养老等各类应用向社区层面延伸,持续拓展面向社区居民的政务、便民、养老等场景服务。

构建便民宜居社区。强化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宽带网络、无线网络覆盖率。推动税务、人社、审批等自助设备进社区,实现便民服务事项社区级办理。推行社区O2O服务模式,打造智慧社区生活圈。对社区安防、停车、流动人员管理等进行智慧化升级。建设智能安防社区。聚焦社区公共安全管控领域,提升社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搭建视频监控模块,加强社区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联网覆盖,全面融合智慧门禁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管控系统等,打造跨社区数据共享、综合分析、警情联动的社区监管与安防体系。打造和谐智管社区。依托全市统一网格,提供信息采集、民意收集、纠纷化解、业务代办等服务,加强社区事件上报、处置、跟踪、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分类建成16个智慧社区试点;2022年,推动智慧社区试点向全市拓展,全市30%小区改造升级为智慧社区;2023年,形成集便民宜居、智能安防、和谐智管于一体的智慧社区格局。

5.实施“数智兴业”行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抢抓山东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机遇,围绕德州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任务部署,以统筹发展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智慧服务业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延伸信息产业链条、布局培育信创产业促进数字产业化集聚,完善“541”产业体系布局,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1)发展工业互联网升级新动能

立足我市工业基础和发展需求,围绕工业互联网发展的三大核心要素,统筹推进网络体系、平台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工业企业上云步伐,支持建设一批智慧工厂、数字车间,提升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融合发展水平。

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根据国家部署和省要求,推进相关标识解析节点建设,争创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与国家、省市主要标识解析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备案、监测、应急等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标识解析系统在工业企业应用,基于机器、产品“身份”识别实现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精准对接、全面互联,促进工业数据资源集成共享。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生物技术、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龙头企业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支持纺织、中央空调、机床附件等优势行业龙头企业,与通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设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云基地等不断完善功能,鼓励制造企业、通信运营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提高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能力。引导全市工业企业制定工控安全防护实施方案,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检测、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鼓励企业与研究机构进行技术合作,确保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工业大数据安全。加快推进企业上云。鼓励空调、家电领域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合作,依托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生产制造流程优化、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健身器械、装备制造等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与云服务商合作,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业务系统上云。推动重点工业设备上云,降低资源能耗和维修成本。推进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各县(市、区)每年选择2-3家骨干企业试点建设数字车间,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实现车间的可视化管理和研发、制造、仓储、物流的系统集成。各县(市、区)每年选择1-2家骨干企业在数字车间基础上试点建设智能工厂,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生产环节集成优化和智能管理决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企业上云规模达到700家,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5家,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30家,建成10个智能工厂和20个智能车间。

(2)推广智慧农业改造新动能

加快农村电商普及应用,培育农产品线上展示、在线订购等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集成应用水平。

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立足德州扒鸡、小枣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打造政企联合营销推广模式,构建农产品电商上行服务协作生态圈,推动小微农产品生产主体与各类电商大平台的低成本精准对接,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产销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3)发展智慧服务业提升新动能

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构建智能化物流管理平台和配送体系;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全市商品资源高效流通、精准配置;加快发展智慧文旅,深化文旅大数据汇聚应用,推动景区智慧化改造。

发展智慧物流。建设德州市智慧物流管理平台,整合汇聚全市生产性、生活性物流运输企业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形成物流大数据资源库,实现从基础信息设施到货物的托运管理、在线跟踪、信息查询、报表生成等全业务流程管理,保证物流运作高效有序。发展电子商务。依托德州电子商务产业园、武城县电子商务中心等载体,引入电商服务领域龙头企业,引导全市商务服务企业与电商平台积极对接,开展网络订餐、在线订房、在线订票、线上购物等数字服务,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发展智慧文旅。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汇聚全市景区、酒店、商户、文化馆等数据,建立文化旅游信息基础库,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文化地图、景区导览等服务。加快智慧景区建设,推进董子园、欧乐堡等景区5G网络覆盖,建设5G+VR/AR体验区,加强运行状态动态监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建成德州市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

(4)延链信息产业扩大新动能

积极引入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大中型企业,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积极布局信创产业,孵化本地服务型企业,打造半导体材料、封装测试、软件、大数据等细分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规模快速增长。

壮大集成电路产业。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依托半导体行业骨干企业,加快推进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大尺寸硅片等重点项目建成落地。积极融入京津冀鲁集成电路产业,实现承接转移并协同发展。支持本地龙头企业深耕敏感元件领域,提高产业对超高浪涌、大电流处理和能量吸收能力,扩大无源光通信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种类和规模。发展软件服务业。重点发展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嵌入式软件等类型的工业软件,提升融合发展能力。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核心,建设专业软件园,吸引京津冀鲁的优秀软件企业落户。依托省内骨干企业,推动电子信息技术服务跃升发展。发展大数据标注产业。依托德州本地院校,发挥人力资源成本优势,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标注产业发展,推进本地数据深化应用,以“数据专区”等推进数据定向开放,孵化培育本地互联网数据采集、比对、质量评估等数据服务商,逐步形成大数据产业集聚。布局发展信创产业。推进信创数字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信创适配认证中心、信创攻防演练中心、产业孵化中心、信创人才及实训基地,吸引区域优质企业、服务平台、高层次人才入驻,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信创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规上企业数量增至70家,营收突破155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统计内企业数量增至30家,营收突破5亿元,培育一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

(5)创新财税金融激发新动能

提高税源管控、财源建设板块监管效能,支撑财税工作精准化管理,加强与市域金融机构合作,加快传统金融与互联网融合,完善融资服务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智慧财税大数据平台应用。优化升级税源管控、财源建设板块,加快推进相关政府部门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完善财税数据采集体系,按需丰富主题模型,深入开展数据治理与税收疑点分析,提高征管质量。综合分析财政数据,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行业、分区域研判经济发展趋势,调整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智慧金融服务创新应用。利用区块链与大数据技术,搭建“融资+信用+评估”的“互联网+政务+金融+大数据”融资服务链,实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企业、个人需求方的快速匹配,实现需求方行为特征、风险画像、信用水平分析,形成贷前、贷中、贷后风控管理。发展供应链金融,连接供应链相关方、第三方金融机构及监管方,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真实背景信息及贸易信息,提高供应链企业融资效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推进智慧财税大数据平台和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化升级及领域创新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与服务效能。

6.实施“数智开放”行动,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面向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构建服务“双招双引”工作全流程的数字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与周边城市的数字应用联动发展,大力支持优势产业通过跨境电商“走出去”,形成“双循环”战略下德州市内陆对外开放新格局。

(1)构建“双招双引”大数据平台

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头部企业、瞪羚企业,深化我市招商数据汇聚治理,打造集挖掘分析、推介宣传、招商服务、投资促进、项目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德州“双招双引”大数据平台,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效能。

建立招商引资数据体系。围绕我市新型工业化强市“541”产业体系,整合产业发展、园区载体、土地资源、企业经营等统计信息和相关系统实时数据,整合第三方的全国相关产业数据,完善全市招商引资基础数据资源,持续拓展企业信息、政策信息、产业规划等专题数据资源。构建精准招商大数据服务。结合“建链、强链、补链、延链”部署,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招商项目精准识别模型,形成重点招商企业画像,精准识别招商目标,并对目标企业进行动态监测,打造“构建模型、锁定目标、动态监测、高效落地”的完整链条。开展多维度数据分析,指导线下产业招商、平台搭建、政策制定。创新“线上招商”服务。建立“不见面招商”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线上招商会、数字孪生园区、智能推荐等服务,实现“不跑会、有线索,不见面、可考察,不出门、可推介”。强化招商项目一体化管理。梳理各部门招商业务流程,通过招商信息管理、招商线索管理、招商项目库、客户跟踪、招商审批、项目关闭、项目联系人管理、招商风险管理、招商知识库等模块建设,实现对全市招商项目的“全局掌控、动态监测、智库在线、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初步建成“双招双引”大数据平台,持续拓展大数据分析应用。

(2)打造“惠企入德”一站式服务

贯彻落实中央对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要求,围绕引入企业在资本、技术、人才、政策、土地等方面的需求,依托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打造“惠企入德”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接入现有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对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招引等综合服务,为引入企业在我市落地生根、发展壮大提供数字化支撑。

打造统一服务门户。整合接入各类企业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持续拓展相关要素服务,构建企业统一服务入口。整合融资对接服务。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即时对接,面向企业提供政策宣传、授信查询、融资产品推介等融资服务,面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产品管理、企业申请处理、产品综合分析等服务。整合技术对接服务。依托市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整合国内外、京津冀鲁区域技术资源和德州本地技术需求,通过智能化匹配模型实现技术供需精准对接,提升德州企业技术交易服务水平。整合人才对接服务。构建完善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App、电话热线等多元化就业服务体系,丰富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实现招聘、就业信息集合推送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精准匹配,提供创业服务、职业咨询、在线学习和技能培训,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2年,初步建成“惠企入德”一站式服务平台,并与相关平台对接,持续接入第三方服务资源。

(3)发展跨区域数字应用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推动建立与周边城市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加快实现政务服务的跨区域联动办理。

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事项加快实现“跨市通办”“跨省通办”。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4项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跨区域协同水平持续提升。

(4)推进建设“数字内陆港”

以跨境电商、工业互联网、新基建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数字经济交流合作,加快建设开放型产业园区,培育聚集一批跨境电商企业,打造在全省具有突出带动作用的“数字内陆港”。

支撑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引进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特色专业平台,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队伍。推进我市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接,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优质供应商,提升德州产品国际市场营销能力。推进数字产业开放合作。依托山东省对外开放相关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与国际企业在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慧农业等领域务实合作,宣传推介重大项目和政策,加快开拓海外“双招双引”新空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进度:2021年,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全面提升;2022年,“数字内陆港”初步建成,形成数字产业开放新格局。

四、实施路径

(一)支撑体系

强化推进机制、标准规范、要素投入、建设运营四大体系,支撑建设内容高质量实施,保障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1.完善推进机制

(1)加快推行“数长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数长”,对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公共数据“聚通用”工作负总责;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数长”,对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公共数据“聚通用”负总责,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开放、融合应用和安全管理。

(2)建立城市大脑组织协调体系。将城市大脑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程,成立由“总数长”和“数长”组成的城市大脑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城市大脑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建设推进和应用拓展,确保城市大脑连续、可靠、安全运行升级。

(3)组建新型智慧城市智库。聘请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企业等单位专家,组建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总体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法规编制,以及建设实施、成效评估等提供智力支撑与咨询服务。组建城市大脑研究院,推进基于公共大数据的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4)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把好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入口,各部门以规划为指引,按照政府财政预算周期申报年度项目建设需求,由市大数据局聘请第三方对项目方案进行集中评审,形成年度实施计划,上报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安排实施。

(5)完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要求,进一步理顺全市网络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划分,细化安全建设、运维管理、检查评估等制度,面向全国筛选一批专业实力强、服务体验优的供应商,为全市政府部门及主要企业提供一体化网络安全服务。

2.健全标准规范

(1)贯彻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标准。遵循《山东省地方标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 第1部分:市级指标》要求,推进数字底座、城市大脑和各领域协同建设发展,从能力、成效等方面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争创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2)健全大数据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德州市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架构,优先采用国家、省现有标准,完善资源目录、采集汇聚、加工处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领域缺失标准,在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试点,取得成效后在全市推广使用。

(3)构建城市大脑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德州市城市大脑标准规范体系架构,包括系统设计、关键接口、安全保障、共性平台、基础设施、项目管理等方面,保障城市大脑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协同联动,实现一体化发展。

3.强化要素投入

(1)提升财政支持效用。整合现有财政资金资源,设立智慧城市项目专项资金或明确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保障。实施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争取上级专项经费。积极申请国家、省直单位各类专项经费,争取国家及各部委新型智慧城市、电信普遍服务、信息消费、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等各类专项扶持政策支持,积极申报各类试点、示范或配套项目,加快相关领域建设进度。

(3)加大人才培育引进。支持京津冀鲁高校院所联合本地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共建人才实训基地,培养数字化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加大高端人才定向招引,落实人才优惠政策,搭建引才活动平台。建立新型智慧城市培训机制,设立人才实训基地,将大数据课程列入党校培训体系,积极组织学习智慧城市发展经验,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数字化素养。

4.创新建设运营

(1)组建运营平台。采取“管建分离、建运一体”的建设运营模式,成立国有独资的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资产运营公司,作为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运营平台。在市政府指导下,运营平台统筹对接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需求,推进与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开展重点系统建设运维、数据治理运营、数字产业培育等工作。

(2)组建投融资平台。积极对接地方投资平台、资本合作伙伴,构建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平台,提供持续性、市场化的投融资服务,实现自身健康良性循环。

(3)构建合作生态。成立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产业联盟,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汇聚“政、产、学、研、用、资”各方资源,推进相关理论研究、数据共享、技术研发、推广应用、产业培育、投资合作等工作,形成共商共建共享发展格局。

(二)运营模式

根据新型智慧城市项目服务对象、市场化水平、网络安全要求的不同,划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支持多元主体公平参与,分类设计相应的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

1.非经营性项目

对于核心基础和关键支撑类项目,涉及涉密业务和敏感数据的项目,以及与政府履职密切相关且不具备商业化基础的项目,适宜采用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模式。

2.准经营性项目

对于具有一定商业化基础的基础设施、公益服务类项目,如云计算服务、共性软件、公益服务类平台等,在政府统筹规划和指导监督下,适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

3.经营性项目

对于市场化程度高、投资规模灵活、直接面向公众、不存在网络安全风险的项目,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充分调动企业资源,开展市场化运营。

(三)推进步骤

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是涉及各领域、各部门的复杂系统工程,需要结合基础实际,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分三阶段推进。

1.2021年:夯实基础、重点突破

聚焦城市发展刚性需求和民生领域重大短板,综合考虑效益性与可操作性,优先实施一批基础型、通用型、枢纽型的项目,以及能够显著提升群众体验感的项目。

数字底座方面,建设补强城市感知和视频监控体系,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完善5G、光纤宽带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迁移,建成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城市大脑方面,搭建形成“一脑慧治”总体框架,完善基础库、主题库和部门库,建设升级数据中台,整合建成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建立领导驾驶舱体系,构建一批场景联动应用。

数智行动方面,初步构建“办德好”“德企通”“德监管”“德政易”等政务应用体系,打造智慧警务重点主题应用和实战场景,开展智慧教育平台、“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平台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整合升级智慧“规建管”、智慧“大环保”、智慧“大交通”体系的基础平台,重点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企业上云工作,培育信创产业等新业态。

2.2022年:深化应用,全面提升

全面推进“1+1+6”架构中各领域项目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和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深化系统联动和业务协同,高标准完成山东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任务。

数字底座方面,全面部署智能化和立体化的物联感知体系,建成全光网“千兆城市”,构建政务数据中心灾备体系,实施一批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

城市大脑方面,持续完善城市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体系,优先实施基础急用的业务中台和技术中台建设项目,全面推进领导驾驶舱、场景联动应用的建设拓展,形成15个城市治理场景应用和15个民生服务场景应用。

数智行动方面,完善“德品牌”政务应用体系,实施综治信息系统大数据应用、应急广播系统、市场监管业务应用等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教育大数据应用、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构建智慧“规建管”、智慧“大环保”、智慧“大交通”体系,推广智慧社区建设,全面实施工业互联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文旅等数字化产业化项目,打造“双招双引”大数据平台、“惠企入德”一站式服务和跨区域数字应用。

3.2023年:长效运营、标杆引领

面向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标杆项目,总结可推广的成熟模式,探索前沿新兴技术应用,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形成区域示范带动效应。

数字底座方面,升级完善政务基础设施,开展5G网络的规模化应用,建设高水平社会化数据中心,打造高性能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协同的算力体系,推进各领域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城市大脑方面,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迭代机制,创新推进城市仪表盘、领导驾驶舱及场景联动应用的体系化建设,基于大数据、AI、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实现城市大脑智能化运行。

数智行动方面,升级政务应用体系服务功能,深化基层治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大数据应用,推进“规建管”一体化平台、智慧社区建设,拓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互联网+社会大救助”、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和数字车间、智慧工厂等重点项目,深入推进数字化“双招双引”和“数字内陆港”建设,推进数字经济开放合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积极、措施上有力,全方位推进“数智德州”建设。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调研考察等方式,不断提高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认识,加深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重要作用的理解。各级各部门要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措施,提升工作人员数字素养。

(二)完善配套政策

加快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考核评估办法、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运营、考核全流程政策保障体系。研究出台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治理运营、数据开放利用等相关标准及法规制度,以统一标准促进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加快制定政府和企业“上云用云”的保障制度,加大数字“新基建”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强化资本、人才、土地等要素投入。

(三)强化监督考核

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内容,梳理分解目标,精准量化考评。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建设动态考核,将重大项目申报计划落实情况、项目应用效果评估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畴。定期检查行动计划、项目方案的落实情况,跟踪把控项目建设进度,量化评估项目应用成效。结合年度建设绩效考核结果,动态调整资金预算和项目管理要求。

(四)注重统筹兼顾

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小组领导下,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协作,统筹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对各县(市、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指导,做好县(市、区)相关规划文件与本行动计划的衔接。各县(市、区)要设立统一的接口部门,做好与市级部门的衔接和配合工作,以及与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协同工作。各县(市、区)要在全市数字底座、城市大脑建设基础上,充分利用共性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应用建设。

附件:1.2021-2023年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一览表

2.德州市推行“数长制”工作方案

附件1

2021-2023年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一览表

任务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重点内容 建设周期 建设基础 建设目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集约构筑数字底座
部署城市“神经元”网络 1 统筹部署城市感知体系 制定感知体系建设导则 2021年 面向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已建立了具备一定规模、部门相互独立的感知体系。 2021年,完成重点领域物联感知设施布设,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5公里间距;2022年,实现全市物联感知设施的统一管理,建成多维度、多领域的智能立体感知体系。 市大数据局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统筹感知设施部署 2021-2023年
2 融合升级视频监控体系 升级完善视频监控网络 2021-2023年 已建成高清视频监控43617路,重要区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初步完成了市级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 2021年,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90%,且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6个,视频监控完善率、视频监控联网率、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均达到100%;2022年,实现全市视频资源与省平台对接,初步建成视频研判系统。 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视频研判系统
升级新一代通信网络 3 升级政务网络 提升政务网络能力 2021-2022年 已建成基本覆盖市县乡的电子政务网络,出口带宽达到双路5G,基本完成了市级自建业务专网的整合。 2022年,电子政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成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网络的互联接入区。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升级新一代通信网络 4 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 统筹部署5G基站 2021-2023年 已建成开通5G基站641座,实现5G在远程医疗、云签约和物流等领域的试点应用。 2021年,累计开通5G基站5200座,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2022年,累计开通5G基站8800座,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2023年,形成30项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5G融合应用典型案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级电信运营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加快推进5G网络覆盖
推广5G应用 2022-2023年
5 打造新型宽带网络 升级完善城乡光纤宽带网络 2021-2022年 已初步建成全光网城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了2.7T,所有城区、行政村实现100%光纤覆盖。 2021年,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100%,IPv6网站支持率达到80%;2022年,IPv6网站支持率达到100%,200M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70%以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级电信运营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推进IPv6规模部署 2022年
打造集约先进算力枢纽 6 扩容改造政务云 扩容升级数据中心 2021年 初步建成了市政务数据中心和市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了公共服务域、行政服务域并实现物理隔离,完成了全市81家单位284个系统迁移上云。 2021年,全市非涉密信息系统的政务云迁移率达到95%;2022年,建成完备的政务数据灾备体系。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加强云资源整合管控
拓展信创云服务
推进灾备体系建设 2022年
7 高水平建设社会化数据中心 支持行业数据中心建设 2021-2023年 已建成易华录数据湖等社会化数据中心,为社会和行业数据提供存储和计算服务。 持续引导推进本地社会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 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发展
8 部署多元协同算力设施 推进高性能计算中心建设 2023年 尚未体系化部署新型算力设施。 2023年,形成满足本地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的高性能计算和边缘计算设施支撑能力。 市大数据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合理布局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
建设城市融合基础设施 9 建设行业融合基础设施 建设智慧物流基础设施 2022-2023年 部分物流企业开展了相关建设试点,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尚未规模化部署应用,家庭供电、供气、供水自动化采集覆盖率已达到100%、8%、62%。 2022年,初步形成智慧物流、智慧能源基础设施体系,供水、供电、供气等家庭能源智能监控表覆盖率达到60%;2023年,能源互联网实现规模化建设和应用,全市物流园数字基础设施实现规模化部署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 市城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
10 建设市政融合基础设施 部署改造智慧杆柱 2021-2022年 已面向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开展了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工作,启动了智慧路灯、小区智能充电桩建设,完成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试点建设。 2021年,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智慧公用系统初步建成;2022年,初步建成市级供水、供气、供热监管平台,全市重点路段智慧杆柱建设完成,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 需求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智慧管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智慧公用系统 市城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二、创新打造城市大脑
建设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11 建设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 建设中心指挥大厅 2021-2022年 公安、应急、城管等单位已建成专业领域指挥调度平台。 2021年,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初步建成,完成应急管理、公安、公共卫生、交通、环保等领域的感知终端数据接入;2022年,全面实现城市运行各领域数据汇集分析,提升全方位决策、指挥和协同响应能力。 市大数据局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整合升级指挥调度系统
建设综合运行管理系统
建设辅助决策系统
建设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12 做优场景联动应用 打造“疫情大防控”场景应用 2021-2023年 各部门已建成的业务应用以满足垂直领域治理和服务需求为主。 2021年,初步完成10个重点领域场景联动应用的开发部署;2022年,持续拓展重点领域创新应用。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打造“畅快出行,便捷泊车”场景应用
打造“文明创城不下线”场景应用
打造“重大项目云监工”场景应用
打造“小微金融直达”场景应用
打造“食品安全有保障”场景应用
打造安心养老场景应用
打造舒心就医场景应用
打造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场景应用
打造惠企惠民平台场景应用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场景应用
打造社会大救助场景应用
建设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13 打造“1+N”领导驾驶舱 打造城市仪表盘 2021-2023年 初步实现了城市重要基础数据的整合汇聚,尚未进一步开展可视化分析和综合研判。 2021年,初步完成城市仪表盘和5个主题驾驶舱的建设,形成支撑科学决策的数据可视化分析能力。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拓展主题驾驶舱
14 运营城市服务门户 建设数字民意直通车 2021-2023年 已建成“爱山东”德州分厅作为移动端政务服务门户,在交通出行、公共事业等方面以订阅号、公众号方式运营多个生活类服务门户。 2021年,建成城市服务门户,实现城市服务的“应接尽接”;2022年,城市服务门户覆盖德州市常住人口40%以上。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整合城市服务资源
统筹构建共性支撑中台 15 升级数据中台 建设数据治理平台 2021年 建设了政务大数据平台,初步实现对全市数据资源的整合汇聚,支撑了各级各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 2021年,完成数据中台建设与部署。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
建设数据安全开放平台
16 建设技术中台 打造物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 2022年 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较为薄弱,难以满足新时期需求敏捷响应、应用快速迭代的要求。 2022年,完成物联统一接入管理平台、AI赋能支撑平台、“区块链+”统一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完成敏捷开发服务平台的建设。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区块链+”统一服务平台
构建AI赋能支撑平台
打造敏捷开发服务平台 2023年
17 升级业务中台 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 2021年 已建成时空信息云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视频共享融合平台,以及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组件。 2021年,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务服务支撑组件等的优化升级和深化应用,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90%,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实时共享率达到100%;2022年,完成数字孪生城市平台的建设和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升级,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100%。 市大数据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批服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扩展政务服务支撑组件 2021年
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平台 2022年
升级时空信息云平台 2022年
升级城市大数据中心 18 推进数据汇聚治理 修订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2021-2023年 开展了“数据大汇聚”攻坚行动,初步摸清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底数,并与市直各部门对接汇聚高频需求数据。 2021年,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基本建设完善,数据汇聚与治理工作持续推进。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加快数据资源汇聚集中
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  
19 深化数据共享交换 加强数据供需对接 2021-2023年 梳理形成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基于政务大数据平台为市县两级共享交换信息资源2.3亿条。 2021年,市级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水平达到90%,共享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拓展数据共享范围
20 升级城市数据资产 完善基础库 2021-2023年 已初步建成人口、法人、公共信用、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基础库,和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医疗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主题库。 2021年,六大基础库、部门库、主题库、物联感知库建设基本完善,社会端数据资源接入规模大幅提升。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部门库
拓展完善主题库
建设城市物联感知库
采集融合社会端数据资源
21 拓展数据开放应用 深化公共数据开放 2021-2023年 基于全省统建的数据开放平台,对外提供了数据产品授权查询、数据批量下载、API接口调用等服务,开放了包括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19个领域的上千类资源。 2021年,公共数据开放机制基本健全,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水平达到90%。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举办数据应用创新大赛
打造数据定向开放专区
推动数据资产交易
三、实施六大数智行动
实施“数智优政”行动,驱动营商环境优化 22 升级“办德好”政务服务体系 延伸下沉“就近办” 2021-2023年 已建立了高频民生事项“百事通”服务清单,实现涉企审批100%容缺受理,以及商事登记、投资项目、社会事务等业务“一窗受理”。 2021年,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协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一次办好”服务事项持续拓展,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0%;2022年,“爱山东”接入应用数量达到全省前列,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5%。 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全面落实“一次办好”
完善“好差评”体系
23 打造“德企通”政策兑现平台 建立企业“精准画像” 2021年 已通过政府网站梳理公开主要惠企政策,缺少对企业的智能分析、主动推送、高效兑现等服务。 2021年,初步建成惠企惠民政策服务平台,面向企业推广应用。 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构建惠企政策服务体系
24 构建“德监管”综合监管系统 推进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优化和监管数据归集 2021-2023年 已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建设,在工程项目审批管理方面已实现全流程网上监管。 2021年,“互联网+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明显提升,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智慧财税大数据平台支撑专业领域监管能力显著增强。 市政府办公室 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提高重点领域联合监管、移动执法及非现场监管能力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及信用监管
拓展专业领域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
25 推行“德政易”协同办公平台 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办公平台 2022年 已建设德州一体化协同办公系统,并实现在部分部门的推广应用。 2022年,完成平台升级,全面支撑网上办公、掌上办公、协同办公、智能办公。 市大数据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打造政务办公数字化新模式
实施“数智善治”行动,助力社会高效治理 26 推进基层治理“全融合” 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一张网”体系 2021-2023年 已建成“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全覆盖的综治体系和“9+X”综治信息系统,实现全市8358个城乡村(社区)的网格化服务管理。 2021年,实现不低于4个部门的网格划分、指挥体系、信息系统、网格队伍、工作流程、热线资源、基础数据、办理事项等全面融合;2022年,综治信息系统的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水平全面提升。 市委政法委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深化综治信息系统大数据应用
27 加快公共安全“全覆盖” 构建安全维稳主题应用 2021年 已建成公共安全应用系统共计59个,分布于网安网、技侦网、公安网、感知网,涵盖综合管理、专业应用、信息采集、分析研判、指挥行动等功能。 2021年,完成安全维稳、侦察打击、治安防控、规范执法、服务民生五大主题应用和五大特色场景建设。 市公安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构建侦查打击主题应用
构建治安防控主题应用
构建规范执法主题应用
构建服务民生主题应用
打造五大特色实战场景
28 强化应急管理“全贯通” 完善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 2021-2022年 已基本建立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框架,完成地理信息、气象信息、防汛应急预案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入库,初步形成综合分析研判、指挥调度、结构化预案等能力。 2021年,完成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升级,与城市大脑实现联动,具备处置全市80%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22年,具备处置全市90%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成应急广播系统。 市应急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应急广播系统 2022年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29 构建市场监管“全链条” 建设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 2021年 在用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业务系统超过60个。 2021年,初步建成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完成市市场监管局内部数据整合共享;2022年,建成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模块系统,实现全局业务统一支撑。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完善市场监管业务部门综合应用 2022年
实施“数智惠民”行动,提升民生幸福体验 30 拓展智慧教育服务 搭建智慧教育云平台 2021年 已全面完成“校校通”互联网和“班班通”多媒体网络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了德州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平台,全市千余所学校已接入教育城域网。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与国家、省、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建成校园安全和视频监控信息平台,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90%;2022年,完成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开展大数据深度应用。 市教育体育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推进智慧校园建设 2021-2022年
创新教育大数据应用
31 升级智慧医疗体系 加快医院智慧服务建设 2021-2022年 全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平台实现全市34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入。 2021年,完成“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平台升级和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平台建设;2022年,完成医养健康管理平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建设,智慧服务4级以上的医院达到50%,电子健康卡发卡率达80%,医保申办材料整体精简30%以上,办理时限整体缩短50%以上。 市卫生健康委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2022年 市医保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打造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平台 2021年 市卫生健康委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 2021-2023年 市卫生健康委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32 做优“互联网+社会大救助” 升级社会大救助综合服务新平台 2021年 已建成社会大救助综合服务新平台、“德救助”微信小程序等系统平台,基本实现救助项目“网上办”“掌上办”,初步形成全市“1335”社会大救助体系。 2021年,完成社会大救助综合服务新平台升级。 市民政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33 推广智慧养老新模式 搭建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 2022-2023年 已建成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并逐步推广至各县(市、区),初步实现养老服务基础信息的统计管理。 2022年,建设完成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健全完善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推广智慧居家养老
推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实施“数智宜居”行动,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34 完善智慧“规建管”体系 统筹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2021年 已建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管理系统,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住建馆藏档案全部完成数字化录入,实现增量档案电子化移交;数字化城市服务中心已完成四大主系统、十一个辅助子系统的建设,初步实现了城市动态管理。 2021年,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相关业务系统建设;2022年,完成电子档案库房管理及资源一体化管理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升级住建档案统一管理平台 2021-2022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市城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35 升级智慧“大环保”体系 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2021年 已建成环保业务系统基本满足水、气、土、辐射等环境监测、评估及管理需求。 2021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初步建成,实现多部门数据汇聚融合,大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达到85%;2022年,主题展示功能不断完善,打造3-5个大数据应用场景。 市生态环境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丰富生态环境大数据场景应用 2022-2023年
36 优化智慧“大交通”体系 打造智能交通管理体系 2021-2022年 中心城区已建成239处联网协调式信号机、215处电子警察、30处诱导屏,部分道路开展了智慧停车试点,建成了“掌上公交”等便民服务应用。 2021年,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100%,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9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5%,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5%,开展智慧停车系统试点应用;2022年,完成智能交通综合运行指挥中心建设,完成智慧停车系统在四个核心区的全面推广,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90%。 市公安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智慧停车“一张网” 市公安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打造智能交通综合运行指挥中心 2022-2023年 市交通运输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37 推进智慧社区试点 构建便民宜居社区 2021-2023年 已建成集社区政务管理、社区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社区共享综合信息平台,完成了部分智慧社区试点建设。 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分类建成16个智慧社区试点;2022年,推动智慧社区试点向全市拓展,全市30%小区改造升级为智慧社区;2023年,形成集便民宜居、智能安防、和谐智管于一体的智慧社区格局。 市大数据局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建设智能安防社区
打造和谐智管社区
实施“数智兴业”行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38 发展工业互联网升级新动能 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 2021-2023年 已建成精益云、禹王生态等具有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保龄宝建成全过程智能制造项目,格瑞德等3家企业入选全省上云标杆,近半数企业处于两化融合的单项覆盖阶段。 2022年,企业上云规模达到700家,引进和培育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5家,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30家,建成10个智能工厂和20个智能车间。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提高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能力
加快推进企业上云
推进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
39 推广智慧农业改造新动能 构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2022-2023年 已在禹城、临邑等地试点建设了智慧农业大棚和农业大数据平台,建成夏津瑞丰源生态农业示范园“物联网+智慧农业”系统,面向全市建设益农信息社达7477个。 2022年,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40 发展智慧服务业提升新动能 发展电子商务 2021-2023年 物流领域已建成2个商业性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商贸领域已建成“德惠易购”“德云汇”等生活服务类电商平台,文旅领域已建成全市智慧图书馆和数字文化。 2022年,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建成德州市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发展智慧文旅 市商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发展智慧物流 2022-2023年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实施“数智兴业”行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41 延链信息产业扩大新动能 壮大集成电路产业 2021-2023年 2019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规上企业53家,实现营收近84亿元,涌现出有研半导体、华芯电子等一批骨干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内企业数量14家,营收近1亿元。 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规上企业数量增至70家,营收突破155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统计内企业数量增至30家,营收突破5亿元,培育一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发展软件服务业
发展大数据标注产业
布局发展信创产业
42 创新财税金融激发新动能 深化智慧财税大数据平台应用 2021年 已建成智慧财税大数据平台,基于平台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土地交易契税、房产税、医保基金的疑点信息,为政府增收上亿元;已建成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资源供给的有效对接。 2021年,推进智慧财税大数据平台和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化升级及领域创新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与服务效能。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推动智慧金融服务创新应用 市财政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配合
实施“数智开放”行动,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43 构建“双招双引”大数据平台 建立招商引资数据体系 2022-2023年 主要依靠线下手段对重点项目信息进行整理、维护和跟踪。 2022年,初步建成“双招双引”大数据平台,持续拓展大数据分析应用。 市投资促进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构建精准招商大数据服务
创新“线上招商”服务
强化招商项目一体化管理
实施“数智开放”行动,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44 打造“惠企入德”一站式服务 打造统一服务门户 2022年 已建成德州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服务平台,能够为招商引资企业落地发展提供基础的要素对接服务。 2022年,初步建成“惠企入德”一站式服务平台,并与相关平台对接,持续接入第三方服务资源。 市投资促进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整合融资对接服务
整合技术对接服务
整合人才对接服务
45 发展跨区域数字应用 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 2021-2022年 按照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统一部署,以社保等领域为重点,初步实现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异地办理。 2021年,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4项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跨区域协同水平持续提升。 市审批服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46 推进建设“数字内陆港” 支撑跨境电商企业发展 2021-2022年 截至2019年底,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已达711家,数字开放合作具备较好基础。 2021年,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全面提升;2022年,“数字内陆港”初步建成,形成数字产业开放新格局。 市商务局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
推进数字产业开放合作

附件2

德州市推行“数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数字德州”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聚通用”,完善大数据治理和应用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决定在我市推行“数长制”,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推进,分工协作。强化全局“一盘棋”布局,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市各级各部门分头负责,形成组织有力、协调有力、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问题导向,突出应用。聚焦数据“聚通用”难点和痛点,推动大数据在各部门、各行业的普遍应用,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提供更多渠道、更广覆盖、更加精准的政府治理手段和政务服务方式。

(三)共享融合,创新引领。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整合、打通政府应用系统间数据共享渠道,完善共享机制。结合信息化与各行业、各领域融合实际,创新打造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示范亮点,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联动审批、全程监管、闭环管理的机制,完善符合大数据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价方法,科学评估建设成效,健全数长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制度职责

(一)“总数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公共数据“聚通用”工作负总责。

(二)“第一数长”,由市政府分管大数据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对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应用进行指导,督促“部门数长”履行职责。

(三)“数长”,由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部门、本地区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公共数据“聚通用”负总责,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开放、融合应用和安全管理。

(四)“数长制办公室”,由市大数据局履行市数长制办公室职责,各县(市、区)参照市设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业务指导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和公共数据“聚通用”,提升数据治理和应用水平。

(五)“首席信息官”,在数长制办公室统一指导下,由相关单位分管信息化的领导担任,其职责包括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是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和“聚通用”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和实施者。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建设计划。各数长单位要以德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为指导,制定基于城市大脑的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建设计划,建立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及时报送市数长制办公室,形成全市项目库统筹推进。

(二)夯实数据基础。各数长单位要统筹推动本部门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进部门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加强数据中心和非敏感专网整合,推动数据加快向城市大数据中心汇聚,促进我市公共数据集中管理。

(三)深化共享开放。各数长单位要根据市公共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的要求,组织数据动态更新维护,通过全市统一平台共享开放。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开放数据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大数据增值业务。

(四)强化资源建设。各数长单位按照全市统一规划,推进基础库和主题库建设,做好数据资源维护和管理,确保基础和主题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可用。

(五)推进应用整合。各数长单位要聚焦“放管服”改革、纵横联动协同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任务,推进应用系统“三融五跨”,促进宏观调控科学化、政府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显著提升。

(六)打造示范项目。各数长单位牵头的信息化项目要率先整合共享,推动大数据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应用,优化管理流程,着力打造引领性、示范性项目。

(七)加强安全保障。各数长单位要加强本部门数据采集、使用、共享、开放的安全保障,按照“谁拥有、谁定级”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共享开放后的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数一策”,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推动大数据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市数长制办公室要强化对全市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二)强化统筹管理。各数长单位原则上不再单独规划建设政府系统使用的数据中心或云平台,所有公共数据统一“上云”。市大数据、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协商,建立联动机制。

(三)健全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巡查、抽查、观摩,对数长制实施和有关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本部门信息化建设、政务数据“聚通用”推进情况。定期召开新型智慧城市专题工作会议。

(四)加强氛围营造。推动市内媒体对有关部门在落实数长制、推进大数据“聚通用”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示范项目进行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大数据大家用,大数据大家干”的良好氛围。

(五)人才保障计划。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架构,清晰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开展与新型智慧城市有关的培训、培养、资质认定推广等工作。建立与新型智慧城市有关人才引进、激励的政策措施、办法机制等。开展其他与人才建设有关的组织、交流等工作。

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支部),市工商联。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印发

来源:德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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